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指导
- 辛玉玲
- 3523字
- 2021-03-05 17:57:26
思政课及学生社会实践课程教学大纲(2018年版)
课程名称:思政课及学生社会实践课。
学时:16课时/次×2次=32课时。
学分:1学分/次×2次=2学分。
先修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8年版)》、《形势与政策(最新版)》。
课程类别:公共必修课。
考核方式:考试。
适用专业:全校各专业。
开课系部:全校各系。
大纲编写人:辛玉玲。
大纲审定人:教务处。
编写日期:2018年6月8日。
一、指导思想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教社科〔2015〕3号)的通知,要求把“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统筹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的实践教学、落实学分、教学内容、指导教师和专项经费。实践教学覆盖全体学生,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的通知,一方面强调要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和灵魂课程的价值引领功能,另一方面强调要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并指出“学生既可通过参加教师统一组织的实践教学获得相应学分,也可通过提交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相关的实践成果申请获得相应学分”。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思政课及学生生活实践课程教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大纲。
二、课程性质与任务
课程性质:公共必修课。
课程任务:思政课及学生社会实践课程是思政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认识、分析和看待各种社会问题,在实践考察和调研中逐渐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培育和巩固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通过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了解社会、认识国情,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坚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弘扬中国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同时,还可以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长才干、奉献社会、服务社会,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创新精神,使学生成为具有诚信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三、课程要求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育部教党〔2017〕62号)的通知,提出要“扎实推动实践育人”、构建“实践育人质量提升体系”、“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适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形成实践育人统筹推进工作格局”、“构建党委统筹部署、政府扎实推动、社会广泛参与、高校着力实施”的实践育人协同体系。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体现“精与管用”的原则,贴近现实,贴近生活为培养时代发展所要求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服务。
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针对性原则;第二,实效性原则;第三,时效性原则。
四、课程内容和形式
实践教学的内容:依据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8年版)》、《形势与政策(最新版)》等的内容和教学进度,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在课堂理论教学之外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补充、拓展和延伸课堂理论教学的不足,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尤其侧重锻炼毅力、锤炼品格、提升修养、增长才干、奉献社会、服务社会,以及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规范,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同时,使学生:第一,在实践中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承担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青年;第二,在实践中增强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分析和认识社会问题,积累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才干;第三,在实践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实践教学的形式:采取多样化的形式,主要有深入社会(包括工厂、社区、农村等)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社会调查,并按要求撰写、递交实践报告,或者提交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相关的实践成果。
五、实施要求
1.参加对象
本校大一、大二学生。
2.参加时间
原则上集中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3.调查要求
以开展社会调查活动为主。社会调查必须进行实地考察,眼睛向下,充分占有第一手材料,利用所掌握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以及专业理论知识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研究,撰写出有创造性思考和建议的调查报告(即实践活动总结)。
调查对象必须真实、具体,要有一定代表性。
4.形式要求
假期社会实践教学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若以小组为单位,每小组不得多于3人,各小组推举一名组长(可根据情况适当奖励),各成员在组长组织下分工明确、合作完成。调查结束后,以个人或小组名义(需注明个人分工及完成的部分)写出调查报告。
5.参考方法
(1)访谈法(附访谈计划和提纲及相关内容);
(2)问卷法(附问卷);
(3)参观法(附参访地资料);
(4)资料查阅法(附参考文献)。
6.报告撰写
(1)报告内容观点正确,调查资料详细可靠,逻辑清晰,理论联系实际,能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对某些社会现实问题进行剖析,有一定的独立见解和现实意义。
(2)实践结束后每位同学要认真撰写有实际内容、理论水平和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每份报告字数不低于2500字,小组合作完成的报告,每个成员撰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报告总字数按人数累加。
(3)调查报告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及装订,标题用二号宋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严禁从网上下载和抄袭行为,一经发现成绩记不合格)。交打印稿和电子版(文件名:题目+班级+姓名)并做成PPT汇报,需附调查时的真实图片。
7.纪律要求
在实践活动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纪律。
8.安全要求
在实践活动中要时刻注意安全,尤其注意人身安全、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等。
六、考核方式、形式及成绩评定
1.考核方式
本实践教学考核方式为考查。
2.考核形式及成绩评定
根据学生实践活动情况和实践报告撰写的质量,按成绩评定标准给出该课程成绩。
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及格以上记1学分。
学校对优秀调查报告组织评奖,获奖调查报告推荐展览、校网站发表,并给予一定奖励。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予以不及格
(1)社会实践期间表现差,未达到社会实践的基本要求。
(2)未按时提交社会实践报告或者社会实践报告内容未达到规定要求。
(3)社会实践期间,造成教学或管理事故等,影响不良者。
七、推荐实践教材和参考书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4月。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8年版)》,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4月。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出版社,2018年5月。
八、其他教学要求说明
实践教学主要是围绕理论教学内容,结合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我校的实际,在相关教师的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学生社会实践教学要挖掘校内与校外实践教学资源,培育学生爱校、爱国等情怀;同时与校园文化、国内国际热点问题相结合,开展实践活动。
(1)加强实践教学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学生社会课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举措,各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认真实施,并重视实践报告的总结、交流、宣传及相关资料和物化成果的整理、归档工作。
(2)思政课教师要积极思考和探索实践教学的内容、形式、途径和长效机制,不断探讨和积累教学改革成果,努力提升教学效果和课程建设。
(3)思政课教师要重视教学网站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促进课外实践教学活动常态化开展。
(4)思政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课内实践教学,也可利用双休日和长假时间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思政课教师要加强与学校有关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学生所在系部)的联系,争取获得多方面对实践教学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