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孤立的个人经济

第一章 享受的一般规律和经济价值

人们希望得到生活享受,他们的生活目的是把自己的生活享受提到尽可能高的水平。但是一方面,人们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有许多生活享受人们暂时可以得到,但它们的结果却给人们带来匮乏,这是与他们以前曾有的享受完全不相称的。另一方面,只有在人们首先培养了自己对最高级和最纯粹的享受的理解能力时,这些享受才能为他们所理解。如果人们在任何时刻都想获得似乎对他们暂时是最大的享受而不顾其后果,他们自以为最充分地达到了自己的生活目的,其实却犯了严重的错误。为了获得某种真正的享受量,不仅必须看到暂时享受的量,而且还必须从所有这些享受中进行节俭,其结果便给人们在整个未来时期带来真正的享受。尤其必须考虑的是,一种享受会在多大程度上造成妨碍人的实现体力和智力训练——只有这种训练才能使他们达到高级的和纯粹的享受——的障碍。换句话说:

必须把享受安排得使一生中的享受总量成为最大值

我们看到,所有的人,国王与乞丐,轻佻的花花公子与忏悔的修道士,在从摇篮到坟墓的一生中,无一例外,都是按照这一原则行事。如果人的行为方式,像我们在生活中感觉到的那样,表现出极大的差异,那么这仅仅是因为对各种不同生活享受量(毫无疑问,这种享受量因人们所受教育程度不同而各异)以及对阻止这种享受后来成为所期待的享受的障碍大小的看法不同。所有人都一致认为,每个人都想使他的生活享受最大化。即使是禁欲主义者——他看上去似乎同这个生活目的相距最远——当他认为通过禁欲和自愿进行各种节俭就可升入天堂时,也就证明了这个定理是真理。因为撇开他们奉行的生活方式——这只是使他笃信这样一种行为方式,即这里自愿进行的节俭将在彼岸的生活中加倍给他报答——本身达到一定点时使他感觉到是一种享受不谈,一旦人们使他摆脱这一信念,他就会很快地接受一种与他迄今为止完全相反的行为方式。历史提供了许多这样的例子:轻佻的花花公子变成了禁欲主义者,而反过来,忏悔的修道士变成了一流的花花公子。在上述原则方面,禁欲主义者与花花公子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他是一个更为贪得无厌的利己主义者,他并不满足于把世间所提供的东西作为享受总量,而是企求更多,并且相信这可以用他自己的方法去获得。是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时,往往陷入极端,这极为清楚地表明了上述定理的普遍作用。谁的行为方式最为突出,谁就以此证明了他采取这种行为方式的动机特别强烈,或者说决定他采取这种行为方式的力量特别强大。因此,十分自然,一旦他由于某种原因改变了信念,他必然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从而获得用于其他目的的那种力量。倘若所有使我们从中获得历史知识的积极的宗教——把这一定理设定为一个无可争辩的公认的信条,那它们在努力用善恶报应因果轮回来规劝人们走正道时,甚至会认为再说出来提醒人们注意它的存在就是多余的了。它们赋予善恶报应因果轮回以永恒的性质,其目的正在于使下面一点成为完全不容置疑的:遵循这一劝诫,生活享受总量才真正变成最大化。

但是,享受最大化不仅无一例外地被所有人视为生活目的,而且毫无疑问也是上帝所希望的那种人的真正的生活目的。对人们实现这一目标的愿望不可遏制地和持续不断地产生出来,我们只能做出如下的解释:我们假定,上帝在人身上创造了一种其作用作为愿望产生出来的力量,就像我们试图通过相应的,根据一定规律起作用的力量的假定来解释自然界中全部其他现象一样。我们可以把每一种力量的全部本质归结为,它在发挥作用,而且精确地按照它的强度的比例发挥作用。每一种力量的目的,从而上帝创造这种力量的目的,只能是上帝希望达到那种作用,只能是上帝希望人们听命于这种力量而行事。因而,如果像人们所提出的某些道德规范企图达到的那样,想完全地或部分地消灭这种力量,也就意味着完全地或部分地破坏上帝的目的。但是,一个人怎能如此傲慢,居然想完全地或部分地破坏上帝的目的!

但是,那些规范不是源于人的傲慢,而是源于人的迷雾。因为重要的是,人们并不是简单地实现整个一生中生活享受总量的最大化,相反,如果人们享受的时机不当或过度就会发现如此大量享受的不良后果。当人们认为这种后果与享受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时,进而认为享受是有害的必须加以禁止时,甚至会达到这样一种地步,即把享受本身看做是某种不能允许的东西。

那些与规律直接矛盾的从而真正违反自然的规范,完全归咎于缺乏对那些上帝用来统治世界的永恒的和不可改变的规律的认识。人们只有研究那些规律,才能防止犯类似的错误。

从这种生活目的中得出了人的行为方式的一个主要规则:

人的行为的目标是,使他的生活享受总量最大化。上帝通过创造使人们不可遏制地和持续不断地产生实现这一目的的愿望的力量,创造了这样可靠的保证:人们一旦认识了他们能够达到这一目的的道路,就会实现他们的这一生活目的。不仅如此,远远不仅如此。上帝通过使这种力量的作用也像所有其他力量的作用一样服从一定的自己所固有的规律,实现了使人们共同生活的目的,正像它通过重力及其所固有的规律,实现了使它的天体相互发生关系的目的完全一样;正像它通过后一种秩序创造了它的天体一样,它也通过前一种秩序创造了它的人类;正像它通过重力规律永远不变地规定了它的天体的运行轨道一样,它也通过享受力量的规律永远不变地规定了人类共同生活的道路。上帝以此达到:一旦使人们明白了那种力量作用的规律,每个人必然会为自己的幸福而运用他的力量,这同时也是以最合理地促进社会幸福的方式为社会幸福运用他的力量。所以,这是一种使人类社会协调一致的力量,它是联结全人类的纽带;它强制人们在相互交换中获得自身幸福的同时,促进他人的幸福。这种为人类创造了不可估量的幸福的力量,可能受到严重的误解,以致把它诋毁为享受欲,因为它也可以被滥用,以致当人们认为能完全地或部分地抑制这种力量本身时,还相信是自己的功劳!当人们无视上帝的启示——上帝永远不变地和随时地不断地在他的世界中传播这种启示——时,当人们以人的规范取代上帝的启示作为准绳时,他们陷入了多么深的迷雾之中啊!然而这里也显示出上帝的不可思议的智慧。他必定会预见到人类的这种过失,因此使那种力量强大无比,以致人们同这种力量的作用所作的任何抗衡,虽然能削弱它,但却不能使它丧失作用;无论人们怎样努力扼制这种力量的发挥,但它总是以更大的强度在难以预料的其他方向上重新表现出来。因此,切勿再无视上帝每天以极其多样的形式和明确无误的信号反复昭示我们的指令!这个指令就是:

人们啊!研究我创造的这些规律,并且按照这些规律行事吧!

