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前

我希望,如果能将“新”“旧”奴隶制的问题抛到一边,那我就能将其他一连串有关奴隶制的困惑列入本书。有两种类型的奴隶制尤其可能并应该列入本书,但我有意把它们剩下。一个是强迫婚姻中的奴隶制,另一个是政府非法囚禁人民,将其用作苦役。1956年的联合国公约中,强迫婚姻被视作与奴隶制相同的实践。年幼的女孩,她们的婚姻在尚未有决定能力时就已经发生;年轻的女性因为无从选择,只能在身体上被迫接受婚姻。数百万女性以这种方式被奴役。但是在1999年,在公众尚不相信奴隶制还存在的情况下,我们大概需要经历更艰难的时刻才能接受,有些婚姻是奴隶制的前线。复活奴隶制的幽灵是一回事,表明婚姻仪式无异于一场拍卖是另一回事,尽管过去和现在的很多女性可能早就知道这一点了。关于全球奴隶制,我引入了一套宏大的理念,要是再加上强迫婚姻巨大而丑恶的面相,多少会令读者难以接受,因此我把它省去。

国家支持的奴隶制的形式情况类似,它在诸如缅甸等国家实行,在那儿人们因为一些原因而获罪,被逮捕并投入监狱工厂,被迫进行工作,为全球市场生产出口的商品。通常人们被捕后并不会经过审判,而是直接送到监狱工厂待上十年或更长时间。当没有正式的法律程序,当正义在某人被锁起来强迫工作时无能为力,那么我们就是在讨论奴隶制。这种国家奴隶制的形式同样以连续体的形式存在,并在1865年到20世纪30年代成为美国南方的一般特征。那时,腐败的法律机制导致成千上万的非裔美国人在矿山、工厂、种植园、砖窑厂、松节油工厂成为奴隶。(5)与纳入强迫婚姻带来的紧张一样,我担心讨论监狱工人将会扰乱读者掌握“奴隶制存活得好好的”的观念。我不希望《用后即弃的人》被抵制,因为人们感到我正在将所有的婚姻称为奴隶制,或者声称所有的罪犯都是奴隶。十年过去了,我认为我们应该准备好承担起强迫婚姻和监狱奴隶制的丑恶面相,我非常期待看到更多的书籍和运动,将这种奴隶制带到公众的视野中。

在我实地研究奴隶制时,发现还有各种各样难以察觉的破坏和剥削形式,它们一旦成为焦点,就会像打在脸上的巴掌。其中一种,也是我见过的用在奴隶们身上的形式,它不仅摧毁他们的生活,更要连带摧毁他们周围的环境。巴西森林的毁坏尤其厚颜无耻,树木被烧成焦炭,成为钢铁工业的燃料。印度世袭奴隶的状况同样指明了奴隶制与环境破坏之间的联系,他们生活在一片尘土飞扬的剥蚀平原上,但这里在地图上被标记为“国家森林”。在《用后即弃的人》一书中,我只能简单触及这层关联。现在我们则可以更好地理解它,因为我们正在废奴主义和环境运动之间搭建桥梁。

法律缺失,冲突和奴隶制之间的联系同样发现得较为缓慢(当然,对我来说如此)。尽管我们经常寻找奴隶制的法律解决方案,力主将奴隶主绳之以法,但很多奴隶生活在法律根本不起作用的地方。当社会堕入内战或民族冲突时尤为如此,奴隶制在战争的混乱中更加繁盛,战争受害者,经常是难民,极为易受奴隶制的伤害,因为有可能保护他们的法律消失了。在战争中研究奴隶制非常危险,但我们需要更好地去理解,为何冲突会与奴隶制组合到一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