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的全球化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是21世纪的重要事件。尤其是全球区域经济的竞争与融合,推动了经济的全球化进程,最终推进了全球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从经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说,对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研究,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关注。十几年来,陈云贤博士一直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并把研究的焦点放在区域经济发展背后的区域政府,先后出版了《超前引领——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与思考》《论政府超前引领——对世界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与探索》《中观经济学——对经济理论体系的创新与发展》,到现在这本《区域政府竞争》。

我们把资源分类作为区域政府竞争分析的出发点。根据区域政府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民生的三大职能,把区域资源分为“可经营性资源”“非经营性资源”和“准经营性资源”三类。按照这个分类,与经济发展相对应的资源在市场经济中称为可经营性资源,即产业资源,经济学对应此类资源的行为主体主要为企业;与社会民生相对应的资源在市场经济中称为非经营性资源,即社会公益、公共产品资源,经济学对应此类资源的行为主体主要为区域政府;与城市建设相对应的资源在市场经济中称为准经营性资源,即城市资源,经济学对应此类资源的行为主体既可为企业,又可为政府。各区域城市资源,主要用于保证国家或区域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以及为社会生产、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软硬件基础设施。之所以称与城市建设相对应的资源为准经营性资源,是因为这一部分在经济学中还是“模糊板块”,在传统经济学中归类为政府与市场的“交叉领域”地带,即可由企业来承担、也可由政府来完成的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事业。

围绕三种不同类型资源的界定和配置能力,可以把市场和政府各自分为弱式、半强和强式三种类型。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弱式有为政府主要对“非经营性资源”进行调节;半强式有为政府主要对“非经营性资源”和“可经营性资源”进行调节;强式有为政府除了对上述两类资源进行调节外,还对“准经营性资源”实施调节,政府已经能够和企业行为主体以及市场机制相辅相成,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这样的政府,可以称之为“有为政府”。

根据这一逻辑,区域政府竞争的主要领域是在“准经营性资源”的配置和调节上。区域政府既要做好“准国家”角色进行宏观调控,又要按照“准企业”角色参与区域市场竞争。区域政府能否在“准经营性资源”的配置和调节上超前引领,取决于区域政府创新能力,它集中表现在其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所体现出来的政策及措施上。

如果把经济发展过程分为“要素驱动型”“投资驱动型”“创新驱动型”和“财富驱动型”四个阶段的特征,那么对应的区域政府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在不同阶段有不同侧重点,而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有效结合是创新驱动阶段区域政府的主要竞争力,全面创新将成为区域政府在财富驱动阶段经济推动的主流。

“强市场”和“强政府”组合而形成的“双强机制”模式意味着区域政府对三类不同资源配置模式的健全和完善,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代表模式。市场发展程度由弱到强的三种模式与政府资源调节由弱到强的三种模式进行组合,可以形成9种不同模式。其中“强式有效市场”与“强式有为政府”组合而成的“双强机制”模式出现,意味着开启了现代市场经济的成熟时代,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最高级阶段。成熟市场经济是“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高效组合和运行的经济。

本书最后提出了“构建全球经济发展新引擎”的理念。“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成熟市场体系,要求推动提升与充分发挥企业竞争配置产业资源、政府竞争配置城市资源的作用,构建全球“有形要素”与“无形要素”相结合的全球投资新引擎、全球创新新引擎和全球规则新引擎。全球投资新引擎包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提升金融配套能力等;全球创新新引擎包括思想性公共产品理念创新、物质性公共产品技术创新、组织性公共产品管理创新、制度性公共产品规则创新;全球规则新引擎包括和平稳定的国际安全秩序规则、公平效率的国际经济竞争规则、合作共赢的国际共同治理规则。这些新引擎的构建将对全球经济治理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当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新高度。这为中国的经济学者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条件,我们应立足当代中国实践,汲取中华文化精华,瞄准世界学术前沿,推进经济学理论的创新和突破,最终走向国际,引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