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技术进步与企业创新

一、国家技术进步

许可、贸易、OFDI及其伴随的技术外溢效应为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步提供了巨大的机遇,通过技术提升提高制造能力、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保持竞争优势的必然要求(黄茂兴、李军军,2009)。从国家的角度来说,促进整体技术水平提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政府从宏观角度把握的创新资源配置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要素禀赋优势

2000年前后,林毅夫等发表的一系列文章系统地对中国的创新选择问题进行了阐释,解释了国内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不足的主要原因,其主要观点就是由国外引入的先进技术不符合中国的要素禀赋优势,甚至通过政府行为扭曲了要素市场,从而干扰了正常的市场行为。Lin等(1999)、Lin(2003)认为大多数欠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发展差距依旧存在,其主要根源在于政府的发展战略欠妥,导致资源配置扭曲、寻租活动猖獗等,造成经济效率低下的现状(林毅夫等,2004)。当资源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时,生产者应该根据产品和要素的价格来决定产品的生产和技术的使用(林毅夫等,2006)。根据要素禀赋资源的内容,再结合中国实际,大量的人口存量导致中国劳动力要素富裕,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发展轻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就是最优的技术选择。Basu和Weil(1998)认为,虽然发展中国家能够使用与发达国家相同的技术,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要素禀赋差异使得来源于发达国家的前沿技术大多与发达国家的要素禀赋匹配,因此熟练劳动力相对较少的发展中国家对前沿技术的利用就存在困难(Acemoglu和Zil-ibotti,1999)。此时,发展中国家如果想追求前沿技术,必然会紧跟发达国家的步伐选择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因此,当中国从西方引进产业技术的时候就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个突出的问题:如何使西方发达国家要素禀赋条件下所产生的产业技术特征适应中国的要素禀赋特征(金碚,2004)。为了使本不具有优势的产业能够顺利发展,政府就会以各种财政和金融政策(税收减免、产业补贴、低利率、原材料低价等)降低相关行业中的企业生产成本。这种宏观政策取向全面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被摈弃,人为地扭曲了生产要素和产品的相对价格(林毅夫等,2006)。因此,在接受国外技术转移和技术溢出获取短期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必须引导行业根据中国的实际要素禀赋状况对技术进行适应性改造。

(二)国家战略发展

在发展初期,由要素禀赋资源所带动的加工制造、组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不言而喻。在当前的世界经济体系中这种趋势广泛存在:随着传统技术和产业的规模竞争和利润摊薄,这些行业的附加价值和利润率逐步降低,同时可能被国际产业链形成技术锁定;而高技术产业的高增长和高附加值(以及垄断利润)倾向则将长期保持(金碚,2004)。从国家发展的长期角度来看,在技术创新上有新的作为是形成持续竞争力和保持持续增长空间的必然选择,即必须把未来产业发展的基点置于技术创新尤其是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甚至拥有核心技术的基础之上(金碚,2004)。从发达国家的角度来看,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迅速崛起已经给西方国家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甚至出现了“中国威胁论”的说法。西方国家对本国企业向中国的技术转移控制越来越严格,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试图维持技术上的垄断优势,对技术出口进行严格的限制(黄懿,2006),导致发展中国家从国外获取前沿技术的难度大大增加。与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密切相关的一部分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等的核心技术,实际上很难从国际转移或者技术溢出中直接获得。纵观世界经济发展历程,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行业尖端技术的获取及产业发展基本上都是在政府的鼓励与扶持下进行的。因此,对于这部分产业,国家必须把握经济发展方向,树立自我研发的决心,优化产业研发配置,集中力量冲击产业技术前沿,从而获取技术优势。

(三)社会福利最大化

前面在分析国际技术溢出的影响因素时我们已经发现,制度作为重要的控制变量能够影响国家对技术溢出的吸收程度。国家作为一个宏观主体,其政策行为有别于企业等微观主体,无论是经济发展导向行为还是监管行为,其最终目的都是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Krysiak(2008)认为政府对于产业的监管方式主要有两种:基于价格和基于数量的监管方法。这两种方法能够提供不同的投资激励,迫使企业在面临创新选择时的风险大小发生改变,从而导致不同的创新选择。这种结果不能通过改变一个已经实施的监管方法来补偿,已经实施的监管方法对于未来的技术具有不可撤销的后果。比较来说,基于数量的监管方法能够导致社会最优的技术,而基于价格的工具则导致了社会次优技术的采用。因此,基于数量的监管方法具有长期优势。实际上,政府的推动和监管政策是多样的,在一些特殊的行业或特殊的发展阶段,基于价格的监管方法虽然可能造成当前利益的损失,但从长期来看政府追求的依然是社会福利最大化。发展中国家在考虑研发技术和引进技术的成本时,应当遵循自身要素禀赋结构决定的比较优势,明确技术变迁应该是循序渐进的观念,国家的产业和技术结构能够随着国家要素禀赋结构的提升而相应变化(林毅夫、张鹏飞,2006)。但这里还可能存在的一种情况是,如果发展中国家在模仿技术的阶段形成利益集团,那么在产业和技术结构随要素禀赋结构的改变而提升时,利益集团就可能会做出阻碍从模仿技术的阶段向技术发明的阶段转变的行为(林毅夫,2006)。此时,利益集团由于处于政策制定者的角度,就可能偏离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制定非最优化政策,从而导致社会福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