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 金姆
- (英)拉德亚德·吉卜林
- 16951字
- 2020-10-27 10:31:22
踏上耶稣所引之道[1]的人啊
在审判日地狱的炽火旁
当异教徒向镰仓之佛膜拜
请对他们温柔相待
——《镰仓之佛》[2]
他无视市政命令,骑在扎姆扎玛[3]的炮管上。大炮置于砖台之上,位于老建筑阿贾布盖的对面,阿贾布盖就是珍奇宫,当地人称之为拉合尔博物馆。谁拥有扎姆扎玛大炮那条“喷火龙”,谁就掌控了旁遮普邦,因为这座伟大的绿色青铜件永远是征服者的第一战利品。
金姆理直气壮地把迪南先生的儿子从大炮的耳轴上踹下去——因为英国控制了旁遮普邦,而金姆是个英国人。即便他像个当地人一样给晒得焦黑,即便他讲一口本地方言,而他的母语已成为一首残缺而模糊的歌谣,即便他和集市上的小男孩们打成一片不分彼此,金姆仍然是个白人,最穷的白人。那位照料他的混种女人(她吸食鸦片,假称在廉价出租马车等客的广场边开了一家二手家具店)告诉传教士说,她是金姆的姨母,而他的母亲曾在一位上校家当保姆,并且嫁给了年轻的上士金博·欧哈拉,他隶属于一个叫小牛的爱尔兰军团。后来他在信德、旁遮普和德里的铁路上任职,他的部队回国时他没跟着走。当他的妻子在菲罗兹布尔死于霍乱后,酗酒的欧哈拉带着目光锐利的三岁宝宝,醉醺醺地在铁路上游荡。社团和牧师们都为孩子着急,想要抓住他,但是欧哈拉逃了,直到他遇到那个吸鸦片的女人,从她那里尝到了鸦片的滋味,最后像个穷白人一样死在了印度。他的遗产是三份文书——一份他称之为“ne varietur[4]”,因为这些文字写在他的签名下面,另一份是他的“通行证”,第三份是金姆的出生证。在他销魂的鸦片时光里,他常说,这些东西总有一天会让小金博成为一个男子汉。金姆决不能舍弃它们,因为它们属于一个伟大的魔法——就像在博物馆的后面,我们称为共济会殿的那栋高大的、蓝白相间的贾杜盖,也就是魔法宫里,在那里的人操练的魔法一样。他说,这一切总有一天会实现的,金姆的号角声将在梁柱之间飘扬——那些巨大的梁柱,华美又充满力量。上校亲自骑着马,走在世上最棒的军团之前,来照料金姆,小金姆会过上比他父亲优裕的生活。而那九百名一流的恶魔,绿野上的红牛是他们的神王,会来照料金姆,如果他们没忘了欧哈拉的话——可怜的欧哈拉啊,那时当个工头,留在菲罗兹布尔的铁路上。然后,他就坐在阳台的一把草编的破椅子上失声痛哭。于是在他死后,这个女人把羊皮纸、文书和出生证缝进了一个皮质护身符袋里,然后把袋子挂在金姆的脖子上。
“总有一天,”她说,记混了欧哈拉的预言,“会有一头绿野上的大红牛和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上校,一起过来找你,是的,和——”她换成英语,“九百个恶魔。”
“嗯,”金姆说,“我会记住的。一只红牛和一个骑马的上校会来,但我父亲说,先会有两个人过来为这些事儿做准备。我父亲就是这么说的,他们总是这样做,人们施魔法的时候都是这样的。”
如果那个女人把金姆送到当地的贾杜盖,凭着这些文书,他当然会被共济会省分会接纳,送进他们在山里设的孤儿院。但是她并不信她所听说的魔法,金姆也有自己的想法。他已经到了率性而为的年纪,而且学会了避开那些一本正经的传教士和白人,他们老问他是谁,是干什么的,而金姆的确还没做出什么大成就。可他熟知拉合尔这座城墙环绕的美妙城市的每一处角落,从德里门一直到外堡渠;和他密切往来的人过着哈伦·拉希德[5]做梦都想不到的离奇生活;而他的日子也过得如《天方夜谭》般狂野,但传教士和慈善团体的秘书们却看不出其中的妙处。他在城里的绰号是“世人之友”。而且,由于动作轻盈,不引人注目,几个衣着时髦光鲜的年轻人会雇佣他夜间在拥挤的屋顶上干点私活儿。这里头一定有什么阴谋,当然他对此心里雪亮,在他刚会讲话时,他就开始了解世间诸恶。但他纯粹是为了喜欢这个游戏而干的——偷偷摸摸地在黑暗的水沟和巷道中潜行,在水管上匍匐而过,在平屋顶上窥探女人圈里的景致和声音,以及在热夜的黑暗掩护下,在屋顶之间匆匆跃过。还有,在河边树下砖砌的神龛旁,有一群身抹香灰的苦行僧,他跟他们混得很熟。当他们行乞归来时,他会跟他们打招呼,在没人路过时,还会从他们的盘子里分点儿吃的。照看他的女人流着泪坚持要他穿西式的服装——一条裤子、一件衬衫和一顶破帽子。金姆知道,在干某些勾当时,穿上印度式或伊斯兰式的衣服会更方便。其中一位时髦的年轻人,后来人们发现他在某个地震的晚上死在一口井底,那人曾给过他一整套印度低种姓市井男孩的衣服,金姆把它存在一处秘地,就在旁遮普高等法院外头,尼拉·让姆的木料场里的一个木材堆里。芬芳的雪松原木沿着拉维河顺流而下,然后堆在那里晾晒。当金姆接了生意或要去嬉闹,出门的时候,就会穿上他这身行头,紧跟在婚礼的游行队伍后头欢呼,或在印度教的节日上叫嚷,然后在黎明时分精疲力竭地回到阳台上。有时家里会有吃的,更多时候啥都没有,这时金姆就又跑出去和他的本地朋友一起吃东西。
当他的脚后跟敲打着扎姆扎玛大炮时,他一边与小乔塔·拉尔和甜食贩子的儿子阿卜杜拉玩“城堡之王”的游戏,一边还不时转过身来,对在博物馆门口摆着的一排排鞋子边站岗的当地警察讲上句粗话。那个高大的旁遮普人宽厚地咧嘴一笑,他老早就认识金姆了。洒水工也是,他从羊皮袋里往干燥的路面上洒水。博物馆的木匠贾瓦希·辛格也是,他弯下腰处理新到的包装箱。除了从乡下来的农民,街上能见到的每个人都老早就认识金姆,他们急匆匆地跑到珍奇宫里去看本省和别的地方制造的物品。博物馆专注于展出印度的艺术品和制造品,任何寻求智慧的人都可以请馆长解说一番。
“下来!下来!让我上去!”阿卜杜拉喊道,爬上扎姆扎玛的轮子。
“你爹是个做酥饼的,你妈偷酥油。”金姆唱道,“很久以前,穆萨尔曼人[6]就全都从扎姆扎玛上摔下去了!”
