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大鸟特命全权公使的归任以及就任以后朝鲜的形势

一、大鸟特命全权公使的归任

我国政府在外交上总是尽可能处于被动者的位置,而一旦事端发生时,却可在军事上先发制人。既然中国向朝鲜派兵的事实已经弄清,再只是被动地等待他们徒具形式地依据《天津条约》发来照会,在实际处置上就已经相当困难了。与此相反的是,中国在派兵的进退上比我们要自由得多,但就彼此与朝鲜的距离而言,他们若从山海关或是大沽派遣速度较快的蒸汽船直接驶往仁川,只需十二三个小时就可到达目的地了。而我们从广岛县宇品港出发前往仁川,不得不要花费四十几个小时,彼此差异甚大。这姑且不论,就当时的朝鲜形势而言,当务之急是派遣大鸟公使重新赴任,此事不可耽搁。于是我在正式接到中国政府公然出兵通知的两天前,即要求大鸟公使在6月5日搭乘“八重山”号军舰从横须贺出发。“八重山”号军舰这次差不多又新增了近百名海军,所幸的是,此外还有几艘刚从中国海和南洋巡航归来的军舰恰好在几天前正在重新归返釜山,我就与海军大臣商议,将上述军舰中的几艘火速转往仁川并扩充仁川港的守卫力量。同时,大鸟公使到达仁川进入汉城时,若需带一定的兵员进城,可根据公使的要求,除“八重山”号军舰上的海军之外,还可从其他军舰上的海军中抽调若干官兵随公使同行,为公使的重新赴任提供便利。此举的目的在于大鸟公使莅临朝鲜的时候,相对已先期驻扎在朝鲜的中国军队人数,我们不至于失去力量的平衡。虽说如此,只要不影响到国家的名誉,我国政府总是尽可能以一切和平的手段来解决时局,因此,在大鸟公使自东京出发之际,我给予了他数项极为细致的指示,告诉他鉴于目前朝鲜的形势,政府虽然已经派遣了相当数量的军队前往朝鲜,但要求他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均要以和平的手段来处理事态,此乃第一要义,要他务必记取。无奈当时的形势已经相当紧迫,我还追加了一句,如果时局实在紧迫而等不及请示政府时,公使也可做出认为是合适的临机应变。在我的指示中不得不包含有看来是彼此相左的主旨,也是迫于形势而赋予驻外使臣以非常权力,实为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