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XXI 问题XIII

对于给定的一个焦点画一条轨道,它通过给定的点并与位置给定的直线相切。

设焦点S,点P和切线TR被给定,需求另一焦点H。往切线上落下垂线ST,并延长它至Y,使得TY等于ST,则YH等于主轴。连结SP,HP,且SP是HP和主轴之间的差。按照这种方式,如果给定更多的切线TR,或更多的点P,总能找到由所说的点Y或P到焦点所引的同样数目的线YH或PH,它们或者等于轴,或者它们以给定的长度SP不同于轴;于是它们或者相等,或者有给定的差,且由此,由上面的引理,另外一个焦点H被给定。同时拥有了两个焦点和轴的长度(它或者为YH,或者,如果轨道为椭圆,为PH+SP;若不然,轨道为双曲线,为PH-SP)也就有了轨道。此即所求

解释

当轨道为双曲线时,在这个轨道的名下我没有包括相对的双曲线[分支]。因为物体在自己的持续运动时不可能迁移到相对的双曲线[分支]上。

在给定三个点的情形可如此便捷地求解。设B,C,D为给定的点。连结BC,CD,并延长至E,F,使得EB比EC如同SB比SC,且FC比FD如同SC比SD。在画出的EF及其延长上落下成直角的直线SG,BH,又在无限延长的GS上取GA比AS和Ga比aS如同HB比BS;则A为轨道的顶点,且Aa为其主轴:轨道,依照GA大于、等于、或者小于AS,而为椭圆,抛物线或者双曲线;点a在第一种情形与点A落在线GF的同一侧;在第二种情形它远离以至无穷;在第三种情形它落在线GF的另一侧。因为如果向GF上落下垂线CI,DK;则IC比HB如同EC比EB,这就是,如同SC比SB;又由更比,IC比SC如同HB比SB或者如同GA比SA。且由类似的论证可证KD比SD是按照相同的比。所以点B,C,D在关于焦点S如此画出的圆锥截线上,使得由焦点S到截线上每个点所引的直线比由相同的点落到直线GF上的垂线按照那个给定的比。

最杰出的几何学家拉伊尔,在他的《圆锥截线》卷VIII,命题XXV中给出此问题的解法,方法上与此没有大的差异。

第V部分 论当焦点未被给定时求轨道

引理 XVII

如果由给定的圆锥截线上的任意点P,以给定的角向内接于那条圆锥截线的任意不规则四边形ABCD的无限延长的四边AB,CD,AC和DB引相同数目的直线PQ,PR,PS和PT,一条直线对一边:则向两对边所引[的直线]的矩形PQ×PR,比向另两对边所引[的直线]的矩形PS×PT按照给定的比。

情形1 首先我们假设向对边所引的线与其余边中的某一边平行,设为PQ和PR平行于边AC,且PS和PT平行于边AB。再设上面对边中的两边,设为AC和BD,彼此平行。则直线,它平分那些平行的边,是圆锥截线的一条直径,它也平分RQ。设O为一点,在此处RQ被平分,PO是属于那条直径的纵标线。延长PO至K,使得OK等于PO,则OK是属于那条直径异侧的纵标线。由于点A,B,P和K在圆锥截线上,且PK以给定的角截AB,所以(由阿波罗尼奥斯的《圆锥截线》卷III,命题17,19,21和23)矩形PQK比AQB按照给定的比。但QK和PR相等,由于相等的线OK,OP以及OQ,OR的差相等,由此矩形PQK和PQ×PR也相等;所以矩形PQ×PR比矩形AQB,这就是比矩形PS×PT按照给定的比。此即所证

情形2 现在我们假设不规则四边形的对边AC和BD不平行。作Bd平行于AC,既交直线ST于t,又交圆锥截线于d。连结Cd截PQ于r,并作DM平行于PQ,截Cd于M且截AB于N。现在,由于三角形BTt,DBN相似,Bt或者PQ比Tt如同DN比NB。这样Rr比AQ或者PS如同DM比AN。所以,前项乘以前项且后项乘以后项,矩形PQ乘以Rr比矩形PS乘以Tt,如同矩形NDM比矩形ANB,且(由情形1)如同矩形PQ乘以Pr比矩形PS乘以Pt,又由分比,如同矩形PQ×PR比矩形PS×PT。此即所证

情形3 最后我们假设四条直线PQ,PR,PS,PT不与边AC,AB平行,而对它们有任意的倾角。代替它们,引Pq,Pr平行于AC;且Ps,Pt平行于AB;因为三角形PQq,PRr,PSs,PTt的角给定,PQ比Pq,PR比Pr,PS比Ps,和PT比Pt为给定的比;因此复合比PQ×PR比Pq×Pr,PS×PT比Ps×Pt [为给定的比]。但是,由前面的证明,Pq×Pr比Ps×Pt为给定的比;所以比PQ×PR比PS×PT [为给定的比]。此即所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