“让我上去!”小乔塔·拉尔戴着他那顶绣着金边的帽子,尖声叫道。他的父亲大概有五十万英镑的家产,可惜印度是世界上唯一的民主国家。
“印度人也从扎姆扎玛上摔下去了。穆萨尔曼人把他们推了下去。你爹是个做酥饼的——”
他停了下来,有个人从喧闹的莫提集市转过街角,步履蹒跚走了过来。像金姆这样的,自以为对各种姓的人都了如指掌,却从没见过他这类。他差不多有六英尺高,穿着一叠又一叠像马毯一样肮脏的袍子,哪一叠都没法让金姆联想到他所知的某个行业或职业。在他的腰带上挂着一个长长的镂空铁笔筒和一串木念珠,就像苦行僧人佩戴的一样。他的头上戴着一顶硕大的尖顶帽,脸又黄又皱,就像集市上的中国鞋匠福成一样。他的眼角上扬,看上去就像缟玛瑙的狭缝。
“那是谁?”金姆对他的伙伴们说。
“说不定是个男人。”阿卜杜拉说,把手指头放在嘴里,盯着那边。
“那还用说吗,”金姆回答说,“但我没见过像他这样的印度人。”
“也许是个祭司,”乔塔·拉尔瞥了一眼念珠说,“看,他走进了珍奇宫!”
“不,不,”警察摇着头说,“我听不懂你说的话。”警察说的是旁遮普语,“啊,世人之友,他在说什么?”
“让他过来,”金姆说着从扎姆扎玛跳了下来,他的光脚跟摆得老高,“他不过是个外乡人,可你就是头笨牛。”
那人无助地转过身来,向男孩们走来。他是位老人,毛料的袍子还散发着隘口青蒿的臭味。
“啊,孩子们,那座大房子是什么?”他讲得一口还算不错的乌尔都语[7]。
“阿贾布盖,珍奇宫!”金姆没有给他加上任何称谓,比如拉拉或米安[8]。他猜不透这个人的信仰。
“噢,珍奇宫!谁都可以进去吗?”
“门上写着呢——大家都可以进去。”
“不用付钱?”
“我进进出出,我可不是开钱庄的。”金姆笑着说。
“唉,我是一个老人啊,我不懂的。”然后,他拨弄着念珠,侧身转向博物馆。
“你是什么种姓?你的家在哪儿?你走了很远的路吗?”金姆问。
“我从库鲁[9]来,从冈仁波齐[10]山那边过来的,可你不会知道啊,我从山上下来,”他叹了口气,“那里的空气和水都那么清新凉爽。”
“啊哈,契丹人(中国人)!”阿卜杜拉自豪地说。福成曾经把他赶出店铺,因为他朝靴子上的佛像吐唾沫。
“帕哈里人(山民)。”小乔塔·拉尔说。
“是啊,孩子——山民,一座你永远都见不到的山。你听说过布提亚(西藏)吗?我不是契丹人,而是布提亚人(西藏人),因为你必定知道——我是位喇嘛——或者,比方说,用你们的话说,一位古鲁[11]。”
“一位来自西藏的古鲁,”金姆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那么,他们是西藏的印度教徒了?”
“我们是中道[12]的信徒,在喇嘛庙中过着平静的生活,在我死之前,我想去瞻仰四大圣地。现在你们这些孩子和我这个上了年纪的人知道的一样多。”他对孩子们和蔼地笑了笑。
“你吃了吗?”
他在怀里摸了摸,掏出一只破旧的讨饭木碗。男孩们点了点头,他们认识的所有祭司都乞讨。
“我还不想吃。”他像阳光下的老乌龟一样转过头来,“拉合尔的珍奇宫里真的有很多佛像吗?”他重复了最后几个词,想让自己表达清楚点。
“是真的。”阿卜杜拉说,“到处都是异教徒可怕的画像。你也信邪神。”
“别理他,”金姆说,“那是政府的房子,里面没有邪神偶像,只有一个白胡子老先生。你跟我来,我指给你看。”
“奇怪的祭司会吃小孩的。”乔塔·拉尔低声说。
“他是个陌生人,还是个信邪神的。”阿卜杜拉说,他是个穆斯林。
金姆笑了:“他就是新来的而已。想要平安,就躲到你妈怀里去。来吧,老人家!”
金姆点了一下自动登记的旋转门。老人跟在后面进去,然后惊奇地站住了。门厅里矗立着较大的希腊式佛教[13]雕塑,学者们熟知它们的历史,这些雕像是由在久远的时间中被遗忘的工匠们塑成,他们技艺娴熟,内心虔诚,神秘地传承了希腊的风格。这里有成百上千件浮雕、雕塑碎片和上面挤满了小像的石板,这些雕刻曾镶嵌在印度北部佛塔和寺院的砖墙上,现在被挖掘出来贴上标签,成了博物馆的珍藏。喇嘛惊讶地张大嘴巴,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最后全神贯注地凝视着一尊巨大的石雕,它表现的是佛陀的加冕或封神礼。佛陀端坐在一朵莲花上,莲花的花瓣雕刻得那么深,几乎呼之欲出。在他的周围环绕着一层层信徒,是诸位国王、长老和古佛。下面是莲花覆盖的水面,有鱼有水鸟。两个蝶翼天神在给他的头上戴花环,在她们上方,另一对天神撑起一把伞,被菩萨们宝石镶嵌的冠巾簇拥着。
“佛祖啊!佛祖啊!是释迦牟尼本尊。”喇嘛差点儿抽泣起来,开始低声地吟诵起美妙的佛经。
对他来说,中道和佛法都远离凡俗。这是佛陀啊,他被摩耶[14]深藏于心,他被阿难[15]奉为尊主。
“他就在这儿!最精妙的佛法也在这儿。我的朝圣之旅有了个美好的开端。这真是杰作啊,杰作!”
