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投资促进

为了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外商投资法》在总则一章中规定,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设“投资促进”专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提高外商投资政策的透明度。《外商投资法》规定:制定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裁判文书等,应当依法及时公布。

二是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第9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等都体现了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内外资规则一致的精神。

三是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外商投资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便利、高效、透明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四是依法依规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外商投资法》规定:国家根据需要,设立特殊经济区域,或者在部分地区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并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给予优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