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仁政
在一个以征伐为贤的时代里,孟子倡导他理想中的仁政。在孟子看来,仁政的基础在于人的内在本性: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1]
也就是说,仁政不是一时历史情势的需要,而是人的本质倾向的具体体现。当然,正如人的善的本质倾向不能自发地实现一样,仁政也需要仁君的自主努力才能推行。
在孟子看来,任何国家都要有“治人者”和“治于人者”的区分。针对陈相“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飱而治”的政治主张,孟子在通过一系列的引导性提问,使陈相不得不得出“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的结论后,接着指出:
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2]
此处的“劳心者”和“劳力者”不能等同为我们今天常说的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在这一章接下来的论述中,孟子用了五个“忧”字,为“劳心”和“劳力”赋予了明确的内涵。“劳心者”与“劳力者”的区别在于所忧对象的不同:“劳心者”忧的是民,“劳力者”忧的是“百亩之不易”,也就是个人的产业。“劳心者治人”强调的是:只有忧民者才有资格成为统治百姓的人。至于除了自己的产业别的都不关心的人,无论产业有多大,从根本上讲都是“劳力者”。
在提出“劳心者”和“劳力者”的概念及区别外,孟子还为传统的士与民的区别赋予了更明确的内涵:
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3]
能始终保持其心志、不因物质条件的改变而改变的人,才是道义的担纲者。至于大多数普通人,则只能在有“恒产”的情况下,持守其“恒心”。孟子以更高的道德期许要求士阶层,对普通民众则持宽厚的态度。如果统治者不能给一般百姓稳定的物质生活,也就没理由要求他们有更高的道德水准。对因生活无着而“陷于罪”的人课以刑罚,等于有意布置罗网来残害百姓。
仁君治国,要把百姓的生活安顿放在首位。在此基础上,再通过教化来引导。让广大民众饿着肚子讲道德,本身就是极不道德的:
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4]
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孟子对孔子的继承。孔子论治国,也是以“足食,足兵,民信之矣”为次第的。
孟子关于仁政,有很多细致的构想。其中既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的动人理想,也有对“率兽食人”“以邻为壑”的暴政的深刻批判。值得注意的是,孟子并不认为仁政就要一味地减轻赋税:
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万室之国,一人陶,则可乎?”曰:“不可,器不足用也。”曰:“夫貉,五谷不生,惟黍生之。无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无诸侯币帛饔飱,无百官有司,故二十取一而足也。今居中国,去人伦,无君子,如之何其可也?陶以寡,且不可以为国,况无君子乎?欲轻之于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5]
任何国家都有其运行的成本:社会的、文化的、行政和法律的。税赋高于恰当的标准,就是暴政;低于恰当的标准,则为“貉政”,即蛮荒的治理。
在全书的最后一章,孟子留下了一段意味深长的慨叹:
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去圣人之世,若此其未远也;近圣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6]
“去圣人之世,若此其未远也”这一曲折的表达,透露出孟子的复杂心境。孟子的时代,距离孔子不过百有余岁。“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的历史命运,似乎出现了某种波动。孟子似乎从中感受到了什么,忧思浸漫于字里行间:自己身上承载着的先圣之道,不会就此湮没了吧。后来的历史不幸印证了孟子的忧虑。儒家思想的精义在孟子以后,被渐渐沉埋在故纸的埃尘中,等待“千四百年后”的重新唤起。
[1] 《孟子·公孙丑上》,《四书章句集注》,第237页。
[2] 《孟子·滕文公上》,《四书章句集注》,第258页。
[3] 《孟子·梁惠王上》,《四书章句集注》,第211页。
[4] 同上。
[5] 《孟子·告子下》,《四书章句集注》,第346页。
[6] 《孟子·尽心下》,《四书章句集注》,第376—3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