“老先生在那边。”金姆说,一闪身沿侧路拐进了博物馆侧翼的艺术与制造品展区。一个白胡子的英国人正打量着喇嘛,喇嘛庄重地转过身来,向他行了个礼。摸索一番后,他递出了一本笔记本和一张破纸。
“是的,那是我的名字。”英国人微笑着说,看着纸上笨拙幼稚的字体。
“这是我们中一个曾到圣地朝圣的人给我的,他现在是隆丘寺的住持。”喇嘛结结巴巴地说,“他跟我谈了这些。”他瘦削的手颤抖着朝周围划了个圈。
“那么,欢迎你,西藏的喇嘛。佛像是在这儿,我在这里——”他瞥了一眼喇嘛的脸,“收集知识。到我办公室来一下。”老人激动得发起抖来。
那间办公室只是从雕塑林立的陈列室隔出来的一间小木隔间。金姆躺了下来,耳朵贴在杉木门上的一道受热裂开的缝隙上,伸长了脖子,竖着耳朵听,尖起眼睛看。
大部分的谈话都是他完全无法理解的。喇嘛起初有些犹豫,后来和馆长谈起他自己的喇嘛庙。喇嘛庙是位于五彩岩对面的一家禅寺,需要长途跋涉四个月方能到达。馆长拿出一本大相册,向他展示的恰是那处坐落在峭壁上的所在,俯瞰着多彩的地层构成的巨大山谷。
“哦,是的!”喇嘛戴上一副中国制造的角质框眼镜,“这就是我们在冬天到来之前运木柴的那扇小门。你们——英国人居然知道这些事?隆丘寺的住持告诉我时,我都不相信。佛祖啊——万能的佛祖——在这儿他也享有尊荣吗?他的生平也为人所知吗?”
“全都刻在石头上了。如果你休息好了,就来看看吧。”
喇嘛拖着脚走出来,来到大厅,馆长站在他身旁,以信徒的敬畏之心和工匠的欣赏本能,浏览着这些藏品。
他在模糊的石头上辨识着美丽的故事,故事一幕接一幕地展开。因为不熟悉希腊式叙事风格,不时感到困惑,却又充满喜悦,像个孩子面对新鲜事物一般,他在“白象入胎[16]”这个连环组画的解读出了问题,馆长从他成堆的法语和德语书里,补充了照片和复制品以帮助他理解。
这是虔诚的阿私陀[17],类似于基督教故事中的先知西面[18],他把圣子抱在膝上,父母都在倾听;这是关于佛祖的堂兄提婆达多[19]的传说;这里有一个邪恶的女人[20],她指责佛祖德行有亏,大家都很惊愕;这是鹿野苑[21]说法;这是令拜火者目瞪口呆的奇迹;这是身为邦国王子时的佛祖;他神奇的诞生;他在拘尸那迦涅槃,虚弱的门徒悲伤过度,昏倒在那里;这是菩提树下重复无数次的冥想,还有对化缘钵无处不在的崇拜。几分钟后,馆长看出他的客人不仅仅是个戴着念珠的托钵僧,还是某些方面的行家。他们又从头开始看了一遍,喇嘛拿着鼻烟,擦着眼镜,他的乌尔都语和藏语令人困惑地夹杂在一起,飞速脱口而出。他听说过中国的朝圣者法显[22]和玄奘的旅行,急于知道关于他们的记载是否有翻译。他无助地翻着比尔[23]和儒莲[24]的书,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都在这里了,上了锁的宝藏。”然后他静下来,虔诚地聆听匆忙翻译成乌尔都语的片段。这是他首次听说欧洲学者的工作,他们在这些文献以及其它一百多份文献的帮助下,确定了佛教的圣地。然后馆长给他看了一张巨大的地图,上面标有黄色的斑点。他棕色的手指随着馆长的铅笔从一点移到下一点。这里是迦毗罗卫,这里是中央王国,这里是摩诃菩提,佛教的麦加圣地;这就是拘尸那迦,圣者涅槃的悲恸之地。老人低着头沉默着看了一会儿地图,馆长又点燃了一斗烟。金姆睡着了。当他醒来时,那仍在进行的滔滔不绝的谈话,对他来说,比之前更易于理解一些了。
“这就是了,智慧之泉啊,我决意去往佛祖的双足所踏之圣地、到他的诞生之地,还要去迦比拉,再去摩诃菩提,就是布迦耶,到菩提寺,到鹿野苑,到他涅槃之所。”
喇嘛降低了声音:“我独自一人来到这儿。在我看,这五、七、十八、四十年来,人们都不好好遵循古老的佛法。正如你知道的,被邪魔、符咒和异神崇拜所迷惑。就像外面的孩子说的,现在,像孩子都那样说,信着邪神。”
“信仰全都如此。”
“你这样想?我在喇嘛庙所念的经文,其精髓均已枯竭。后来,我们在改革佛法中所采用的仪式,甚至妨碍了我们自己——以老眼光来衡量,也毫无价值。即使是最优秀的信徒也会彼此争斗不休。全都是幻象,是的,幻象啊幻象。但我还有另一个渴望——”那张布满皱纹的黄脸伸到离馆长不到三英寸的地方,长长的食指指甲在桌上敲击:“你们的学者,通过这些书,追寻着圣足漫游的所踏之处,但是有些事情他们还没有发现。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我都不知道——但我要从一个宽广开阔的大道上,把自己从万物的轮回中解脱出来。”他带着最单纯的胜利微笑道,“我可以做一个朝圣者来积累功德,但还能走得更远。听一件真事儿吧。当仁慈的我佛还年轻的时候,在他父王的宫廷里,他要寻觅良缘,可人们说他太过仁和,不宜娶妻。你知道吗?”
馆长点点头,不知道他接下来想说什么。
“于是他们对所有来者进行了三重力气考验。在弓箭比试中,佛祖拉断了他们起初给的那张弓,又要了一张无人能开的强弓。你知道吗?”
“书里写着的,我读过。”
“箭射得远远超越了其他射手的成绩,飞得越来越远,看不见了。最后它落了下来。在它触及到地面的地方,一条小溪破土涌出,不久就变成了一条河。这条河是佛祖的恩赐,是在他在修得大自在之前所积累的功德,这条河的神奇特质是,但凡沐浴其中的人,就能清洗去一切污垢和罪业。”
“是这样写的。”馆长难过地说。
喇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条河在哪儿?智慧之泉,箭落何处呢?”
