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 坚持安全发展,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