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具体要求(板书)

2014年3月9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提出了“三严三实”的要求,他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三严三实”言简意赅而又内涵深刻,彰显着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品格,阐明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丰富了管党治党的思想理念,反映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体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有机统一、内在自律和外在约束的有机统一,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对党员干部来说,修身做人就是要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做社会的先进分子。德乃立身之本、为官之要,修身做人就要把立德摆在首要位置。党员干部必须懂得,当了官不等于品行过关,职务高不等于境界就高,一定要把立德、修德、践德作为终身课题,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定力,铸牢理想信念这个“主心骨”,使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真正刻骨铭心。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始终保持健康生活情趣和高尚道德情操,在弘扬社会正气上作出表率,努力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这是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党和人民赋予领导干部一定的权力,是一种信任、一种重托。领导干部越是职位高、权力大,越要牢记权力的本质。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对待权力问题上,都要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坚持权力属于人民、用权造福人民;对手中的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坚决防止市场交换原则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绝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要讲原则、守底线,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要习惯于在监督下用权,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免疫力。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严以律己的核心是自重、自警、自醒,清正廉洁。一方面,党员干部要自觉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就是自己管得住自己,常思“严”之益,常念“纵”之害,防止精神沦陷、“自己扳倒自己”;另一方面,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改造自己,面对大千世界的诱惑能够稳得住心神,面对各种利益的纠缠能够守得住操守。慎独、慎微,是古代先贤修身的好传统,对共产党人加强自身修养也具有重要意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慎独作为一种操守、一种品格、一种风骨,让慎独的意识像影子一样伴随左右;要牢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古训,以“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警醒自己、鞭策自己,防微杜渐、警钟常鸣,严防一念之差、一时糊涂,严防不知不觉变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党员干部要坚持用实践的观点对待事业、看待政绩,严谨科学决策,按客观规律办事,把实际成效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决不搞虚政绩、假政绩、劣政绩;坚持用群众的观点对待事业、看待政绩,一切为群众着想、为群众而干,使干事创业的过程成为增进群众福祉的过程;坚持用历史的观点来对待事业、看待政绩,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不搞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创业要实,要义是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党员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对那些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为官不廉的现象,对那些工作飘浮、弄虚作假、胡乱作为的问题,要敢于批评、敢于碰硬,要多干事、多作为,不断开拓事业发展新局面。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老实做人、做老实人,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领导干部“官德”的外在表现。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干事,不信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对那些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大任务,对那些看准了的事情,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张蓝图抓到底,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抓下去。

“三严三实”要求,着力点就在一个“严”字、一个“实”字。“严”字蕴涵的是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等严肃的政治追求,是完善组织生活、贯彻民主集中制等严格的组织原则,是懂规矩、守底线、拒腐蚀、永不沾等严明的纪律要求,如果离开了这个“严”字,就会导致信仰迷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最终失去凝聚力、战斗力。“实”字蕴涵的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是求真务实、尊重实践、注重实效的工作方法,是忠诚老实、厚道朴实、认真踏实的处世态度,如果离开了这个“实”字,就会导致脱离实际、图做虚功、贻误事业,最终失去民心民意、失去执政基础。“三严”与“三实”即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共同统一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进程之中,统一于党员干部带领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

“三严三实”既继承了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又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既坚持了党的优良传统,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彰显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格,是对党的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三严三实”是党中央在落实八项规定、聚焦反对“四风”新的阶段做出的新的重大部署,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再启程,是新时期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科学指南,是推进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对于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延伸阅读

习近平谈领导干部修养四则

权力是个神圣的东西

中国古代有一种哲理:国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非“凡夫俗子”所能用。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正确行使权力,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则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错误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则群众怨、身败名裂、事业损。

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早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邓小平同志就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说:“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这些年有的领导干部犯错误,恰恰都与乱用权有关。各级领导干部对待权力一定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做到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既要管好自己,又要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的权力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要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自觉做到用权为公而不为私。要遵守权力使用的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讲民主,进行决策讲程序,执行决议讲纪律。要牢记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用权要接受监督,确保权力行使不偏离正确方向,确保权力行使的神圣性。

追求“慎独”的高境界

《礼记》有云:“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党员干部要“慎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往往掌握一定的权力,不仅要主动接受组织、制度的监督,而且还要不断加强自律,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尤其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就将“慎独”作为党性修养的有效形式和最高境界加以提倡,他说:“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党员干部都要努力做到“慎独”。

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明确的政治方向,遵守鲜明的政治原则,珍惜个人的政治生命,以形成内在的“定力”。

其次,要时刻反躬自省,就像古人讲的“吾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洁身自好,存正祛邪,注重修身养德,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

同时,还要办事公开透明。党员干部也是普通的人,难免存在各种弱点,会犯各种错误,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要办事讲民主、讲程序、讲纪律,避免暗箱操作、上下其手,就能减少各种诱惑的“渗透力”,防腐拒变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越是领导干部,越要廉洁自律

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始终是我们党执政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按照中央和省委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增强自律意识,实行自我约束,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克己奉公。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领导干部管住管好,特别是对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更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现在,有的干部职务升了,权力大了,对自己的要求却放松了。如果自己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和监督,就很容易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因此,越是领导机关,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越要廉洁自律,加强监督,以身作则,当好表率。

为民办实事成于务实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最终要落实在一件一件的实事之中。这些实事,既体现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全社会的“大事”,也体现在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家门口的“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抓好为民谋利的“小事”,必须要像抓“大事”那样,把求真务实的精神贯彻到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工作之中。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关键在于用好的作风办好事,用实在的项目来办实事。最实在的事就是要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特别是关心困难群体,多做、大做“雪中送炭”的事,多搞一些直接造福于民的“满意工程”、“民心工程”,切实把老百姓家门口的事情办好。实事必须实干,要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脚踏实地、稳扎稳打,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决不喊空口号、搞花架子。实事还要见实效,最大的实效就是真正使广大群众得到实惠、感到幸福,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文效应。群众最能体验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成效,要让群众来评判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成效。总之,“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中;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我们把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做好了,群众的幸福感就会提升,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心相系、情相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就会更加扎实。

(选自习近平著《之江新语》,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