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todesk Revit Architecture 2019官方标准教程
- Autodesk,Inc.主编
- 8226字
- 2020-08-27 13:37:04
1.3 Revit Architecture三维设计制图的基本原理
在Revit Architecture中,每一个平面、立面、剖面、透视、轴测、明细表都是一个视图。它们的显示都是由各自视图的视图属性控制的,且不影响其他视图,包括可见性、线型线宽、颜色等属性。
作为一款参数化的三维建筑设计软件,在 Revit Architecture中,如何通过创建三维模型并进行相关项目设置,从而获得所需要的符合设计要求的相关平立剖面大样详图等图纸,就需要了解Revit Architecture三维设计制图的基本原理。
1.3.1 平面图的生成
1.详细程度
由于在建筑设计图纸的表达要求中,不同比例图纸的视图表达的要求也不相同,所以需要对视图进行详细程度的设置。
在楼层平面中右击“视图属性”,在弹出的实例“属性”对话框中单击“详细程度”后的下拉按钮,可选择“粗略”“中等”或“精细”详细程度。
通过预定义详细程度,可以影响不同视图比例下同一几何图形的显示。因此,在族编辑器中创建的自定义门在粗略、中等和精细详细程度下的显示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如图1-38所示。
图1-38
墙、楼板和屋顶的复合结构以中等和精细详细程度显示,即详细程度为“粗略”时不显示结构层。
族几何图形随详细程度的变化而变化,此项可在族中自行设置。
结构框架随详细程度的变化而变化。以粗略程度显示时,它会显示为线;以中等和精细程度显示时,它会显示更多几何图形,如图1-39所示。
图1-39
除上述方法外,还可直接在视图平面处于激活的状态下,在视图控制栏中直接调整详细程度,此方法适用于所有类型视图,如图1-40所示。
图1-40
可以通过在“视图属性”中设置“详细程度”参数,从而随时替换详细程度。
2.可见性图形替换
在建筑设计的图纸表达中,常常要控制不同对象的视图显示与可见性,可以通过“可见性/图形替换”的设置来实现上述要求。
在“楼层平面属性”对话框中,单击“可见性/图形替换”后的编辑按钮,打开“可见性图形替换”对话框,如图1-41所示。从“可见性/图形替换”对话框中,可以查看已应用于某个类别的替换。如果已经替换了某个类别的图形显示,单元格会显示图形预览;如果没有对任何类别进行替换,单元格会显示为空白,图元则按照“对象样式”对话框中的指定显示。
图1-41
在图1-41中模型类别的“投影/表面线”和“截面”的填充图案已被替换,并调整了它是否半色调、是否透明及详细程度,勾选“可见性”中构件前的复选框为可见,取消勾选为不可见状态。
注意
可通过“过滤器列表”过滤不同专业的构件,方便选择。
“注释类别”选项卡中同样可以控制注释构件的可见性,可以调整“投影/表面”的线、填充样式及是否半色调显示构件。
“导入的类别”选项卡,控制导入对象的“可见性”“投影/表面”的线、填充样式及是否半色调显示构件。
3.过滤器的创建
可以通过应用过滤器工具,设置过滤器规则,选择所需要的构件。
单击“视图”选项卡下“图形”面板中的“过滤器”。
在“过滤器”对话框中单击(新建)按钮,或选择现有过滤器,然后单击(复制)按钮。
在“类别”选项区域选择所要包含在过滤器中的一个或多个类别。
在“过滤器规则”选项区域设置“过滤条件”有参数,如“类型名称”,如图1-42所示。
从“过滤条件”下拉列表中选择过滤器运算符,如“大于或等于”。
为过滤器输入一个值“NQ”,即所有类型名称中包含“NQ”的墙体,单击“确定”按钮退出对话框。