“唉,我的兄弟,我不知道。”馆长说。
“不,如果您忘了的话——只有这一件事您没有告诉我。您一定知道吧?看,我是一个老人!智慧之泉啊,我匍匐在您脚下向您请教。我们知道他拉弓了!我们知道箭落了!我们知道溪水喷涌而出!那么,河在哪里呢?我的梦想告诉我要找到它。所以我来了,我来到这里。但是河在哪里呢?”
“如果我知道,你觉得我不会大声说给你吗?”
“通过它,一个人可以从万物的轮回中获得自由,”喇嘛不理会他,继续说,“箭河!再想想,有一条小溪,可能在酷暑中干涸了?但您这样的圣者决不会这样欺骗一个老人。”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
喇嘛又把他那张沟壑纵横的脸凑到离英国人的脸一掌宽的地方:“我看您不知道,因为您不信佛法,这事就对您隐藏了。”
“是隐藏的,隐藏的。”
“您和我,我的兄弟,都是被束缚着的。但是我——”他拂开又软又厚的袍子站了起来:“我要挣脱束缚。一起来吧!”
“我是无法挣脱了,”馆长说:“可是你要到哪里去呢?”
“首先是卡什(贝拿勒斯),还能去哪儿?在那里,我要在那座城的耆那[25]庙中,会见一个信仰纯粹的人。他也是一名古迹探幽者,也许我可以从他那里了解到些东西。也许他会和我一起去菩提伽耶,从迦毗罗卫的西北过去,我要在那里寻找那条河。不,我去了要四处寻找,因为箭落何处,无人知晓。”
“你怎么去?那里离德里太远了,离贝拿勒斯就更远了。”
“通过公路和火车。我下山后,从帕坦戈特出发,乘着一列火儿车来到了这里。它走得飞快。起初,我很惊奇地看到路边的那些高杆一根一根地冲上来,还牵着那些电线。”他描绘了一根电线杆闪过火车时的弯曲和旋转,“但后来,我感到心中惴惴不安,就想如以前那样步行。”
“你对你的旅途有把握吗?”馆长说。
“唔,那个啊,只需问个问题再付个钱,就会有指定的人把大家都送到指定的地方。”喇嘛自豪地说,“我在喇嘛庙时,从可靠的报告中就得知这些了。”
“你什么时候走?”馆长笑着问,古老社会的虔诚和现代进步交织在一起,这就是今日印度的特色。
“尽快即可。我将循着他生命的轨迹,一直走到箭河。此外,我还需要一份书面的南下列车时刻表。”
“那吃的呢?”一般说来,喇嘛们通常会在他们身边某处带着不少钱,不过馆长希望确认一下。
“为了朝圣,我拿起佛祖的化缘钵。是的,既然他能这么走那我也能,我放弃了寺院的安逸。我下山的时候,有个弟子按戒律为我乞讨,但我们在库鲁滞留了一阵子,他发烧死了。我现在没有弟子了,但我要拿着化缘钵,这样行善者就能积累功德。”他坚毅地点了点头。留在喇嘛庙里的博学高僧无需乞讨,但喇嘛内心狂热,必须要出行求索。
“就这么办吧,”馆长微笑着说,“现在请允许我积累功德吧。你我都是工匠。这是一本用英国产的白纸做的新笔记本。这些是削尖的铅笔,两支粗,三支细,都很好写。现在把你的眼镜借我看看。”
馆长透过眼镜看了看。镜片划伤严重,但度数几乎和他自己的完全一样,他把自己的眼镜塞进喇嘛的手里,说:“试试这个。”
“一根羽毛!就像一根羽毛落在脸上。”老人高兴地转过头来,皱起了鼻子,“轻到我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看得多清楚啊!”
“镜片是用巴拉乌水晶制成的,永不磨损。愿它能帮助你找到你的河,因为它是你的了。”
“我收下它了,还有铅笔和那本白纸笔记本,”喇嘛说,“作为修行者之间友谊的象征,现在——”他摸索着自己的腰带,解开那件镂空铁器的夹头,把它放在馆长的桌子上,“我的笔筒,这是你我之间的一段回忆,它是一件古物——就如我一样。”
这是一件中国古代的铁制品,所用的铁并非当代冶炼。馆长胸腔中跳动的收藏家的心从一开始就向往着它,决不会劝导喇嘛收回他的礼物的。
“等我找到那条河回来的时候,我会给你带来一幅我以前在喇嘛庙里用丝绸做的莲花生大士[26]的书画像。是的,还有众生轮回图,”他笑着说,“因为你我都是工匠。”
馆长都忍不住要挽留他了,世上还掌握着传统的毛笔佛教画的制作秘密的人已经很少了,这些画可以说是半写半画而成的。但喇嘛昂首阔步走了出去,在一座冥想的大佛像前驻足片刻,便穿过了转门。
金姆如影随形地跟在后面,他听到的东西让他欣喜若狂。这个人对他的全部经历来说,就是崭新的。他打算作进一步调查,就像他会调查拉合尔城的一座新建筑或一个奇怪的节日一样。喇嘛是他的宝藏,他想要占有他。何况金姆的母亲也是个好奇的爱尔兰人。
老人在扎姆扎玛旁边停了下来,环顾四周,直到他的目光落在金姆身上。朝圣的激情离开他一阵子,他感到苍老、孤独、以及空虚。
“别坐在那门炮下头!”警察傲慢地说。
“哼,猫头鹰!”金姆替喇嘛反驳他,“你就坐在那门炮下。你什么时候偷了挤奶女工的拖鞋,邓诺?”
这是一时兴起的毫无根据的指责,但却让邓诺闭嘴了。他知道,只要金姆想干,他吼上一嗓子可以招来大批集市上的坏男孩。
“您在里面拜谁呢?”金姆蹲在喇嘛旁边的阴凉处,和蔼地说。
“我谁都不拜,孩子。我只在佛陀教导的殊严妙法前下拜。”
金姆毫无感触地接受了这个新的神祇。毕竟他已经了解了一些情况。
“您是干什么的?”
“我乞讨。我记得我已经很久没吃喝了。这个城里的化缘习俗是什么?像我们在西藏那样默默乞讨,还是大声乞食?”