无需从人们口中证明这一启示的真诚和可靠,它通过自身以无可置疑的方式确认,任何证明看来都是多余的。

按照这一原则,首先应努力研究造成享受的力量借以发挥作用的规律。

如果仔细考察一下享受是怎样发生的,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在所有享受中有下列一些共同特征:

1.如果我们连续不断地满足同一种享受,那么这同一种享受的量就会不断递减,直至最终达到饱和

2.如果我们重复以前已满足过的享受,享受量也会发生类似的递减;在重复满足享受的过程中,不仅会发生类似的递减,而且初始感到的享受量也会变得更小,重复享受时感到其为享受的时间更短,饱和感觉则出现得更早。享受重复进行得越快,初始感到的享受量则越少,感到是享受的持续时间也就越短

日常生活中的无数事实证明了这两个特征。

一件新的艺术品给艺术家以享受,这种享受在他为了准确地理解作品的所有细节而充分观赏的那段时间内最大。这种享受因连续观赏而不断递减,按观赏的对象和个人不同,过了或短或长的一段时间,他就会感到疲劳,即使他这时还要进行其他享受,甚至还要欣赏类似的其他艺术品,也会出现饱和。假定按照观赏的对象和个人的不同,在经过一段或短或长的时间后又出现了重复这种享受的要求,那么他就会由于以前就得到的对这件艺术品的认识而在更短的时间内达到享受的极点。重复享受的次数越多、间隔的时间越短,这一点的高度与第一次相比就会变得越低。在享受艺术品过程中,持续的观赏又带来享受的不断下降,直至饱和。重复享受的次数越多,间隔的时间越短,饱和本身也就来得越早。在多次重复享受过程中,越来越清楚地表明,重复享受中的享受的极点确实在下降,享受持续的时间也确实在缩短。即使是最狂热的艺术爱好者,如果他不存在其他任何动机,那他对于已占有的艺术品的享受也会越来越淡薄。后来甚至孤独终日地不再寻思对这件艺术品的享受。一方面,他重复享受的间隔时间将不断拖长;另一方面,享受的时间也缩短了。这极为明显地证明了。重复享受的次数越多,对享受的兴趣即享受的量就会越来越小。

对同一对象的思考,不论是人们独自进行还是同别人谈话得到启发后进行的,都会增加对这一对象的兴趣,直到完全把握它为止。谁能把一个新真理的真正的和令人信服的发现给自己带来的享受忘怀!在这个对象上逗留一段时间也还能带来享受,但这种享受越来越降低,直至最后若再固定于这一对象上便感到厌烦。重复处理同一对象,当每一次新的重复发生时,享受便会减少;重复的次数越频繁,间隔时间越短,享受减小就越厉害。向别人通报自己的思考,开始时能提供享受,后来则变成说教,成为繁杂的工作。

不仅在这种所谓的精神享受中是如此,而且在物质享受中,也发生这种按照类似的规律出现享受递减的现象。

只用一种饭菜解饿的人,吃第一口时味道最好,第二口次之,第三口更次之,这样吃下去,一直到差不多吃饱时,他是否还吃这最后一口也就无所谓了。我们看到,经验清楚地证明:与精神享受持续时间的缩短相应,重复吃同一种饭菜解饿时,享受降低,享受量减小。穷人只有在节日里才吃上一块烤肉,毫无疑问,他从烤肉中得到的满足的享受比那些每天都使这种享受达到饱和的人要大。对后者来说,不给他吃烤肉满足的享受的时间越长,这种享受也就越大。

对每一个人来说,在重复享受同一种物品时,这种享受递减的程度是不同的,这大概几乎可以不予考虑。此外,它是多么普遍地被注意到,可以从下述事实得到证明:经常听到这样一种说法:是的,我喜欢对某种东西看它一两回,听它一两回,尝它一两回,总之,享受它一两回。但我们不能经常这么干。但是,另一方面,当我们遇到一种物品,即使频繁地重复享受它,享受开始时的减小也难以察觉出来,例如吃面包就是这样。这种使我们感到奇怪的情况,也证明了上述论点。这种令人奇怪的原因只能是,我们恰恰习惯于感受一般较为强烈的减小。人们通过上述说法也承认:享受在开始时,或者在第一次重复时,或者在最初几次重复时,补偿了人们为它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人们不会对此而感到后悔。但是,人们感到,时间久了,重复的次数多了,就会导致享受递减,即与应牺牲的时间和精力相比,得到的享受不够大。所有的物品,也包括前面说的面包,由于重复享受,并且仅仅由于这种重复享受,享受便出现递减。对此只需指出,对那些习惯于每天吃面包的人来说,如果他们由于某种意外情况,仅仅几天不能获得这种享受,那么他们再吃面包时,享受的提高该有多么大。我们敢打赌,一个人连续许多天吃同一种饭菜,即使这种饭菜对他来说是美味可口的,也肯定会变成餍足;一个人每天吃这一种饭菜的数量,即使是开始打赌时使他保持好胃口的那种数量,也肯定会感受到重复享受时的享受递减,从而人们通常能吃得下的数量递减。

任何一种享受感觉,整个说来,都可以通过训练得到提高,不应把它同继续重复享受同一种物品过程中的享受递减混为一谈。视觉、听觉、味觉和精神状态的训练提高了一般在这些意义上提供服务的那些物品的享受。但是尽管如此,继续重复享受同一种物品,仍然使享受递减。

在所有享受中,既包括精神享受,也包括物质享受,无一例外,这种享受量递减的规律都会反复出现。正因为上帝使享受力量、享受欲望服从于这一规律,它才能促使其表现出上面详细阐明的那些结果

这一规律的不可估量的重要性,使取得对这一规律尽可能明确的认识成为值得追求的。只要成功地通过一个图示忠实地表示了某一真理,便能达到双重的好处:首先,真理不仅能通过我们的思辨力来认识,而且亦能通过另一感官即眼睛来认识,从而得到关于这一真理的真正印象。其次,如果图示正确,计算就能更容易地应用于它,并保证得出的结果的正确性,就像数学演算所能达到的正确性一样。众所周知,物理学家极为重视这一优势。

图1.1

在目前的情况下,可以以下列方式建立这样一个图示:

