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多年前,我参加了一个关于民族主义和族群认同的会议。会议一开始,大家都得进行自我介绍。我一马当先,讲了自己的学术工作单位、研究兴趣以及我开展族群问题研究的缘起。我后面的那个人讲述了他自己的族群身份,他还建议我们以相同的方式进行自我介绍,因为大家势必各有其强烈的群体认同。他十分确信的一点是,所有在场的人都不只有美国人一种身份——这种身份在他看来乃是一种“空洞的类属”。于是,每个人都亮出了自己的族群身份。不出所料,众人皆展示出强烈的族群归属感,比如法裔美国人、亚美尼亚裔美国人、不太愿意归化美国的南非裔美国白人、犹太裔美国人以及俄罗斯流亡者等等,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在北美之外出生的,或者是在美国出生的第一代。一轮过后,我被要求讲述我自己的故事。而我所能说的,充其量是把自己当成美国人,属于所谓的“空洞的类属”。我过去所拥有的一切和传承都融成了一种混沌状态,既难以辨析也不具有鼓动性。我能实在地感受到的,大致只有学术上的认同。即便是这种认同也是分化的——我几乎总是兼顾规范性和经验性,并因此和我的同事争辩不休。但是,在那个会议上,我两次成为局外人——在这些乐享其族群身份的人面前,我甚至显得格格不入。

有人或许认为,人们对自己的族群传记的描述是大不相同的。大多数群体都在真诚地讲述他们是谁的故事。我讲述的是我自己的认同故事。埃里克·埃里克森(Erik Erikson)认定,认同乃是身份的核心问题——问题在于什么东西在激励着你,而非你有怎样的性格。对此,我和埃里克森的观点是一致的。而且在根本上,至少就“自我是被文化或者族群所决定的”这一点而言,我所认同的是加纳什·奥贝赛克拉(Gananth Obeyesekere)所说的佛家的无我状态(这是否也是一种所谓的“空洞的类属”?),至少是到了通过文化或种族认定自我的程度。也许有人会说,另外一些人可能也是真的在讲述他们的身份,但他们只是给出了客观理解。我认为那种说法是错误的。其实,那些人也真诚表达了他们的认同对象,他们只是切实地认同着其生活中与族群相关的内容。

《群体冲突的逻辑》这本书试图去理解我们这个时代的群体影响力。依其在现实政治中的分量,族群构成了一种主要的利益团体,它们具有惊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它们卷入了那些支配着我们整个社会生活的冲突状态。研究这一问题的实际意义自不待言。此外,有人认为此类组织不该出现,而个体应当从群体的劳作中抽身引退,出于这点考虑而进行族群研究,对这样的判断和理论旨趣,我只能用“肤浅”二字予以形容。个体为何如此乐意且自愿地分担群体的负担,以至于群体把自己凌驾于个体成员之上,这才是理论研究的奥妙所在。

在某次芝加哥大学的“加里·贝克尔詹姆斯·科尔曼”研讨会上,我报告了本书的一些内容,一再提及克罗地亚人和阿塞拜疆人之间曾经不为人知的冲突。我的一位同事戴维·莱廷(David Laitin)纠正了我的认识,他说这两个地方相距一千英里之多。另外一位同事斯蒂芬·斯蒂格勒(Stephen Stigler)插话进来:“不过,戴维,你只是在进行族群冲突的四分之一决赛,而在这个领域拉塞尔已经在期许他的超级杯了。”斯蒂格勒急中生智,却不经意泄露了一个幽暗面。唉,群体认同通常就是能够把一个幽暗观点加以合理化。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