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生活设施

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食堂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颁发卫生许可证和炊事人员的身体健康证。食堂使用的煤气罐应进行单独存放,不能与其他物品混放,且存放间有良好的通风条件,食堂应设专人进行管理和消毒,门扇下方设防鼠挡板,操作间设清洗池、消毒池、隔油池、排风、防蚊蝇等设施,储藏间应配有冰柜等冷藏设施,防止食物变质。

1)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的;

2)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4)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5)食堂的卫生环境应良好,且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6)厕所内的施工数量和布局应符合规范要求;

7)厕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8)必须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

9)应设置沐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10)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见图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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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9 生活设施检查流程图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摘录如下:

5.1.10 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有污染源的地方。

5.1.12 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采取易清洁、耐擦洗措施,墙面处理高度应大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并应保持墙面、地面整洁。

5.1.18 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作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并通风良好。厕位宜设置门及隔板,高度不应小于0.9m。

5.1.19 厕所面积应根据施工人员数量设置。厕所应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时,宜每隔4层设置临时厕所。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等污染及有毒有害场所的间距必须大于15m,并应设置在上述场所的上风侧(地区主导风向)厕所的蹲位和小便槽应满足现场人员数量的要求,高层建筑或作业面积大的场地应设置临时性厕所,并由专人及时进行清理。现场的淋浴室应能满足作业人员的需求,淋浴室与人员的比例宜大于1∶20。现场应针对生活垃圾建立卫生责任制,使用合理、密封的容器,指定专人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