图1.1中的ab线表示享受持续的时间,每一个点都有相对应的时点;因此,ab线的每一个部分都表示相对应的一段时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ad作为第一个十分之一,表示相应时间的第一个十分之一;df作为第二个十分之一,表示相应时间的第二个十分之一;如此等等。然后设想在ab线的每一点上画一条垂直线,就像这里在诸如a、d、f等等点上所作出的那样,同时使这些垂直线彼此处于同相应时点上的享受一样的量的比例之中。如果把垂直线终点c、e、g、k等等彼此连结起来,那么十分明显,面积adec、dfge、fhkg等等,精确地表示了时间段ad、df、fh等等的享受的量的比例。一般说来,任何通过ab线上的两条垂直线以及cr与ab线所限定的面积,都表示一定时间内享受的量的比例。例如pqrs,就表示在pq期间内享受的量的比例。

显然,为了使这一图示真实地表示任何一个实际的享受,还需要测定每一个时点上的享受量。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成功地解决这一任务,甚至可以说连一次目的明确的尝试也没有。在几何学中,为了真实地表示某一现实中既定空间的一幅忠实的图形,需要对这一空间的按其各个方向进行测量。但是,为了发现几何定理,似乎没有必要进行这样的测量,而是只要从空间的条件阐明它的各部分彼此相关联的可能性也就够了。在几何学中,所发现的处在我们背后的定理,在我们永远不可能直接测量空间的地方,提供了测量空间的可能性——这使我想起了天文学家的测量。同样,这里发现的定理也使我们后面有可能测量享受,尽管直接测量享受的手段还没有发现。

发现这些可能性,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在持续或重复享受中享受量递减规律的充分数据。它告诉我们,在某一特定享受的图示中,cr线(图1.1)——不管它的情形如何——当它从c向r移动时,必然持续地不断地向ab线接近。正是由于这种接近,即ab上的垂直线缩短,所以便在几何形式上表示了在持续享受中的享受递减,它还告诉我们这些线必然在b点即暂时饱和的时点上会聚,因为正是在那里由于达到饱和而使垂直线等于0。这个图形是否必须保持类似于图1.2、图1.3或者图1.4,甚至也许像图1.5那样的形状,不能排除在我们直接的考察之外。对此,必须保持暂时不作定论。因此我暂且选择图1.2,也就是直角三角形,因为它更为简单。它满足了我们迄今发现的唯一条件,即享受是不断递减的条件;而且是以假定不断递减的方式,即在相同时间内递减量同样大。因为在直角三角形中(图1.2),当ad=df并且eh和gk与ab平行时,ch=ac-de=ek=de-fg。这个图示应该是经得住推敲的,除非以后所获得的结果表明递减规律发生了变化,结果出现某种偏离。

图1.2
图1.3
图1.4
图1.5

不论享受中cb线的情形如何,从重复享受时享受量递减的规律中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abc(图1.5)表示享受量,如果享受量按一定顺序重复进行,在表示这一享受量的图示中,当重复更经常地发生时,ab′必定小于ab,ac′必定小于ac,同时c′b′线的轨迹必定与bc线更相类似,因此ab线每一点上的垂直线与b′c′线相交早于与bc线的相交。从上述情况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由自然力引起的享受量递减,只有通过自然力作用的不同强度才能相互区别开来。由于更经常的重复,这个图必然变得越来越小,一直到最后收敛到ab线的a一个点上。在所有的享受中,这种收敛到ab线的a一个点上的情形,必然发生在这样的时候,即重复如此频繁地发生,以致享受刚刚下降到零,重复的享受便又立即重新开始;换句话说,必然发生在人们想持续不断地满足同一种享受的时候。

我们常常处于这样一种状况,大自然给予的享受不费我们的吹灰之力,例如阳光、温暖、自然环境等等。我们通常并不觉得阳光本身——抛开我们通过它享受得到的物品不谈——是一种享受。只有在由于某种意外停止了持续的享受时,没有这种享受的时间越长,享受的程度也就越强烈。熬过了一个黑暗的不眠之夜之后,我们迎来了白天,抛开其他东西不谈,它本身就带来了愉快。那些曾蹲过黑暗牢房的人怎能忘记他们重见光明时的兴奋激动的心情。长期待在一个温度适宜的房间里,感觉不到是一种享受,但是经受了炎热或酷寒之后再进入这样的房间,就会感觉到这是一种舒适的享受。农民在环境优美的地区从早到晚在他的田地上耕作,他在环视这一地区时感觉不到什么享受,而其他人来这里远游却获得了享受。这个农民只要离开这个地区一段不长的时间,他的享受就提高了,直至患上思乡病。

从以上论述中得出了与享受有关的下列三个定理。

1.在任何一种享受中,都有一种主要取决于更经常地或比较经常地重复享受的方式和方法使人们的享受总量最大化。如果达到了最大化,那么,通过更经常地或比较经常地重复享受所得到的享受总量就会减小。这只要看看图就一目了然。因为一种享受在b点上降为零,所以再继续享受也不能使面积abc即享受总量扩大,这是纵坐标继续停留在零的缘故。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不断地享受不能扩大享受总量,那么可以明显地通过下列方法达到这一点,即在一段时间停止享受,因为正是通过这种方法人们对外部世界的印象现在就会重新感到是一种享受。但是,这里必然出现的最大化,无疑来自下述事实:不断缩减的满足最终导致,享受只能再得到一次满足或根本得不到满足,因而满足的缩减首先使总量增加,最后又使总量减小到零。因此,必然存在一个使总量达到最大值的满足方式。

这个定理常常被误解,使为数甚多的人总是陷入不能实现他们的生活目的的巨大不幸之中。这种情形在一些人中最为常见,这些人按照迄今人们的看法似乎具有达到人类幸福顶点的特殊资格,即所谓世间显贵。为了举一个近代史上最为显著的例子,我想起了法国国王路易十五。他的朝臣和侍从们耗用全国的力量,来安排他的宫廷生活,凡是能满足现有体力和智力训练阶段上的人的享受的任何东西,都几乎不间断地提供给他来享受。这个目标越是接近实现,令人憎恶的路易的生活享受总量也必然越减少。因为对他来说,全部享受当然早已超过了享受总量的最大点。其结果是,最后甚至连他的情人庞巴杜夫人——只要能给路易带来享受,她不羞拒任何违反自然的淫戏——也休想摆脱极度的无聊。由于对上述定理的误解,只会导致这样的结果:使整个民族陷入不幸,是为了使路易本人比他的大帝国中最受压抑的农奴们更不幸。

为了达到这种最大化,对每一种个别的享受来说,究竟应该怎样安排享受是一个实际问题。这个问题的回答取决于对享受递减规律的更为详细的规定,而这一点又取决于对享受的实际测量。因此,这个问题眼下还不能着手予以回答。在这里,认识这一定理的存在,了解每种享受中都会出现这种最大化、这种最大化首先取决于更为经常的重复,也就足够了。

