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支持沿海经济发展研究
- 蔡柏良 季健
- 1932字
- 2020-06-24 23:13:21
四、盐城金融生态环境相应对策研究
本课题根据前面分析盐城金融生态调研情况和盐城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十大问题,分别提出针对此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思路。盐城金融生态环境十大对策研究:
第一,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市场化程度高的农村金融体系。针对盐城金融机构正退出农村市场现状,加强对现有农村金融网点的维护和优化,同时对金融机构相对薄弱地区,进行金融机构设置规划,确保一定区域内至少有一家金融机构。进一步协调城乡金融发展,确保城乡金融均衡发展。为做到普惠金融,盐城应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到位、不充分的问题。
第二,加强居民和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盐城一方面依靠传统征信机构,发挥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分行主体地位,并协调好征信相关职能部门,公安部身份证信息查询中心、财税局、工商局、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信用数据,并进一步整合信用信息,建立公开而统一的信用档案和管理系统;另一方面依靠新型征信手段“互联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居民和企业信息、行为进行分析进而对其信用进行评价。政府有机衔接传统征信机构和新型征信手段,尽快建立盐城居民和企业信用体系。
第三,进一步完善盐城金融机构构成。针对盐城金融构成中证券、保险等机构发展较弱的现实,政府在金融机构引进等方面,加强对证券、保险等发展相对欠缺金融机构引入,同时进一步优化商业银行布局,由商业银行网点引入进入到更高层次引入,商业银行引入注重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支持。
第四,加快盐城金融配套机构发展。针对课题组调研所发现的问题,盐城金融配套机构、中介机构发展跟金融与实体经济对接需求相比存在不足。加快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成立银行抵押产品交易市场。政府在相关政策措施方面,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金融服务中介等机构发展,以此来带动金融与经济互动发展。
第五,加强金融集聚区形成。目前盐城金融城已经建成,并有少部分金融机构进驻,但作为金融集聚区带动和示范作用还显不足。政府在政策引导、资金安排和人才保障等方面,加快金融城作为盐城地区金融集聚区建设,并作为江苏省金融次高地目标进行规划。制定实施计划,加快金融业集聚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二是制定实施规划。根据金融业发展和扬州地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和引入规划,规划建设金融后台功能聚集区、服务区,加快项目、机构的引进、集聚。三是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安排配套设施,加强信息化,抓紧整合完善基础配套服务和设施。四是制定优惠政策。对进入后台服务中心和集聚区的金融机构,给予最优惠的政策和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第六,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行业。根据课题组调研,目前盐城民营资本,尤其是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对金融领域很感兴趣,好多民营企业正从事类金融服务的小额贷款业务。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民营银行的契机,政府应进一步扶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第七,优化盐城金融执法环境。针对盐城金融案件立案率不高,执行率偏低的现实,建立金融机构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提高金融维权效能。应该专门成立针对金融相关案件特别协调机构,加强相关职能机构的联合执法,从执行率上升来带动立案率上升,进而优化盐城金融执法环境。
第八,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金融,结合盐城市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促进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建立和完善再担保机制。二是对农村重点发展产业、行业和项目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小城镇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建设;建立农村贷款保证制度和农户信用评级机制,适度提高农户信用贷款额度,积极推动村镇银行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使其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第九,加强对金融机构和民间融资的监管。加强对高风险金融机构和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的动态监测,完善包括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的“四位一体”的监管制度。完善金融协调监管机制。继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局、保险业协会、政府金融办之间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有效的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推动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第十,积极推进金融业产权改革,构建多元化发展的金融业。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资源有效流转机制。一是提升产权交易功能,做好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吸引各类非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大力发展跨区域产权交易,增强产权交易市场集聚和辐射功能。二是创新产权交易业务,为资本流动和股权交易提供市场化的价格发现机制。三是完善产权交易体系。不断研究推出新的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范围,使产权市场成为一个基础性的资本市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