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心理危机和心理危机干预

一、心理危机和心理危机干预的定义

心理危机是指由于突然遭受严重灾难、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压力,当事人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出现了现有的生活条件和经验难以克服的困难,以致陷于痛苦、不安状态,常伴有焦虑、恐慌、苦恼、绝望、麻木不仁、紧张,以及自主神经症状和行为障碍,甚至产生轻生的意念。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针对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人采取明确有效的措施,使之最终战胜危机,恢复心理平衡,重新适应生活。

二、心理危机的特点

(1)突发性:心理危机常常是出人意料、突如其来的,具有不可控制性。

(2)紧急性:心理危机的出现具有紧急的特征,需要人们紧急应对。

(3)无助性:心理危机的降临,常常使人感到无所适从。而且,危机使人们未来的计划受到威胁和破坏。由于心理自助能力差、社会心理支持系统不完善,危机常常使个体感到无助。

(4)危险性:心理危机之中隐含着危险,这种危险可能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与交往,严重的还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5)痛苦性:心理危机在事前、事后给人们带来的体验都是痛苦的,甚至可能涉及个人尊严的丧失。

三、心理危机的分类

(1)正常发展的危机:在正常成长过程中,由于急剧变化或转变所导致的异常反应。如:小孩出生、大学毕业、中年生活改变、退休等。

(2)情境性危机:个人出现的罕见或者超常性事件、在无法遇见和控制时出现的危机。例如,交通事故、被绑架以及亲人意外死亡等。

(3)存在性危机:伴随重要的人生问题的内部冲突和焦虑。例如,生活孤独、人生目的、快乐等。

四、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目标

每个人在面对危机时的反应各不相同,有些人反应比较强烈,有些人则反应冷淡,甚至没有任何反应。为了防止有些人出现过激行为,如自杀、自残或攻击行为等,心理危机干预旨在促进当事者多进行交流与沟通,鼓励其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树立自信心和正确的自我评价,提供适当建议,促使问题解决;还要为当事人提供适当医疗的帮助,处理昏厥、情感休克或激惹状态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指导原则

(1)与整体救援活动整合在一起,及时调整心理救援的重点,配合整个救灾工作的进行。

(2)以社会稳定为前提工作,不给整体救援工作增加负担,减少次级伤害。

(3)综合应用干预技术。

(4)保护接受干预者的隐私,不随便透露个人信息。

(5)明确心理危机干预是医疗救援中的一部分,并不是万能的。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目的

(1)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减少灾难造成的心理及社会影响。

(2)促进灾后心理健康重建。

(3)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心理健康。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流程

(1)启动工作团队。

(2)危机事件管理。

(3)受害人群分级分组。

(4)高危人群筛查。

(5)心理危机干预方案设置。

(6)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实施。

(7)总结与督导。

八、心理干预者的素质

心理危机干预是一项专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是对心理咨询师的巨大挑战,与一般心理咨询服务比较,心理危机干预对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更高。心理危机干预需要综合应用教育、评估、心理疏导、支持性心理治疗、认知矫正、放松训练、紧急事件晤谈、个别治疗、快速眼动、催眠和正念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