2.人们在多种享受之间自由进行选择。但是,他们的时间不足以充分满足所有的享受。尽管各个享受的绝对量有所差别,但为了使自己的享受总量达到最大化,人们必须在充分满足最大的享受之前,先部分地满足所有的享受,而且要以这样的比例来满足:每一种享受的量在其满足被中断时,保持完全相等

这是从享受递减规律中得出的结论。我们可以用图1.6说明这一点。

图1.6

图1.6中,设abc表示某一享受A的量,a′b′c′表示第二个享受B的量。人们为了实现享受总量最大化,必须首先从满足起初是最大的那种享受开始,这里也就是从A开始。随着满足长时间的持续,这种享受便大幅度减小,直到与享受B在其开始时的程度相等。这里也就是一直到当de=a′c′时的d。因此,如果允许他满足这个享受的时间只有ad,那么他必须把这段时间完全用于享受A上。如果他有更多的时间可供支配,例如到f,并且想把整个af这段时间都用于满足享受A,那么他显然达不到最大的享受总量。我们按a′d′=fg和d′e′=gh的方式设定d′。这总能发生的,因为cb和c′b′线不断向水平线ab和a′b′靠近;若使a′f′=fk, a′f′e′= fke,并使e′d′垂直落于a′b′上,就会发生这种情况。这样,当时间gf用于满足享受A时,享受量便通过gfkh来测量,当它用于满足享受B时,享受量便通过a′d′e′f′来测量。由于边和角都相等,所以gfkh=a′d′e′f′,从而a′d′e′c′=gfkh+f′e′c′。因此,当时间以这样的方式分配于两种享受时,即在享受中断时每一种享受的量达到相等;这就是说,当gh=d′e′时;享受总量比仅仅把全部时间用于满足享受A时增大至f′e′c′。显而易见,任何其他一种时间分配方式都将引起享受总量减小。只有在时间足以充分获得两种享受时,才能使享受A的b点和享受B的b′点同时达到。

如果再加上第三个、第四个等等享受,结果也没有根本的改变。人们将总是把允许他去享受的时间首先用于开始时是最大的享受上,直到这种享受下降到与下一个享受相等,在图1.6中也就是下降到de=a′c′。从这里开始,他把他的时间分配于A和B两种享受上,过一段时间后下降到gh=d′e′,变成与下一个最大的享受即这里的a″c″相等。这时,如果还有空闲的时间,这些时间将分配于所有三个享受上面并且还是以享受在其中断时的边线彼此相等的方式进行,如此等等。

假定以直角三角形为基础,为计算一个既定的时间如何分配,便得出下列公式。

设ab=p,a′b′=p′,a″b″=p″,总之,a(v)b(v)=p(v),为感觉到享受的时间;享受在其开始时的量为ac=n,a′c′=n′…a(v)b(v)=n(v);拥有的全部时间为E,用于享受A的时间为e,用于享受B的时间为e′,……用于享受N的时间为e(v);那么,为计算出e(v)可用下列等式:

e(v)的总量必须与全部可利用的时间相等,因而:

1)E=e+e′+e″+…+e(v).

还因为这些享受在其中断时的边线——以de,d′e′,总之d(v)e(v)表示各个边线——应该全部相等,所以在每一个三角形中(图1.6):

ab:ac    =    bd:de

=    ab-ad:de,

从而

将上述等式变为

2) .

由等式2又得出:

进而得出:

一般式子为:

.

如果在分出公因式的条件下,把e′,e″…e(v)的值代入等式1,那么就得出:

.

如果两边加上,则换算为:

.

因此如果设 ,则:

或者:

.

用与e完全同样的方式,得出一般式子:

.

借助于这个e(v)的值,通过比较替代,便得出享受de在其中断时的量:

p:n=p-e:de,

化简后得出:

.

最后在每个三角形中,测量已满足的享受的部分为:

.

因此,如果以W′表示在E时间内通过这种分配方式所获得的生活享受总量,则:

.

必须指出,在这些式子中,只有在E保持小于或至多等于P时,它们才能得出正确的结果;在计算某一特定情况时,只对那些同样参与E的分配的享受,才应取P和n的值。若设相应的e式等于零,即

便可以得出某一特定享受开始这种参与时的E值。用一个数例便可说明这一点。假设在四种随意选择的享受中,它们开始时的总量的比例为:10:8:5:2,它们持续的时间为:10:16:15:18。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是:n=10,n′=8,n″=5, =2;p=10,p′=16,p″=15, =18。这里必须首先满足其比例数为10的享受。为了得出这种享受的时间有多长,我们在这个公式中设:E=P-αn(v),P=p+p′=26;α= =1+2=3;n(v)=n′=8;由此便得出:

E=26-3×8=2.

因此,在只有两个时间单位的条件下,仅仅满足了享受A。如果进一步设P=p+p′+p″=41;α= =1+2+3=6;n(v)=n″=5;于是就变成为:

E=41-6×5=11.

把E的这一值代入e(v)的公式,得出:

e=5,e′=6.

因此,一直到11个时间单位时,时间应分配于两个最大的享受上。如果正好提供了11个时间单位,那么其中5个时间单位应用于最大享受,6个时间单位应用于第二个享受。最后设P=p+p′+p″+ =59;α= ;n(v)= =2;于是就变成为:

E=59-15×2=29,

在这种情况下,则:

e=8;e′=12;e″=9,

因此,在29个时间单位中8个应用于最大享受,12个应用于其次的享受,9个应用于再次的享受。如果还有更多的时间,必然去部分地满足第四个享受,直到在59个时间单位时,完全满足全部享受。

图1.7

图1.7提供了有关这个问题的图示。假定abc表示某种享受的线图,其中p=ab=10和n=ac=10;那么a′b′c′提供了p′=a′b′=16和n′=a′c′=8时的情况;其次a″b″c″提供了p″=a″b″=15和a″c″=5时的情况,最后提供了=18和=2时的情况。假定只有时间ad是既定的,那么必定只满足了享受A,因为dg=a′c′;假定时间ae+a′d′是已知的,那么享受A到e,享受B到d′,因为he=d′g′=a″c″;假定既定时间等于af+a′e′+a″d″,那么享受A到f,享受B到e′,享受C到d″,因为fk,e′h′,d″g″和相等;假定时间还更长,那么最终还可部分地满足享受D。下面这个表还更详细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表1.1

从表1.1中可以看出,一旦B加入,时间就必须在A与B之间按1:2的比例分配,这就是说,新增加的时间中应该1/3用于A,2/3用于B,如果C也加入进来,那么从新增加的时间中,A只获得1/6,B获得1/3,C获得1/2。最后,如果D再加入进来,那么从新增加的时间中,A获得1/15,B获得2/15,C获得1/5,D获得3/5。

关于通过这种方法获得的享受总量,人们可以借助于公式de得到证明。由此得出这样一个概念,即允许一个人为满足各种不同的享受所支配的时间从零开始逐渐增大。即使假定这一时间为结束的时间,人们也总是会发现,按照上面的论述,这些享受在其中断时的量=.如果使ab上的垂直线与这个公式相应的量成比例,ab上的面积就必然表示生活享受总量或者说W′。在把W′和E看做变量时,求W′公式的微分便可立即得出这个值。显而易见,因为W′表示生活享受总量,所以微分系数就表示在时间dE时,新增加到W′上的享受量。求的微分便可以得出:

因此,如果以w′表示这个量,那么可以得到曲线的等式为:

.

