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编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2版)
- 七五普法图书中心
- 638字
- 2021-04-03 11:13:49
29. 离婚后的夫妻未办理复婚手续而重新生活在一起的,受《婚姻法》保护吗?
案例场景
小胖和小张是大学同学,二人在毕业后不久就结婚了,婚后育有一个男孩。本来和谐美好的家庭关系,被小张出轨所打破,小胖果断和小张离婚。离婚后的小张才知道自己有多依赖小胖,所以拼命示好,努力改正,证明自己的真心,最终小胖被感动,重新和小张生活在了一起,但两人没有办理相关的复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的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依法分析
《婚姻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据此可知,本案的小胖和小张不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二人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自行恢复的。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专家解析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复婚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