图1-42
在“可见性图形替换”对话框的“过滤器”选项卡下单击“添加”按钮,将已经设置好的过滤器添加使用,此时可以隐藏符合条件的墙体,取消勾选过滤器“内墙”的“可见性”复选框,将其进行隐藏,如图1-43所示。
图1-43
4.选择过滤器运算符
● 等于:字符必须完全匹配。
● 不等于:排除所有与输入的值不匹配的内容。
● 大于:查找大于输入值的值。如果输入23,则返回大于23(不含23)的值。
● 大于或等于:查找大于或等于输入值的值。如果输入23,则返回23及大于23的值。
● 小于:查找小于输入值的值。如果输入23,则返回小于23(不含23)的值。
● 小于或等于:查找小于或等于输入值的值。如果输入23,则返回23及小于23的值。
● 包含:选择字符串中的任何一个字符。如果输入字符H,则返回包含字符H的所有属性。
● 不包含:排除字符串中的任何一个字符。如果输入字符 H,则排除包含字母 H 的所有属性。
● 开始部分是:选择字符串开头的字符。如果输入字符H,则返回以H开头的所有属性。
● 开始部分不是:排除字符串的首字符。如果输入字符H,则排除以H开头的所有属性。
● 末尾是:选择字符串末尾的字符。如果输入字符H,则返回以H结尾的所有属性。
● 结尾不是:排除字符串末尾的字符。如果输入字符H,则排除以H结尾的所有属性。
注意
如果选择等于运算符,则所输入的值必须与搜索值相匹配,此搜索区分大小写。
5.模型图形样式
单击楼层平面视图属性对话框中“图形显示选项”后的“编辑”按钮,在弹出的“图形显示选项”对话框中可选择“模型显示”中的样式:线框、隐藏线、着色、一致的颜色、真实,如图1-44所示。
除上述方法外,还可直接在视图平面处于激活的状态下,在视图控制栏中直接调整模型图形样式,此方法适用于所有类型视图,如图1-45所示。
图1-44
图1-45
6.图形显示选项
在图形显示选项的设置中,可以设置真实的建筑地点,设置虚拟的或真实的日光位置,控制视图的阴影投射,实现建筑平、立面轮廓加粗等功能。
在“图形显示选项”对话框中单击“照明”选项下“日光设置”后的“<在任务中,照明>”按钮,打开“日光设置”对话框,如图1-46所示。
图1-46
1)设置图形的“日光和阴影”
“投射阴影”:勾选该复选框将打开阴影,此选项与在视图控制栏上单击(打开阴影)按钮具有相同的效果。开启该选项将显著降低软件运行速度,建议不需要时不勾选。
“显示环境光阴影”:当“投射阴影”复选框未勾选时,勾选此选项三维视图虽然未投射阴影,但模型各面将受日光设置的影响出现灰度变化,使模型显示效果更加生动。当软件运行速度慢时建议不勾选该选项。
2)设置“边缘”
设置侧轮廓样式:可将模型的侧轮廓线样式替换成用户需要显示的样式,步骤如下。
(1)在视图控制栏上单击(模型图形样式)“隐藏线”或“着色”。对于线框或着色模型图形样式,轮廓边缘不可用。
(2)在视图控制栏上单击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图形显示选项”选项,如图1-47所示。
(3)设置“轮廓”,选择所需轮廓加粗的线型样式,如图1-48所示。
图1-47
图1-48
要删除轮廓的线样式,可执行下列步骤。
(1)单击“修改”选项卡下“视图”面板中的“线处理”按钮。
(2)选择“线处理”选项卡下“线样式”,然后从类型选择器中选择“<并非侧轮廓>”选项。
(3)选择轮廓,即可删除轮廓的线样式。
3)基线
通过基线的设置可以看到建筑物内楼上或楼下各层的平面布置,可作为设计参考。如需设置视图的“基线”,可在绘图区域中右击,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视图属性”命令,打开楼层平面的“属性”对话框,如图1-49所示。