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注意的是,一旦E达到使迄今为止尚未满足的享受得到部分满足的量时,α和P每次都要发生变化。

在我们的数例中则是:到E=2时, ,P=p,因此;……

从E=2到E=11时, ,P=p+p′,因此

从E=11到E=29时, ,P=p+p′=p″,因此

从E=29到E=59时,,P=p+p″+,因此.

下表按照E的量给出W′和w′的量:

表1.2

图1.8

由于比例是图1.7的一半大,几何图形便获得了图1.8的形状:这里在E=2的情况下,我们假设ac=10,因此ad=2,de=8,adec=×2=18=W′。进而,在E=11时,假设af=11,因此af-ad=9,fg=5,dfge=×9=58.5,从而afgec=18+58.5=76.5=W′。如此等等。(从公式中得出的结果是:只要α和p保持等值,这就是说,只要时间分配于同等的享受上,那么ce,eg,gk和kb等线,总之,边线便是直线。其原因在于,这里是以直角三角形作为享受图形。)因此,按照这一定理,生活享受总量的图形一般可以通过曲线cb′(图1.9)来表示,这个曲线不断向ab靠近,并向ab线呈凸形状。

图1.9

从这里可以看出,W′即生活享受总量,随着享受时间的延长而不断增加,一直到时间足以充分获得全部享受。W′的公式直接证明了,这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发生的,因为被减去的一项由于E的扩大而变得越来越小,从而W′越来越大。即使W′随着享受时间的延长而扩大,但这种扩大绝不是按时间延长的比例发生的。在我们的例子中,前29个时间单位只是满足全部享受的时间的一小半,提供的生活享受为139.5;尔后30个时间单位也就是一大半,提供的生活享受只有30,是前29个时间单位提供的2/9左右。如果对一个时间单位提供的生活享受量进行比较,差别还要更大。第一个时间单位提供的生活享受为9.5,最后一个时间单位提供的生活享受为169.5-169.467=0.033=1/30,因而只有第一个时间单位提供的生活享受的1/285。公式,正是表示生活享受的增加。它表明这种关系是普遍适用的,即E越大,w′则越小。

由这个定理得出的结论是:

3.每当成功地发现了一个新的享受——尽管它本身还很小——或者通过自身训练或通过对外部世界施加影响提高某种已为人熟知的享受,都给人们提供了在现在情况下扩大生活享受总量的可能性

扩大已知的享受只能按在一个或几个时刻内提高它的绝对量的方式进行。(通过延长享受时间达到这种扩大,在本质上与上述方式没什么区别。在此情况下,这种扩大是在以前享受为零的时刻里发生的。这也适用于发现一个新的享受的情况。)因此,cb线(图1.10),或是它的全长或是它的一部分,离ab比以前更远。假定defg表示在df时间内某种享受的量,假定在这段时间内成功地扩大了这种享受的量,那么这必然是通过延长de和fg的线来实现的,例如通过de′和fg′来实现的。如果由于上述原理享受在df这段时间内确实得到满足,那么在不考虑时间在这种变化了的享受上的分配的情况下,即在时间分配按照与以前一样的方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享受总量扩大到egg′e′。但是,由于这种时间的分配,这个最后享受的边线现在仍高于其他满足的享受的边线。因此,还可以通过合理地分配可利用的时间来扩大享受总量。以致即使不能充分满足全部享受,但却使享受总量的扩大甚至超过那种特殊享受本身的扩大。

图1.10

公式w′得出了同样结论。如果w′在各个时刻内扩大了,生活享受总量必定同样扩大;反之则减小。公式表明,P越大,w′超于零的时间越晚,这就是说,w′的量的递减就越慢,因此w′在更长的时间内保持比先前更大的量。但是,P等于必须用于充分获得全部享受的时间,享受的绝对量本身对这种时间量没有任何影响。这种时间由于发现新的享受或延长已知的享受而扩大。在图1.8中,如果我们把ce,eg和gk延长到与ab相交,就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延长ce在d′点上已达到与ab相交。假定仅仅停留在第一个享受上,那么享受将在d′点上结束。通过加入第二个享受,这一点就移至f′,因而享受从d点开始保持不断扩大。例如,享受现在在l点上已不是ln而是等于lm了,在任何其他点上以及在增加一种新的享受的情况下,也是同样。

公式还表明,α越小,w′也就越大;但是由于后者等于 ,所以即使只有一个n扩大,即一种已知的享受的绝对量增加,它也会变小。

只有在人们成功地做到在其整个一生中不断有许多大的享受可供选择,以致新发现的,或扩大了的享受不能得到满足时,发现一种新的享受和扩大一种已知的享受对他们才是无关紧要的。人们至今距离这个目标还有多远,路易十五又提供了一个最明显的例证。他在众百姓面前优越无比,腰缠万贯,能随心所欲地获得任何已知的享受。如果他懂得把他的时间总是用于满足真正新的享受,他也许不会步入歧途,为了过度满足享受而任意挥霍浪费。

只要享受量不断发生递减,限制递减规律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上面谈到的定理。它只能导致这样的一种局面,即或多或少、或迟或早地重复享受,并且在时间分配上考虑到以另外一种比例去享受,然而总还是限制在重复享受之内。假定时间不够用来充分满足所有享受,那么在充分满足最大享受之前,也必须部分地满足最小的享受。但是,每一种享受直至在其中断时还保持等量时,才不会由于那规律的变化而变化。

从这些定理中可以得出下述人类行为的规则:

人们只有在认识了整个世界连同全部在其中起作用的那些力量时,才能按照这些规律成功地在世界秩序所允许的程度上实现他们的生活目的。因为只有这时,他们才有把握认识所有人类可能得到的享受以及提高这些享受的可能性。所以,人们行为的第一个规则是:全力以赴地去获得这一认识。由此人们已经看出,上帝如何通过它建立享受规律那样的方式和方法创造了这种绝对的必然性:人类将不停地在艺术和科学方面取得进展,直至达到上帝以他那惊人的智慧所设置的目标。