金姆引用一句当地谚语说:“默默乞讨的人,也会默默挨饿。”喇嘛想要站起来,但又跌坐了回去,为他在遥远的库鲁死去的弟子叹息。金姆转头看着他,思考着,很感兴趣。
“把碗给我。我知道这个城里的人都很仁慈。给我吧,我替您装满了饭带回来。”
老人像个孩子一样简单,把碗递给他。
“您歇会儿吧,我认识人。”
他小跑到一家昆吉人开着的蔬菜店,就在莫提集市下面,有轨车[27]的车轨带对面。这家人是低等种姓的菜贩,老板娘早就认识金姆了。
“呦,你拿着你的讨饭碗就变成瑜伽修士啦?”她喊道。
“不,”金姆骄傲地说,“城里来了一位新祭司,是我以前没见过的。”
“老祭司,猛如虎,”女人生气地说,“我烦透了新来的祭司!他们像苍蝇一样落在我们的货物上。孩子他爹又不是一口慈善井,谁来淘就给点儿。”
“不,”金姆说,“你男人是个暴脾气,可不是个圣修士。但这位祭司是新来的。珍奇宫的老先生跟他说话就像兄弟一样。噢,大妈,给我盛上一碗吧,他等着呢。”
“还真是碗啊,还有喂牛的篮子!你简直就像湿婆的圣牛一样慈悲。今天早上,它顺走了最好的一篮洋葱,我还要把你的碗盛满。它又来了。”
城里那头巨大的、褐色的婆罗门牛[28]正从三教九流的人群中顶开一条路,嘴里叼着一根偷来的香蕉。它深知自己作为一头神兽的特权,径直朝蔬菜店走来,它低下头,沿着摆了一排的篮子喘着粗气做着挑选。金姆结实的小脚后跟飞了起来,踹中了它湿漉漉的蓝鼻子。它愤怒地哼了一声,然后越过车轨走开了,脊背上的隆起气得直发抖。
“看!我给你省的钱比一碗饭要贵三倍还不止。大妈啊,现在来点米饭,顶上加点儿鱼干——没错,再来点咖喱蔬菜。”
从店后传来一声怒吼,一个男人躺在那里。
“他赶走了公牛,”女人低声说,“施舍穷人是善事。”她拿起碗,盛了满满一碗热饭回来。
“但我的圣修士不是牛,”金姆严肃地说,用手指在米饭堆顶上挖了一个坑,“我想,来点咖喱就行了,再来块炸蛋糕,还有来点果酱,他会喜欢的。”
“这个坑都有你的头大了!”女人恼怒地说。但她还是在里面填满了热气腾腾的咖喱蔬菜,把一块炸蛋糕放在上面,又在蛋糕上抹上一小块透明的黄油,在旁边涂上一团酸豆酱。金姆看着米饭上的浇头,实在喜欢。
“不错。我在集市的时候,就不会让牛到你房子这里来。它就是个胆大包天的乞丐。”
“你?”女人笑着说,“但是要说到牛的话。你不是告诉我,总有一天会有一头红牛从地里出来帮你吗?现在挺直腰板,去求圣修士赐福给我。说不定他还知道一种治我女儿眼睛痛的方子。帮我问他一下啊,世人之小友!”
但在她话音还没落呢,金姆就避开流浪狗和饥饿的熟人,溜掉了。
他骄傲地对喇嘛说:“像这样,讨饭就要找个识路的人。”喇嘛睁开眼睛,看了看碗里的食物。“现在吃吧,我和您一起吃。嗨,比斯提!”他对着洒水工喊道,洒水工正在给博物馆旁边的巴豆浇水。“过来给点儿水。咱爷们儿渴了。”
“咱爷们儿!”比斯提笑着说,“就你们这一对儿,一皮袋水够了吗?众神慈悲,那就喝吧。”
他将一条细细的水流注入金姆的手中,金姆用本地方式捧着喝。但喇嘛一定要从他那取之不尽的衣襟里掏出一只杯子,喝的姿势很是端庄得体。
当老人用一种不知名的语言说了一句显然是祝福的话时,金姆对洒水工解释说:“一个外国人。”
他们心满意足地一起吃了起来,把讨饭碗里的食物吃了个精光。然后喇嘛从一个怪模怪样的木制葫芦里吸起了鼻烟,用手指拨了一会儿他的念珠,随着扎姆扎玛的影子变长,他就这样进入了安眠。
金姆溜达到最近的卖烟草的那儿,那是一位相当活泼的年轻穆斯林妇女,他讨了一支很呛的雪茄,这牌子是他们卖给旁遮普大学模仿英国习俗的学生们的。接着,他抽起烟来,双膝抵着下巴,蹲在炮管下思考着。思考的结果是,他突然悄悄地朝尼拉·让姆的木材厂走去。
喇嘛直到城市的夜生活开始时才醒来,此时华灯初上,穿着白袍的职员和低级官员都从政府机关回来了。他头晕目眩地向四面张望,除了一个缠着脏头巾、穿着深褐色衣服的印度顽童外,没有人看他。突然,他把头埋向双膝,嚎啕大哭起来。
“这是怎么了?”男孩站在他面前问,“您让人抢了吗?”
“我的新弟子离我而去了,我不知道他在哪儿。”
“您的弟子是什么样的人?”
“他是一个男孩,到这里来代替我一个死去的弟子,是我在那里向佛法下拜的时候,所受到的恩赐。”他指着博物馆,“他来找我,在我迷失方向时给我指路。他把我带进了珍奇宫,他的话激励了我,让我有勇气和佛像的守护者交谈,我因此受到鼓舞,变得坚强起来。我饿昏了,他就为我乞讨,像一个徒弟为师尊所做的一样。我佛突然把他遣来,他又突然走了。我还打算在去贝拿勒斯的路上,教导他佛法呢。”
金姆站在那里感到很惊讶,因为他在博物馆里听到了谈话,知道老人说的是实话,这些话一个本地人很少在路边告诉陌生人。
“但是我现在明白了,佛祖送他来是有目的的。这样我就知道了,我会找到那条我要找的河。”
“箭河?”金姆的微笑中带着一丝得意。
“这是又遣来了一个吗?”喇嘛叫道,“除了那个佛像的修行者以外,我没有向别人提起过我要找什么。你是谁?”
“您的弟子,”金姆说得很简洁,跪坐在自己的脚后跟上,“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像您这样的人,我和您一起去贝拿勒斯。而且,我也认为像您这样年纪大的人,在黄昏的时候,对一个偶然遇见的人就说实话,是非常需要一个弟子的。”
“可是那条河——那条箭河呢?”