图1-49
基线:在当前平面视图下显示另一个模型片段,该模型片段可从当前层上方或下方获取。例如,绘制屋顶平面视图时需要参照下一层墙体绘制屋顶轮廓,即可在屋顶平面图的“图元属性”对话框中将“基线”设置为下一层平面视图,屋顶平面将会显出下一层的墙体,如图1-50所示。
图1-50
4)颜色方案的设置
颜色方案的设置可以使用户快速得到建筑方案的着色平面图。单击楼层平面“属性”对话框中“颜色方案”后的“无”按钮,打开“编辑颜色方案”对话框,进行相应设置,如图1-51所示。
图1-51
创建新颜色方案,单击“复制”按钮生成新的颜色方案,在“方案定义”字段中输入颜色方案图例的标题(将颜色方案应用于视图时,标题将显示在图例的上方。可以选择颜色方案图例,打开其类型属性对话框,可以勾选或取消勾选“显示标题”复选框以显示或隐藏颜色方案图例标题)。
从“颜色”菜单中选择将用作颜色方案基础的参数。注意,确保已为所选的参数定义了值,可在“实例属性”对话框中添加或修改参数值。
要按特定参数值或值范围填充颜色,应选择“按值”或“按范围”。注意,“按范围”并不适用于所有参数,在左侧单击添加值添加数值。
当选择“按范围”时,单位显示格式在“编辑格式”按钮旁边显示。如果需要,可单击“编辑格式”按钮来修改单位格式。在“格式”对话框中清除“使用项目设置”,然后从菜单中选择适当的格式设置。
注意
颜色方案是用于在楼层平面中以图形形式指定房间的各种属性(如面积、体积、名称、部门等)的一组颜色和填充样式。只有在项目中放置了房间才可以使用颜色方案。
5)“范围”相关设置
楼层平面的“实例属性”对话框中的“范围”栏可对裁剪进行相应设置,如图1-52所示。
图1-52
注意
只有将裁剪视图在平面视图中打开,裁剪区域才会起效,如需调整,在视图控制栏同样可以控制裁剪区域的可见及裁剪视图的开启及关闭,如图1-53所示。
图1-53
● 裁剪视图:勾选该复选框即裁剪框有效,范围内的模型构件可见,裁剪框外的模型构件不可见,取消勾选该复选框则不论裁剪框是否可见均不裁剪任何构件。
● 裁剪区域可见:勾选该复选框即裁剪框可见,取消勾选该复选框则裁剪框将被隐藏。
注意
两个选项均控制裁剪框,但不相互制约,裁剪区域可见或不可见均可设置有效或无效。
7.视图范围设置
单击楼层平面属性对话框中“视图范围”后的“编辑”按钮,打开“视图范围”对话框,进行相应设置,如图1-54所示。
图1-54
视图范围是可以控制视图中对象的可见性和外观的一组水平平面,水平平面为“顶部平面”“剖切面”和“底部平面”。顶裁剪平面和底裁剪平面表示视图范围的最顶部和最底部,剖切面是确定视图中某些图元可视剖切高度的平面,这三个平面可以定义视图的主要范围。
注意
默认情况下,视图深度与底裁剪平面重合。
8.视图样板的设置
进入楼层平面的“属性”对话框,在各视图的“属性”对话框中指定视图样板。也可以在视图打印或导出之前,在“项目浏览器”的图纸名称上右击,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应用样板属性”命令,对视图样板进行设置,如图1-55所示。
图1-55
注意
可在项目浏览器中按【Ctrl】键多选图纸名称,或先选择第一张图纸名称,然后按住【Shift】键选择最后一张图纸名称实现全选,右击,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应用视图样板”命令,可一次性实现所有布置在图纸上的视图默认样板的应用(每个视图的样板可以不同)。
9.“截剪裁”的设置
“属性”对话框中的“截剪裁”用于控制跨多个标高的图元(如斜墙)在平面图中剖切范围下截面位置的设置,如图1-56所示。
图1-56
