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施之不求,求之无功

施恩者,内不见己,外不见人,则斗粟可当万钟之惠;利物者,计己之施,责人之报,虽百镒难成一文之功。

◤ 注释

①斗粟:一斗米。②万钟:形容丰盛。钟,量器名。③百镒:大量金钱。镒,古重量名。

◤ 译文

施恩于人者,并不挂于心,也不张扬于外,那么即使一斗粟的付出也相当于万钟粟的恩惠。做公益活动或帮助他人,如果计较自己的施与,而要求别人回报,那么即使付出黄金万两,也难有一文钱的功德。

◤ 点评

施舍恩惠于他人,必须有“为善不欲人知”的情操,绝对不能存在半点回报的心理。所以,“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施与和回报的关系,实质是义与利的关系。显然,在作者看来,做公益慈善或帮助他人本身是值得鼓励和肯定的。回报不回报不是本人应当考虑的,也不是施与行为的前提条件。如果施与者不图回报、不事张扬,则这种助人行为就是很纯粹的美德。受恩者会真诚感激,永生难忘,社会也会给予高度的肯定和褒扬,这类似“感动中国”那样的精神鼓励。在古人看来,美名是天下公器,只能给予具有美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