“哦,您和英国人谈话的时候我听到了,我那时靠着门躺着。”
喇嘛叹了口气:“我还以为你是佛陀许我的向导呢。这样的事有时会发生的,可我不配。那么,你不知道这条河吗?”
“我不知道。”金姆不安地笑了,“我要去找一头牛——绿草地上的红牛,它会来帮我的。”金姆还有点孩子气,如果一个熟人打算做什么事,他自己也会凑上去。而且,孩子气的他真的认真思考了他父亲的预言,思考了长达二十分钟。
“什么,孩子?”喇嘛问。
“天知道,但我父亲是这么告诉我的。我在珍奇宫里听到了你们的谈话,说到山里的陌生的新地方,如果一个人这么老,身无长物,还这么习惯讲真话,可以为了一条河这种小事而出行,我觉得我也得去旅行。如果我们命中注定要找这些东西,我们就要去找——你,你的河,还有我,我的牛,坚固的柱子,还有其他一些什么我忘了的东西。”
喇嘛说:“那不是柱子,而是一个转轮,我可以从中得到解脱。”
“它们都是一种东西,说不定它们会让我成为一个国王。”金姆平静地说。
“我会在路上教导给你其他更好的愿望,”喇嘛用权威的语气回答,“我们去贝拿勒斯吧。”
“不,晚上可不行。贼都守在外头。我们得等到天亮。”
“但是没地方睡觉。”老人已经习惯了喇嘛庙的规矩,虽然他得席地而睡,但既然戒律有规定,在做这些事上还是要讲究些体面的。
“我们会在克什米尔货栈找到一个好住处,”金姆一边说,一边对着他困惑的面容笑起来,“我在那儿有个朋友。来吧!”
当他们穿过挤满北印度所有种族的集市时,集市上灯火辉煌,喇嘛像在做梦一样飘然而过。这是他第一次来到一个大型制造业城市,拥挤的有轨车不断发出刺耳的刹车声,把他吓坏了。他给半推半拽着来到克什米尔货栈的大门,火车站对面的那个巨大的露天广场,四周是拱形的回廊,骆驼和马队从中亚回来时就在那里搭起了帐篷。这里有各种各样的北方人,他们照料拴着的小马和跪着的骆驼;装卸一捆捆包裹;在吱嘎作响的辘轳井旁打水准备晚餐;在嘶叫着、睁大眼睛的种马面前堆上草料;栓住商队里的恶犬;给赶骆驼的人结账;雇佣新马夫;在拥挤的广场上,人们怒骂着、叫喊着、争吵着、开着玩笑。三四级石阶通向回廊上面,在这人声嘈杂的人海间形成了一个避难所。这里大部分是租给商人的,就像我们租下高架桥的拱门一样;柱子和柱子之间的空间用砖砌起来或用木板封住,用沉重的木门和笨重的本地挂锁守卫。门锁上了就表明主人不在,有几处粗鲁的——有时是非常粗鲁的粉笔或油漆印记——说明他去了哪里。比如这个:“卢图夫·乌拉去了库尔德斯坦。”下面是一段粗话:“安拉,你这个让虱子在卡布里人的外衣上活着的人,为什么要让卢图夫这只虱子活这么久?”
金姆在兴奋的人群和兴奋的牲口之间护着喇嘛,沿着回廊侧着身挤到最远端,那儿离火车站最近,马贩子马哈布·阿里从北方隘口外的神秘之地来到这里时,就住在那里。
在金姆小小的生命中,特别是在他十岁到十三岁这段时间里,他和马哈布做过许多交易。那个高大魁梧的阿富汗人,他的胡子被石灰染成绯红色(因为他年纪大了,不希望自己的白发显露出来),他知道男孩在刺探八卦方面的价值。有时他会让金姆去监视一个与马毫无关系的人:跟着这人一整天,向他报告每一个和他谈话的人。到晚上,金姆会把一天的事讲给他听,马哈布一言不发,也不做任何手势。金姆知道这里头必有某种阴谋诡计,但是除了在马哈布面前,对其它人缄口不言,这实在是很值得。马哈布会给他提供美食,全是从货栈头上的饭店买来的热腾腾的饭菜,有一次花了八安纳[29]的钱。
“他在这儿,”金姆说着,朝一只脾气暴躁的骆驼鼻子上打了一拳,“嗨,马哈布·阿里!”他在一个黑暗的拱门前停了下来,躲在迷惑不解的喇嘛身后。
马贩子松开他那条刺绣的博卡拉宽腰带,靠在一对丝毯马鞍袋上,懒洋洋地抽着一个巨大的银水烟袋。听到喊声,他微微转了一下脑袋,看到的只是个沉默的高大身影,在他胸膛深处发出咯咯的笑声。
“安拉啊!一个喇嘛!一个红喇嘛!从拉合尔到隘口那么远。你跑这儿来干什么?”
喇嘛木然地伸出了讨饭碗。
“真主诅咒所有异教徒!”马哈布说,“我不会施舍给一个讨厌的西藏人,但你去问问骆驼后面我的巴尔蒂人[30]。他们可能会把你的祝福当回事。喂,马童,这是你们那边来的一个乡下人。看看他是不是饿了。”
一个头剃得光光的巴尔蒂人蹲在那儿,他跟着马群一起南下,说起来就是个低贱的佛教徒,他奉承着喇嘛,带着浓重的喉音恳求圣者坐在马童的炉火旁。
“去吧!”金姆说着轻轻推了推他,喇嘛大步走开了,把金姆留在回廊边上。
“去!”马哈布·阿里说着继续抽他的水烟,“小印度佬滚开,真主诅咒所有异教徒!要饭就去找我的随从,那里有些和你信一样神的人。”
“马哈瑞吉,”金姆哀怨地说,用印度方式称呼着他,并非常享受这种局面,“我爹死了,我妈也死了,我的肚子里空荡荡的。”
“我说,找我马那边的随从要饭去。我的随从里肯定有印度教徒。”
“噢,马哈布·阿里,可我是印度教徒吗?”金姆用英语说。
马贩子没有露出丝毫惊讶的神色,只是皱着眉头看了看他。
“世人之小友,”他说,“你这是在干什么?”
