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定义性条文在法律文本中的定位

定义在我们日常生活、法学研究及法律实践中极为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对某个概念不了解,通过查字典、问百科等方式以寻求定义就成为人们的一种下意识选择。当我们问“P2P”“埃博拉病毒”等语词的意思是什么时,就是在寻找这些不熟悉词语的定义是什么。同理,在法学研究中,一个很重要的学术研究领域就是理清法学概念的内涵,给予其科学的定义。对关键概念的定义模糊、认识不清,必然会导致相关学术研究的混乱和逻辑错误。而在法律实践中,如果没有法律定义,则后果不堪设想。试问,如果不懂“正当防卫”“不当得利”等法律概念的内涵是什么,又如何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相关规定,人们又如何才能够遵守法律呢?由此可见,法律定义在构建一个科学的法律体系中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一个科学的法律体系又是如何来界定法律概念的呢?答案是通过定义性条文。

所谓定义性条文,简要地说就是法律文本中对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加以定义的法律条文。在拉伦茨看来,定义性条文虽然在语句上都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但作为法条则属于不完全法条的一种类型。这种不完全法条也分享着法律的效力意义,但不涉及权利或义务的规定,而是适用法律规定的部分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 [M].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38.。也就是说,不完全法条只有结合其他法条,才能共同起到法律规范的效果。就定义性条文而言,作为专门为法律概念下定义的法条,其规定了法律概念在法律领域内的内涵或外延,因而也对人们应当如何理解法律概念的含义具有规范性效果。

例如,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等”。那么在法律领域使用“药品”这个概念时,就不能采用医药学定义或词典定义,而只能适用《药品管理法》对于“药品”的定义,即其法律定义。从此意义上讲,定义性条文是法律文本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倘若没有定义性条文,那么对法律条文的适用或理解必然会出现模糊、混乱等难以克服的问题。此即是说,定义性条文关系到对整个法律文本的理解,为法律体系内的其他法律条文起作用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具体而言,从当前关于定义性条文的研究文献来看,定义性条文在法律文本中的作用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一法律概念的含义

在我国立法实践中,立法者经常会对某些法律概念的内涵或外延进行解释,并以定义性条文的形式呈现于法律文本之中。这是因为,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十分广泛,而且语言本身的含义具有模糊性周子伦.法律语言的严谨本质:论准确性与模糊性之归宿 [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 75.,因而如果不对某些人们不太熟悉或不太理解的法律概念加以定义,将极有可能造成人们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出现歧义和争论。司法者可能会曲解法律条文的原意,而无法论证对具体案件司法归类的合理性缪四平.法律定义研究 [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3).;执法者可能不能正确把握立法目的和宗旨,从而影响立法的社会效果,无法取得实效;守法者则可能因无法清晰明白法律之规定,从而对法律的适用无所适从。此时,就需要立法者对此类模糊法律概念进行定义,以定义性条文的方式确定这些法律概念的法律定义,从而增强法律的透明度、清晰度,并帮助司法者、执法者、守法者更好地理解、适用和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法律实效,这也是在法律文本中设置定义性条文的必要性所在李林.立法理论与制度 [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382.

二、避免重复

除了统一法律概念的含义外,定义性条文的另一功能在于避免烦琐累赘的重复腾超.英美规定性法律文件定义条款的汉译研究 [J].新余高专学报,2008(10).。倘若没有法律定义性条文,那么当人们遇到模糊不清的法律概念时,将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来翻字典、查资料、寻先例以求理解其准确内涵。而在法律文本中设置定义性条款将可以极大地避免此类时间成本的损耗。此外,定义性条款的设置还能有效地避免法律条文表述上的烦琐。例如,我国《民法总则》第76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依其规定,就不需要在之后涉及“营利法人”这个概念的条文中分述为“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及“其他企业法人如何……”等三个条文,而仅需表述为“营利法人如何……”一个条文,此做法就极大方便了后续法律条文的行文,避免了行文的烦琐。

三、设置法律定义性条文还能调整法律所欲调控的范围

例如,我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疫苗,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此定义性条款就对《疫苗管理法》这部法律的调控范围进行了规定。在医学免疫学中,“疫苗”一般被定义为“用于感染性疾病和非感染性疾病的免疫制剂”管境.社区预防接种 [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8: 16.。而“疫苗”的法律定义则对其医学免疫学定义进行了限缩,从而更好地体现了立法者的立法目的,明确了该部法律的调控范围。当然,立法者也可以通过对某些概念的含义进行扩张来调整法律调控范围,更好地实现立法目的,只是此种情况较为少见。

综上所述,定义性条文的设置对于司法、执法、守法等立法后续环节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对相关法律概念进行明确的法律定义,才能保证法律条文在理解、适用、遵循等法律实践环节的有效进行,才能确保立法的透明性、清晰性、实用性,提升立法质量,保障法律贯彻实施,实现科学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