平面视图的“属性”对话框中的“截剪裁”参数可以激活此功能。“截剪裁”中的“剪裁时无截面线”“剪裁时有截面线”设置的裁剪位置由“视图深度”参数定义,如设置为“不剪裁”,那么平面视图将完整显示该构件剖切面以下的所有部分,而与视图深度无关,该参数是视图的“视图范围”属性的一部分。
注意
平面视图包括楼层平面视图、天花板投影平面视图、详图平面视图和详图索引平面视图。
图1-57中显示了该模型的剖切面和视图深度,以及使用“截剪裁”参数选项(“剪裁时无截面线”“剪裁时有截面线”和“不剪裁”)后生成的平面视图表示(立面视图同样适用)。
图1-57
平面区域服从其视图的“截剪裁”参数设置,但遵从自身的“视图范围”设置,截剪裁平面视图时,在某些视图中具有符号表示法的图元(如结构梁)和不可剪切族不受影响,将显示这些图元和族,但不进行剪切,此属性会影响打印。
在“实例属性”对话框中,找到“截剪裁”参数。“截剪裁”参数可用于平面视图和场地视图。单击“值”列中的按钮,此时显示“截剪裁”对话框,如图1-58所示。
图1-58
在“截剪裁”对话框中选择一个选项,并单击“确定”按钮。
1.3.2 立面图的生成
1.立面的创建
默认情况下有东、西、南、北4个正立面,可以使用“立面”命令创建另外的内部和外部立面视图,如图1-59所示。
图1-59
单击“视图”选项卡下“创建”面板中的“立面”按钮,在光标尾部会显示立面符号(需要切换到平面视图)。在绘图区域将光标移动到合适位置单击放置(在移动过程中立面符号箭头自动捕捉与其垂直的最近的墙),自动生成立面视图。
选择立面符号,此时显示蓝色虚线为视图范围,拖曳控制柄调整视图范围,包含在该范围内的模型构件才有可能在刚刚创建的立面视图中显示,如图1-60所示。
图1-60
注意
●立面符号不可随意删除,删除符号的同时会将相应的立面一同删除。
● 4个立面符号围合的区域即为绘图区域,不要超出绘图区域创建模型,否则立面显示将可能会是剖面显示。
● 立面有截裁剪、裁剪视图等设置,这些都会控制影响立面的视图宽度和深度的设置。
● 如图1-60所示,蓝色实线建议穿过立面符号中心位置,便于读者理解生成立面的位置和范围。
● 为了扩大绘图区域而移动立面符号时,注意全部框选立面符号,否则绘图区域的范围将有可能没有移动。移动立面符号后还需要调整绘图区域的大小及视图深度。
2.修改立面属性
选择立面符号,可以在立面的“属性”对话框中修改视图设置,如图1-61所示。
图1-61
3.创建框架立面
当项目中需创建垂直于斜墙或斜工作平面的立面时,可以创建一个框架立面来辅助设计。
注意
视图中必须有“轴网”或“已命名”的参照平面,才能添加框架立面视图。
在“视图”选项卡下“创建”面板中的“立面”下拉列表中选择“框架立面”工具。
将框架立面符号垂直于选定的轴网线或参照平面并沿着要显示的视图的方向单击放置,如图1-62所示。观察项目浏览器中同时添加了该立面,双击可进入该框架立面。
图1-62
对于需要将竖向支撑添加到模型中的情况,创建框架立面,有助于为支撑创建并选择准确的工作平面。
4.平面区域的创建
平面区域:当部分视图由于构件高度或深度不同而需要设置与整体视图不同的视图范围而定义的区域,可用于拆分标高平面,也可用于显示剖切面上方或下方的插入对象。
注意
平面区域是闭合草图,多个平面区域可以具有重合边但不能彼此重叠。
创建“平面区域”的步骤如下。
(1)在“视图”选项卡下“创建”面板中打开平面视图下拉列表,选择“平面区域”工具,创建平面区域。
(2)在绘制面板中选择绘制方式创建区域,并在“属性”对话框调整其视图范围,如图1-63所示。
图1-63
(3)单击“视图范围”后的“编辑”按钮,弹出“视图范围”对话框,以调整绘制区域内的视图范围,从而使该范围内的构件在平面中正确显示,如图1-64所示。