“啥都不干。我现在是那个圣者的弟子,我们一起去贝拿勒斯朝圣,他说的。他有点儿傻,而我也有点儿烦拉合尔城。我想要一方新水土。”
“可是你到底给谁干活呢,为什么来找我?”他的声音里带着怀疑,刺耳难听。
“我还能去找谁呢?我没钱,没钱不宜到处跑。你要卖许多马给当官的了。这些新到的马都很棒,我看到了。给我一个卢比吧,马哈布·阿里,等我发了财,我就给你一份债券,还你的钱。”
“嗯!”马哈布·阿里说,脑子里迅速转开了,“你以前从来没有骗过我。叫那喇嘛过来——你朝后站,站到暗地里去。”
“哦,我们俩说的是一样的。”金姆笑着说。
“我们去贝拿勒斯,”喇嘛一明白马哈布·阿里想问什么就说,“男孩和我,我去找一条河。”
“可能吧,但男孩是怎么回事?”
“他是我的弟子。我想他是佛祖派来指引我去往那条河的。他突然出现的时候,我正坐在大炮底下。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那些有幸得到指引的人身上。但我现在想起来了,他说他是个凡人——一个印度人。”
“他的名字是什么?”
“我没问。他不就是我的弟子吗?”
“他是哪国人?他的种族呢?他是哪个村的?伊斯兰教徒,锡克教印度人,还是耆那教徒?低种姓还是高种姓?”
“我为什么要问?中道又不分高低贵贱。如果他是我的徒弟,有人想——要——能——把他从我身边夺走吗?因为,你得看看,没有他我就找不到我的河。”他严肃地摇了摇头。
“谁也不会从你这儿把他夺走。去吧,坐到我的巴尔蒂人中间去。”马哈布·阿里说,喇嘛在承诺的抚慰下离开了。
“他没傻过头吧?”金姆说着又走到灯前,“我为什么要对你撒谎,哈吉[31]?”
马哈布默默地抽着水烟,然后他开始低声说:“翁巴拉在去贝拿勒斯的路上——如果你们俩真要去的话。”
“嘁—嘁—我告诉你他不会撒谎——我们俩都能看出来的。”
“如果你愿意替我捎个信到翁巴拉去,我就给你钱。和一匹马有关的——一匹白色种马,我上次从隘口回来时把它卖给了一个军官。不过,那时候——站近些,举起手来要饭——那匹白种马的血统还没有完全确定,那个军官现在就在翁巴拉,叫我把事情说清楚。(马哈布在这里描述了马和军官的相貌。)所以呢,带给这个军官的口信就是:‘白种马的血统已经完全确定了。’这样,他就知道你是从我这里来的。他会问:‘你有什么证据?’你就回答说:‘马哈布·阿里给了我证据。’”
“全都为了一匹白色种马。”金姆咯咯地笑着说,他的眼睛闪闪发光。
“我现在就把那马的血统证明给你——用我自己的表达方式,有一些挺难懂的行话。”一个身影从金姆身后闪过,还有一只正在吃食的骆驼。马哈布·阿里提高了嗓门。
“安拉啊!城里就你一个乞丐吗?你妈死了,你爹死了,他们全都是这样。嗯,嗯——”
他转过身来,摸索着身边的地板,把一块松软油腻的穆斯林面包扔给了男孩:“今晚你和喇嘛去睡在我的马童中吧。明天我再伺候你。”
金姆开溜了,他的牙齿咬住面包,正如他所料,他发现了一小团用油纸包着的折叠的薄纸,还有三卢比的银币——一大笔钱。他微笑着把钱和纸片塞进皮质护身符袋里。喇嘛享受了马哈布的巴尔蒂人供奉的一顿美餐,已经在货摊的一个角落里睡着了。金姆躺在他旁边笑了。他给马哈布·阿里干过活,一刻也不信这匹种马的血统故事。
但是金姆并没有怀疑马哈布·阿里,他被称为旁遮普最好的马贩,一个既富有又上进的商人,他的商队行踪越来越远,渗透到了遥远的域外之域的后方,还登记在印度调查部一本上了锁的簿子上,编号为C25IB。C25每年上报两三次小故事,说得很直接,却很有趣,而且一般来说相当真实,R17和M4的报告里都复核过这些故事。它涉及各种偏僻的山区土邦[32],非英裔的探险家,还有枪支交易——简而言之,它只是印度政府所依据的大量“采收的信息”的一小部分。但最近有五个结盟的土邦王公,虽然它们并没有结盟的需要,它们从一个友好的北方强国那里得到消息,说从他们的领土上有消息泄露到了英属印度。因此,这些王公的首相们非常恼火,按照东方的方式采取了一些措施。在一些人当中他们怀疑上了一个盛气凌人的红胡子马贩,他的大篷车队在齐腰深的积雪中穿过他们的要塞。至少在那个季节,他的商队在下山的路上遭到了两次伏击,当时马哈布的手下把此事归罪于三个不熟的匪徒,他们可能是被雇来干这活的,也可能不是。因此,马哈布没有在危机四伏的白沙瓦城停留,而是一路马不停蹄直抵拉合尔,他了解这个国家的人,预计这里会有奇怪的事发生。
还有,手头上的东西马哈布·阿里一刻也不想多留:一团油纸包着的折好的薄纸——一份客观的、不署名的陈述,在一个角上有五个显微针孔,但最令人愤慨的是它背叛了五个同盟国的王公,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北方强权,一位白沙瓦的印度教银行家,一家比利时的枪支制造公司,和一个重要的、半独立的南方伊斯兰统治者。马哈布从朵拉山口外把东西收集来,带进来给R17,后面就是R17的工作了。可由于无法控制的情形,R17不能离开他的观察哨。目前在C25的报告这阶段,这个乳白色的炸弹还算温和无害,可即便对一个东方人以东方人的时间观来看,也知道越早把这东西递给合适的人越好。马哈布并没有特别想找死,因为他手上两三桩跨越边境的家族血仇还没有了结,当清算这些血仇后,他打算以一个多少有点儿道德的良民的身份安定下来。自从他两天前回来后,他都没有走出过货栈门,但是他很招摇地发了几封电报出去。发给孟买,他在那儿存了一些钱;发给德里,他自己家族的一个小合伙人向拉杰普塔纳邦的代理人出售马匹;还发给翁巴拉,有一个英国人正兴致勃勃地要求知道一匹白色种马的血统。他明明可以用流畅的英文书写公函,却写出了这样几封精彩的电报,如:“克莱顿,劳雷尔银行,翁巴拉。正如已告知阁下的,马的却是阿拉伯马,极其抱歉血统证书延期,我们正在番义。”后来又发给同一个地址:“非常诚执的抱歉的通知阁下,血统番义又延期了,会很快发送给您。”他给德里的小合伙人发的那封电报是:“卢图夫·乌拉,汇了两千卢比给你的户头,在卢切曼·纳瑞恩银行。”完全是用做生意式的口吻,但是每一封电报都给自认为感兴趣的各方讨论来讨论去。在电报送到火车站之前,路上有谁想看,负责去发电报的傻乎乎的巴尔蒂人都会让他看。