然而,在通向这一认识的道路上迈出第一步时,人们就会立即明白,认识世界的规律还不足以实现自己的目的,还必须通过拥有的这种认识为了真正的享受而作用于外部世界,以使外部世界采取那种只能发挥合乎理想的效果的形式。不仅如此,人们还会明白,他们的力量决不足以立刻对外部世界造成任何合乎理想的改造,而相反地通过他们对外部世界的作用只能引起它的微不足道的变化。但是,不论这种作用的结果对人类生活目的所带来的益处大小,这种作用的方式和方法却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此外,当许多人的联合起来的力量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时,这种作用的量按照比物质力量增长大得多的比例增长。因此,回答下述问题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怎样识别对外部世界的分散的或共同的作用是否使外部世界采取了一种更适合于人的生活目的的形式。于是,研究的首要目的就是寻求能够借以对外部世界的不同状态进行相互的比较的尺度。

我们把那种能使外部世界有助于我们实现生活目的的外部世界状态,作如下表述:外部世界对我们有价值。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外部世界对我们的价值,正是随着它为达到我们的生活目的向我们提供的帮助的增减而增减;因此,它的价值量可以通过它为我们创造的生活享受量准确地加以测量

如果我们现在从这一观点来观察外部世界,以便确定它的价值并对其进行评估,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可以把外部世界中存在的物品适当地分为三类,即:

第一类物品是自然界中现成的,或者经过人类劳动的加工使之具有满足某种特定享受所要求的全部特性。因此,为了实际满足享受,还必须把这些物品同我们肌体的器官适当联系起来。我们想把带有这样一些特性的物品称之为“享受资料”。

野生的和不经加工就可食用的苹果,从自然界获得能使它满足某种享受的所有特性。厨师、裁缝、木匠、泥瓦匠、画家提供他们的菜肴、上衣、椅子、房子、图画等等的所有特性,巧妙地使这些物品直接满足人们意欲的享受。因此,它们的价值量可以通过人们由于它们而实际获得的享受量精确地测量出来。对于这些物品来说,是在一次性的享受中立即被消费掉,还是允许对同一种享受的多次重复,这种情况对价值量有极大的影响。野生的苹果和菜肴仅仅具有通过一次性地解除饥饿所获得的享受量而达到的价值,而上衣和椅子的价值则等于我使用它们直到完全损坏之前所满足的全部单个享受的总和。因为房子、油画这类物品通常比人的生命持续的时间要长,所以对于个人来说,这些物品的价值等于个人一生中通过它们所获得的单个享受的总和。在上面阐明的关于享受的定理中,我们已经看到:当每一单个享受——它依每个人的教育程度不同而不同——按延续时间的比例以一定的规律性重复进行时,每一单个享受便达到享受的最大化。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对每一个人来说,享受总量按时间比例增长,物品——它们可以不断重复地以同样的作用转化为享受满足,就像我们习惯表达的那样,它们并不因重复使用而变坏——的价值正是按照它们提供服务的时间的比例增长。对于其他变坏了的物品来说,它们价值增长的下降程度同由于变坏而使享受量下降的程度一样,它们提供服务的时间缩短了。属于这一类的物品还有:用于住宅建设的基地,总之这种土地和能使人心旷神怡的整个自然景观,特别是仅仅为此目的而建立的花园设施;为个人提供服务和娱乐的人的劳动,例如一个陪伴或一个小仆人等等的职能,大都属于这一类。

第二类物品是帮助我们满足享受的,因而被赋予价值。与第一类物品不同,对这类物品来说,把为满足预期享受所要求的所有特性同物品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或者是不可能的,或者是还没有实现。火炉需要燃料和火以便满足我们由它所产生的预期享受,即取暖;汽车需要传动力和方向盘;烟斗需要烟丝和火;管风琴、小提琴和长笛需要演奏这些乐器的音乐家;等等。对所有这些物品来说,迄今为止还不可能这样生产出来,即能缺少补充物而没有缺陷。而相反地,为烤面包用的黑麦和小麦,为做衣服用的布料,为完成一幅油画用的油彩和麻布,都可望通过劳动变成享受资料。对所有这些物品来说,只有在它们处于这样一种结合之中,即通过这种结合实际满足了享受并使总价值等于由此满足了的享受量,才有可能对它们进行估价。但是,这个总价值怎样分为单个部分——通过这些单个部分的共同作用形成了享受——还无法更详细地确定,因为它们恰恰只有处于一定结合之中才能保持其价值,而脱离了这种结合,只是就它们可望能补充缺少的部分而言,才具有价值。正因为如此,对单个部分的估价视情况的不同而极为不同;根据人们获得互相需要的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的难易程度,对其余部分的估价便提高或降低,而且是按照所有单个部分的价值总和达到与满足的享受量完全一致的高度的方式提高或降低。火炉包括燃料和火在内所具有的价值,等于由这套装置产生的取暖的享受量;一定数量的黑麦包括面包师的劳动在内所具有的价值,等于由黑麦制成的面包提供的享受量。但是,如何把这种价值在前一种情况下分摊到火炉、燃料和火上,在后一种情况下分摊到黑麦和面包师的劳动上,还无法更详细地确定,而是取决于现有的情况。例如,假定一个人拥有一个火炉和燃料,那么火便获得了他取暖时所具有的全部价值;而在他拥有燃料或火炉以及火时,那么火炉或燃料也获得了这种价值。这里能确定的仅仅是:所有这些物品——它们的共同作用形成了享受——的价值总和等于享受本身的量。

属于这一类的物品按照语言上的惯例有各种各样的名称:器具、奢侈品、工具、材料、半成品、制成品,等等。这些名称既不是仅仅包括了这类物品,也没有把所有属于这一类的物品都囊括进来。我把它们称之为“第二类物品”。

第三类也是最后一类物品是仅仅用来协助生产享受资料或其中一部分的,但是它们本身不能变成享受资料或它的一部分。对这类物品也有一个估价问题,因此我把它们称之为“第三类物品”。就土地可以为我们用来生产产品而言,它属于这类物品。此外,织工所使用的油和漂土,加热机器所用的燃料,总之,手工业者、工厂主、艺术家作为材料所使用的在以后的享受资料中不再出现的所有东西,都属于这类物品。人们为了加强和完善自己的机械力量而发明的所有工具和机器,也属于这类物品。最后还包括在大多数情况下,被驯服的牲畜的劳动,重要的首先是人类劳动本身。对于这类物品来说,估价只能是间接的;就它们用来协助生产享受资料或它的一个组合部分的意义上它们才被赋予价值。因此,对第二类物品所说的关于怎样对它们进行估价的一切,更多地适用于这类物品。这类物品的价值与它们在生产享受资料时所提供的协助完全一致。对第二类物品所谈到的定理也适用于这类物品;只有全部为生产一种享受资料而结合起来的物品通过它们的结合所具有的价值总和,才是可以确定的。但是,确定落到每一单个物品的价值份额则取决于特定的情况。不仅如此,满足一种享受所要求的最后一个部分的价值,精确地构成了对表示享受量的价值总量的补充。因此,假定除了这一部分之外,所有其他为满足享受所要求的部分都提供给了人们,那么每一个这样的部分都可以获得一个和总量相等的价值。