图1-64
1.3.3 剖面图的生成
1.创建剖面视图
(1)打开一个平面、剖面、立面或详图视图。
(2)选择“视图”选项卡下的“创建”,然后单击“剖面”工具。在“属性”面板中的“类型选择器”中选择“详图”“建筑剖面”或“墙剖面”。
(3)将光标放置在剖面的起点处,并拖曳光标穿过模型或族,当到达剖面的终点时单击完成剖面的创建。
(4)在选项栏上选择一个视图比例。
(5)选择已绘制的剖面线,将显示裁剪区域,如图1-65所示,用鼠标拖曳虚线上的视图宽度,调整视图范围。
(6)单击查看方向控制柄可翻转视图查看方向。
(7)单击线段间隙符号,可在有缝隙的或连续的剖面线样式之间切换,如图1-66所示。
图1-65
图1-66
(8)在项目浏览器中自动生成剖面视图,双击视图名称打开剖面视图,修改剖面线的位置、范围、查看方向时剖面视图也自动更新。
2.创建阶梯剖面视图
按上述方法先绘制一条剖面线,选择它并在上下文选项卡中的剖面面板中选择相应的命令,在剖面线上要拆分的位置单击并拖动鼠标到新位置,再次单击放置剖面线线段。用鼠标拖曳线段位置控制柄调整每段线的位置,自动生成阶梯剖面图,如图1-67所示。
图1-67
用鼠标拖曳线段位置控制柄到与相邻的另一段平行线段对齐时,释放鼠标,两条线段合并成一条。
提示
阶梯剖面中间转折部分线条的长度可直接拖曳端点调整,线宽可通过上下文选项卡中的“管理”|“设置”|“对象样式”|“注释对象”中的剖面线的线宽设置来修改。
1.3.4 详图索引、大样图的生成
可以从平面视图、剖面视图或立面视图创建详图索引,然后使用模型几何图形作为基础,添加详图构件。创建索引详图或剖面详图时,可以参照项目中的其他详图视图或包含导入DWG文件的绘图视图。
1.使用外部参照图
Step 01 使用外部CAD图形作为参照图形,首先选择“视图”选项卡,然后单击“创建”面板下的“绘图视图”按钮,弹出“新绘图视图”对话框,为新建的绘图视图命名,设置其比例,如图1-68所示,单击“确定”按钮弹出新建绘图视图。
图1-68
Step 02 选择“插入”选项卡,单击“导入”面板下的“导入CAD”按钮,导入所要参照的外部CAD图形。
Step 03 选择“视图”选项卡,单击“创建”面板下的“详图索引”按钮。
Step 04 选择“详图索引”选项卡的“图元”面板,然后从“类型选择器”下拉列表中选择“详图视图:详图”选项作为视图类型。
Step 05 在选项栏的“比例”下拉列表框中选择详图索引视图的比例,确定选择使用“参照其他视图”,并在其下拉列表中选择刚刚新建的绘图视图作为参照视图。
Step 06 要定义详图索引区域,将光标从左上方向右下方拖曳,创建封闭网格左上角的虚线旁边所显示的详图索引编号,如图1-69所示。
Step 07 要查看详图索引视图,双击详图索引标头,详图索引视图将显示在绘图区域中,如图1-70所示。
图1-69
图1-70
2.创建详图索引详图
Step 01 选择“视图”选项卡,单击“创建”面板中的“详图索引”按钮。
Step 02 选择“详图索引”选项卡中的“图元”,然后从“类型选择器”下拉列表中选择“详图视图:详图”选项作为视图类型。
Step 03 选择“视图”选项卡,在“属性”对话框中选择“标准”选项作为“显示模型”,然后单击“确定”按钮。
详图索引视图中的模型图元使用基线设置显示,允许用户直观查看模型几何图形与添加的详图构件之间的差异,使用“注释”选项卡中“详图”面板下的“详图线”来进行绘制其大样图内容。
注意
详图线只在当前视图中显示,不会影响其他视图,如图1-71所示。
图1-71
1.3.5 三维视图的生成
1.创建透视图
Step 01 打开一层平面视图,选择“视图”选项卡,在“创建”面板下的“三维视图”下拉列表框中选择“相机”选项。