正当马哈布用自己别出心裁的英文表达,预防性地把水搅浑时,金姆从天而降来到他身边。而且,由于马哈布·阿里反应迅速而且不择手段,他惯于抓住各种突发的机会,当场就强迫金姆给他干活。
一个喇嘛和一个低种姓的小童仆在印度这个朝圣者的国度云游时,可能会引起别人一时的兴趣,但是不会有人去怀疑或抢劫他们,而后者显然更是重点。
他叫人给他的水烟袋装上一个新炭球,并考虑了这种情况。如果最坏的情况发生了,这个男孩受到了伤害,那张纸片不会连累到任何人。他还可以不慌不忙地走到翁巴拉,冒着再度引起怀疑的刺激风险,把他的故事口头复述给关注此事的人听。
但是,R17的报告才是整串事务的核心,如果不能把消息送到这位下线手里,那将无疑是很麻烦的。然而,真主是伟大的,马哈布·阿里觉得他已经做了这时他能做的一切。金姆是世上唯一没有对他说过谎的人。要不是马哈布知道,金姆为了自己的目的或马哈布的交易,会像个东方人一样对别人撒谎,那么这对金姆的性格来说将是一个致命的大污点。
然后马哈布·阿里大摇大摆地出了货栈,来到鹰身女妖的大门口,她们擅长伪装自己的眼睛去诱捕陌生人。他煞费苦心地去拜访这位交际花,因为他有理由相信,她是一位惺惺作态的克什米尔梵文学者的特殊朋友,而此人拦截了他那个单纯的巴尔蒂人的电报。这绝对是在做蠢事,因为他们违反先知的戒律喝起酒香四溢的白兰地,马哈布喝得烂醉,嘴上的大门失守,他跌跌撞撞地追逐着那位快乐的交际花,直到他倒在垫子上呼呼大睡。快乐的交际花在惺惺作态的克什米尔梵文学者的帮助下,把他从头到脚彻底搜了一遍。
大约就在同一时刻,金姆听见马哈布那空无一人的摊位里响起了轻柔的脚步声。奇怪的是,马贩子没锁门,他的手下正忙着用马哈布赏的一整只羊庆贺他们返回印度。从德里来的一个衣着整洁的年轻绅士,手里拿着一串钥匙,这是交际花从那个烂醉的人的腰带上解下来的。他检查了马哈布财产里的每个盒子,包袱,垫子,以及马鞍袋,甚至比交际花和专家搜得更系统化。
“我认为,”一小时后,交际花轻蔑地说,一只圆润的手肘搁在打着呼噜的一堆肉上,“他不过是头猪一样的阿富汗马贩子,除了女人和马,他就没别的想法。而且,如果真有东西的话,他可能已经把它送走了。”
“不——在涉及到五个王公的问题上,黑桃还没出呢,这张牌他应该还捏在手上没打。”学者问,“那里什么都没有?”
德里人笑了笑,走进去的时候还整理了一下头巾:“我搜了他的拖鞋底,就像交际花搜他的衣服一样。他不是那个人,应该是另有其人。我没漏掉什么东西。”
“他们没说他一定就是那个人,”学者若有所思地说,“他们说的是:‘看看他是不是那个人,既然我们的顾问都没搞清楚。’”
“那个北方国家到处都是马贩子,多得像一件旧衣服上的虱子。习坎达可汗、努尔阿里贝格和法鲁克沙阿[33],他们都是卡菲拉斯(商队)的头头,都在那里做生意。”交际花说。
“他们还没进去呢,”学者说,“以后你必须诱捕他们。”
“唷!”交际花厌恶地说,把马哈布的头从她膝上推了下去,“我还挣大钱了。法鲁克沙阿是头熊,阿里贝格就是个流氓,还有老习坎达可汗——噫!走吧!我现在要睡个觉。这头猪不到天亮是不会动弹的。”
马哈布醒来时,交际花严厉地告诉他醉后的丑态。亚洲人在智胜对手之后连眼都不会眨一下,但当马哈布·阿里清了清喉咙,紧了紧腰带,在晨星下蹒跚前行时,他差点儿就要眨巴眼了。
“真是小马耍的花招!”他自言自语地说,“就好像白沙瓦的娘们都没耍过似的!但是干得真漂亮。天知道在路上还有多少人奉命来试探我——说不定是拿着刀。因此,男孩必须去翁巴拉,而且得乘火车去!因为那个密件有点紧急。我就守在这儿,跟在交际花后面喝着酒,像一个阿富汗马贩子该做的那样。”
他在自己摊位边上的一个摊位前停了下来。他的人躺在那儿,睡得死沉。金姆和喇嘛却不见踪迹。
“起来!”他摇醒了一个睡着的手下,“昨天晚上睡在这儿的那两人——喇嘛和男孩去哪儿了?没丢什么东西吧?”
“没有,”那人咕哝着说,“老傻子在第二声鸡叫时爬了起来,说他要去贝拿勒斯,小的那个把他带走了。”
“真主诅咒所有异教徒!”马哈布由衷地说着,爬进自己的货摊,从胡子里发出了咆哮。
但实际上是金姆唤醒了喇嘛,他的一只眼睛凑在木板的一个结孔上,看到德里人在箱子里搜寻。能把信件、钞票和马鞍翻过来,这显然不是一个普通的小蟊贼,能把一把小刀斜插进马哈布的拖鞋底里,或者灵巧地把马鞍袋的缝合线抠出来,也绝不会是一个小蟊贼。一开始,金姆有意发出警报,拉长声音吼上一嗓子囚儿——囚儿(小偷)就能让夜晚的货栈炸了锅。但他更加仔细地观察着,手握护身符,有了自己的想法。
“一定是那个捏造出来的马血统的谎言,”他说,“就是我要带到翁巴拉去的东西。我们最好现在就走。那些拿着刀搜包的人马上就会拿着刀搜肚皮了。这背后肯定藏着个女人。”“嗨!嗨!”他在浅眠中的老人耳边低语,“起来了,该是去贝拿勒斯的时候了。”
喇嘛顺从地爬了起来,他们像影子一样走出了货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