撇开这一点不谈,这类物品的价值,尽管是间接的,但却可以达到极大的高度。因为这类物品大多数都能为生产出享受资料和它的组成部分而在某种程度上经常不断地提供协助,许多这类物品经过适当的处理便提高了优势,例如人类的劳动,用于农业的土地等等。由于这类物品在生产一种享受资料或其组成部分时所提供的协助而赋予它们的价值,常常因为这种协助重复发生而成倍增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物品的价值等于一个乘积。

我们对那种能多次协助满足享受的享受资料所作的说明,也适用于第二类和第三类物品。这种协助通常也只能相继地而不能同时地重复进行。因此,它的价值通常按耗用时间的比例而增加。

除了这三类物品之外,还有一些物品可以进行估价,因为它们是用来协助生产第三类物品的;也还有一些物品是为制造这种最后的物品而服务的。人们还可以不断地想出一些亚类,直至无穷。然而,这些物品还构不成特殊的类。它们都属于第三类物品,因为对它们进行估价所遵循的原则与对第三类物品进行估价所遵循的原则是完全相同的。

这里还应阐明,上帝创造了他的世界,给人类以如此丰富的享受,以至于一个物品通常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用于满足享受,同一个物品甚至常常可以同时或相继满足不同的享受。小麦可以用作食物或制成淀粉;同样,油类可以用作食物或者照明,也可以用作机器的润滑剂;等等。果树以它的叶茂花香,绿荫和果实长年给我们以享受,最后果木还可供我们加工成贵重的材料或者用来取暖。人们利用物品的这种性能便可同时或者相继满足各种不同的享受。因此,我们看到,厨师、糕点师都力求把菜肴和点心不仅做得美味可口,而且做得造形耐看,色彩喜人。出于同样的原因,木匠做椅子,不仅使落座舒适,而且还通过涂上光亮的油漆和抛光等等力图使它在视觉上和感觉上给人以享受,如此等等。然而,这种自然界中具有带来享受的力量的无穷财富对估价原则的影响,并没有使这一原则根本改变。例如,就小麦和油类来说,必须对它们应该用于满足哪些享受进行抉择,一旦作出抉择,那么就按上面的原则来确定其价值。在出现享受集聚的情况下,每一单个享受的价值应该按照上面的原则确定,而这时物品的价值便等于获得的价值的总和。(到现在为止还存在的对这种价值确定的实际应用的困难,将留待后面解决。)

当我们更精确地考察通过外部世界获得享受满足的方式和方法时,我们发现,对非物质享受来说,表示享受的图示也可以直接充当表示享受资料价值的图示。因为非物质享受所拥有的尺度是享受的时间;但是,对物质享受来说,所获得的图示也同样适用。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首先考察一次性使用的享受资料。对这些享受资料来说,消费量与满足享受的时间成比例增加。这不仅可以通过直接观察得出,而且也可以从已知的像自然力那样发挥作用的规律中得出。

图1.11

因此,为了得到享受资料价值的图示,只需要根据已阐明的规律,以ab(图1.11)表示为在ab这段时间内满足享受所要求的享受资料的量。人们之所以可以这样设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享受资料的消费量同时间是成比例的。那么很明显,因为价值是通过享受量测定的,所以享受资料量ab的每一个原子的价值等于在ab线的相应点上作的垂直线。例如,d点的原子价值等于de;享受资料量的某一部分价值,如df,等于在这上面建立的梯形dfge;全部享受资料量ab的价值等于三角形abc。假定在享受满足过程中达到b点即暂时饱和的时点,那么一个更大的享受资料量此刻便根本没有价值。只有在重复享受是合理的时刻出现时,它们才能重新获得价值;这时刚才所描述的现象才会重复出现。享受资料量ab获得了价值,确切地说原子a获得了价值ac,每一个后继的原子依次获得一个更小的价值,直到在b点上又达到零。在每次后续的重复中,也是一样。

图1.12

可以以下述方式设想一下,把人们因每次个别享受的重复所得到的非物质的和物质的享受资料的价值的不同图示,适当地纳入一个综合的图示中。设想把所有在每次重复中转化为享受满足的时间或数量的第一个原子在ab(图1.12)线上从a开始并行地依次排列开来;当达到d时,从d开始所有的第二个原子以同样方式排列,显然到达e,于是ad=de,等等;在ef上所有第三个原子亦如此,等等。如果以这种方式一直达到还能满足享受的最后一个原子,那么ab线所达到的长度必然等于表示每次重复享受的量的底边的总和。进一步说,假定ac等于每一次享受开始时的享受量,并且把cb联结起来,那么,三角形abc现在给出了享受资料,在所有重复享受中加在一起达到的价值的总和。这里再次以设立在ab线上任何一点的垂直线表示享受资料的相应原子的价值量,以通过ab的一部分设立的梯形表示这一部分的价值。

这里获得的享受资料价值的图示建立在这样一个前提的基础上:享受资料在为满足享受而使用的整个时间内,其最初用来满足享受时所具有的那种特性保持不变。事实上没有任何一种享受资料是符合这一前提的,而相反地每一种享受资料都快慢不同地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偶尔使之完善,但通常是使之变坏。与这种变化相适应,享受资料的价值也出现增加或减少。不仅享受资料特性的变化引起它的价值量的相应变化,人类自身的变化也同样对它的价值量产生重大影响。最后,重复享受有可能在某一时刻以下列方式对任何一种享受资料的价值确定产生影响,即在未来期待的某种重复享受的价值按比例减小,就像出于任何一种原因不能满足享受的可能性增加一样。所有这一切共同导致了享受资料的各个原子的价值差别变得更大。设想按照这样的比例改变表示价值量的垂直线,那也就可以在价值计算的图示中把这种变化表示出来。所有这些价值的变化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它们都随时间的增长而增长,尽管绝不是像时间增长的程度那样增长。因此,已获得的图示的形状所发生的变化仅仅在于三角形的高与底边的比例变得不同了。人们设想排列各种不同原子的顺序时,原子的价值越大,原则上就要把它放置在离a越近的位置上。由此便形成一个普遍适用的定理:同一种享受资料的各个原子有极为不同的价值。一般地讲,对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定个数的原子,即只有一定的量才有价值;这种量的增加超过了上述范围,便对这个人完全丧失了价值。但是,只有在价值逐渐通过量的不同阶段之后,才会到达这个丧失价值的点。因此,如果我们从这种观点来考察其原子量在一个人手中逐渐增加的享受资料,那么便可以由此作出结论:随着量的增加,每一个新增加的原子的价值必然不断递减,直到降至为零