Step 02 在“选项栏”设置相机的“偏移量”,即在所在视图单击拾取相机位置点,移动鼠标,再单击拾取相机目标点,即可自动生成并打开透视图。
Step 03 选择视图裁剪区域,移动蓝色夹点调整视图大小到合适的范围(必须前期是“裁剪区域可见”勾选的情况下,如图1-72所示)。
图1-72
Step 04 如需精确调整视口的大小,应选择视口并选择“修改|相机”选项卡,单击“裁剪”面板上的“尺寸裁剪”按钮,弹出“裁剪区域尺寸”对话框,可以精确调整视口尺寸,如图1-73所示。
图1-73
Step 05 如果想自由控制相机透视远近的范围,可以在“视图属性”栏中勾选“远裁剪激活”复选框,然后就可以在平面图中调整范围框来控制远近透视的范围。
2.修改相机位置、高度和目标
Step 01 同时打开一层平面、立面、三维、透视视图,选择“视图”选项卡,单击“窗口”面板下的“平铺视图”按钮,平铺所有视图,如图1-74所示。
图1-74
Step 02 单击三维视图范围框,此时一层平面显示相机位置并处于激活状态,相机和相机的查看方向就会显示在所有视图中。
Step 03 在平面、立面、三维视图中用鼠标拖曳相机、目标点、远裁剪控制点,调整相机的位置、高度和目标位置。
Step 04 也可选择“修改|相机”选项卡,单击相机边框,在“相机”一栏中修改“视点高度”“目标高度”参数值调整相机,同时也可修改此三维视图的视图名称、详细程度、模型图形样式等。
3.轴测图的创建
进入三维视图,单击三维视图右上角的“主视图”按钮或单击ViewCube立方体的顶角选择适当角度以创建轴测图,如图1-75所示。
图1-75
4.使用“剖面框”创建三维剖切图
除平、立、剖面演示视图外,还可以用“剖面框”命令创建带阴影的三维剖切图。
Step 01 创建剖切等轴测视图,如图1-76所示。
图1-76
Step 02 复制三维视图作为演示视图,单击视图右上角的“主视图”按钮或单击 ViewCube立方体的顶角选择适当角度以创建轴测图,如图1-77所示。
图1-77
Step 03 设置阴影,根据需要打开轮廓,生成完整的西南等轴测演示视图。
Step 04 复制该演示视图为新的演示视图,在绘图区右击并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视图属性”命令,勾选“剖面框”复选框,打开剖面框。
Step 05 拖曳剖面框面上的三角形夹点,调整剖面框范围到需要的楼层或侧面剖切位置,生成剖切等轴测演示视图,如图1-78所示。
Step 06 在绘图区右击,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视图属性”命令,在弹出的“视图属性”对话框中选择剖面框并右击,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在视图中隐藏”|“图元”命令,如图1-78所示。
图1-78
5.创建剖切透视视图
Step 01 按上述方法创建室外透视图。
Step 02 按上述方法使用“模型图形显示”的步骤设置阴影,根据需要打开侧轮廓,生成完整的透视图演示视图,如图1-79(a)所示。
Step 03 复制该演示视图为新的演示视图,在绘图区右击,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视图属性”命令,勾选“剖面框”复选框,打开剖面框。
Step 04 拖曳剖面框面上的三角形夹点,调整剖面框范围到需要的楼层或侧面剖切位置,生成剖切透视图演示视图,如图1-79(b)所示。
图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