图1.13

如果对那些它们的量按享受的比例被消费掉的享受资料来说,量的增加已经使这种价值递减,那么对那些能够重复用来满足享受的享受资料来说,当这种重复使用有可能出现时,这种贬值自然会相应地加速进行。因为这种重复使用的可能性导致的结果恰恰是,当重复发生时消费量便相应减小,所以只用相应较小的享受资料量便可完全满足人的享受。假定椅子在一次性使用时被消费掉了,那么当人们意欲获得坐的享受时,就需要许多椅子。但是,因为椅子可以重复使用,所以当有可能重复使用时,只需要少量的椅子。另外,前面所说的一切在这里都适用,只需作唯一的修正:因为椅子不像那种可以消费掉的享受资料那样使它的原子解体,并没有失去使它满足享受的特性,所以ab线上的每一个点不能再被视为可以赋予一定价值的享受资料的一个原子的代表。因为在这里不是每一个原子本身具有价值,而是只有当所有的原子结合在一起时才具有价值,我们所举的椅子的例子即是如此。所以,ab线上的一些点只有像ad(图1.13)那样联结成为段,才能用来表示享受资料;它只要用于这种表示,就必须被当作是不可分割的,就像构成椅子的原子一样。这些原子通过它们的结合所具有的价值,可以通过在ad上建立的长方形adec来表示。为了表示第二把椅子的价值,不言而喻必须首先在ab上取一段df=ad,从而形成一个长方形dfgc表示第二把椅子的价值。它的价值较小,其高度也相应要小。因此这里表示价值的面积将通过线段celgn等等被界定。我们可以不损害它的价值而同时又使以前的形式保持其正确性,只要我们引出c′b线段使△(三角形面积)chc′=△hek,△klm=△mgn等等;只要我们记住在这种情况下ab线不能分成任意大小的段,而只能分成等于ad或者等于ad倍数的段。

第二类物品仅就它们通过某种结合作为享受资料发挥作用的意义上才具有价值。因此,从其总体上来说,关于享受资料价值确定的表述是可以直接运用的。这对每个分别加以对待的组成部分也是同样适用的,因为这些部分参与满足享受的比例继续保持不变,否则享受均等的前提将被废除,而这个前提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必须坚持的。所以每个组成部分的价值必然根据决定总体价值的同一规律增加或减少。

对第三类物品来说,情况也完全相同。就其用来协助生产享受资料或其组成部分的意义上,它们具有价值。它们提供自己协助的比例——不管这种比例如何形成——在这里继续保持不变。因此,它们的价值必然按照产品的价值即由于它们的生产而赋予它们的唯一价值的同一规律提高或降低。

因此,我们发现,前边已谈过的由于量的增加而造成价值递减的定理,对于所有一般具有价值的东西都是普遍适用的。我们在完全一般的形式上把它表述如下:

对所有一般可以获得价值的物品来说,只有一个一定的大小不同的数量才具有价值,数量的增加超过了这一点便丧失了价值。随着数量的扩大,物品越来越接近这种价值的丧失。因此,某物品的第一个获得价值的原子具有最高的价值,每一个新增加的具有等量的原子有较小的价值直至最终丧失价值

三角形——它的斜边是曲线或是直线暂且存而不论——在完全一般的形式上给出了价值的几何图形。这一定理的基础是:在享受中存在着类似的递减规律。

从这个定理中得出了人们行为方式的结论:人们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他们的生活目的,在获取享受资料过程中应该遵循下述同样的原则,即当时间不足以充分满足所有可能的享受时为对时间进行分配所发现的原则。如果人们的力量不足以充分获得所有可能的享受资料,人们就必须在这种程度上为自己创造每一种享受资料,即使它们的最后的原子对自己保持同等的价值。上边提供的证明和那里得到的公式在这里可以直截了当地加以利用,因为价值的图示与享受的图示是相同的,所以,价值的最大值可以准确地在享受的最大值同样的条件下得出。显然,这个定理不外乎是把为享受所发现的定理转用到享受资料上。它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因为为满足某种享受所消费的享受资料在某一期间内同时间成比例增长,而不管享受量在这段时间内如何变化。

实际运用这一规则并不困难。只要成功地确定某种享受资料的每个原子或若干原子的某种结合的价值量也就够了;后面我还要回过头来谈这个问题。人们只有在相应的享受资料的价值降低到所发现的最低点以下的那一时刻,才能允许不再满足享受。但是,这个定理在这里获得了上面的定理无法与之相比的巨大的重要意义。因为在目前情况下,提供一个人支配的时间,除少数例外,总是足以充分地获得他所可能有的一切享受,只要这种享受是合理的。相反,即使是竭尽全力,个人也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成功地获取享受资料。

众所周知,这种困难呼唤出一门特殊的科学:国民经济学。这门科学为自己提出的任务是,阐明人类据以获取所谓物质财富并能达到尽可能有益的成果的规则。因此,它把自己规则的运用限于所谓物质财富。这种限制完全没有可靠的根据,因为究竟是物质财富还是非物质财富带来的享受,对于进行享受的人们来说,是完全无关紧要的。仅仅是下述情况造成了这种限制:似乎不可能成功地表述出超出物质财富之外还可运用的规则。因此,如果我们废除这一限制,并把这门科学的目的扩大到它的真正伟大之处,即帮助人们达到生活享受的总量最大化,那么这门科学现在通行的名称便不再适用了。因此,考虑到这门科学的目的,我在后面将选用“享受学”的名称来代替原来的名称,不仅是物质财富,而且也包括所有的非物质的事物,只要它们为我们提供了享受,就都属于享受资料。对享受资料来说,享受时间提供了拥有价值的尺度。只要我们注意到这些,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上述定理就是这门科学的最高原则。

上述定理现在便包含了只对第一类、第二类物品直接适用的规则,即人们要想实现生活享受最大化,就必须获取这两类物品。但它也同样包含了间接适用第三类物品的规则。这类物品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并且仅仅因为它们是为生产前两类物品服务的。由此得出结论:应该以这样的程度,即按照上述原理表现为合理的享受资料量的生产使之成为值得追求的那种程度,来获取享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