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过继后边有“文章”

  • 人生路遥
  • 海波
  • 1951字
  • 2020-04-20 16:10:19

按现在流行的说法,路遥是因家庭生活困难,被父母过继给大伯的。虽然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但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准确。过继是真,但过继的原因不仅仅是因家庭生活困难,还有更多更复杂的背景。

是的,当时路遥家庭是困难的,且困难的主要原因也确实是因为子女多、拖累大。但这在当时的陕北农村是普遍现象,那时没有计划生育,一对夫妇生六七个孩子是极平常的事情。传统的陕北人不仅不以此为累,反而以此为荣。在那时农民的眼里,有“双男双女”“五男二女”是件十分荣耀的事情。至于说到困难,那是相比较才能得出的:他们家的人口和别人差不多,别人不觉得沉重,他家怎么会独独觉得不堪重负,进而作“加粮不如减口”之想呢?

退一步说,即使路遥的父母确有这个想法,想送一个孩子给人,选择的孩子也不应该是路遥,而应该是路遥的某一个弟弟。因为,将路遥过继给人不合改变家庭困难的初衷(假如这是初衷的话),同时还和“乡村道理”相悖。

先说与此相关的 “乡村道理”。当时的陕北乡村,传统思想仍然占主导地位,家中长子的地位既重要又特殊。长子在财产继承上处于优先地位:家里有多处房产,长子不出旧院子;家中有一处房产,长子要分最中间的窑洞;家中弟兄多、窑洞少,甚至只有一孔窑洞,没有别人的也少不了长子的。长子在家族中的这些特权与其在家庭中的责任联系在一起:父母的晚年由他领导弟弟们照顾,照顾得不好,他得负第一责任;父母去世,他得扛“引魂”,背“哀哀父母,养我劬劳”的“孝子帖”。父母去世,若留有债务,债主第一个找的就是他,道理是“父债子还”;父母去世,弟妹年幼,抚养和帮其成家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道理是“长子如父”。路遥是长子,他父亲深知“乡村道理”,怎么可能这样做呢?

再退一步讲,即使他父亲为了摆脱贫困,不念“乡村道理”,过继的首选也不应该是路遥。当时路遥实足年龄已经七岁,虚岁为八岁,已经是家里的一个重要“人手”了,再过几年,自然就成为家中的砥柱,而他任何一个弟弟要做到这一点都得用更多的时间。如果父母送儿子给人的目的是摆脱贫困,为什么不选作为消耗者的小儿子,而选路遥这个家中的“有生力量”呢?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

我们权且再后退一步,就算是他父母因一时糊涂,忘记了“乡村道理”,算错了利害得失,非要把路遥过继给人不可,还有个他大伯接受不接受的问题。

他大伯为什么要过继儿子?因为没儿且生育无望。为什么不过继别人偏偏要过继路遥家的男子呢?因为“乡村道理”就是这样规定的:人无子,要收养儿子,首先考虑过继,其次才考虑抱养。所谓过继,就是把兄弟、堂兄弟或者户族兄弟的儿子作为自己的儿子;所谓抱养,就是把户族外其他人的儿子作为自己的儿子。在传统观念看来,这是必须遵循的规矩,不得违反,不容讨论。在现在人看来,这种规矩毫无道理可言,但它却符合传统道理,并且在很长一个历史时期产生过非常积极的作用。首先,这能保证户族血脉的纯粹,不让“白羊群里出现黑羊”;其次,可保证祖先留下的土地房产不落入外姓人之手。

那么,站在他大伯的立场上,他会选择哪一个侄儿呢?他首先考虑的是刚刚出生的路遥的四弟。如果考虑到这个孩子正在哺乳期,抚育困难,其次会考虑路遥的二弟、三弟,而路遥只会是最后的选择。为什么会这样呢?道理并不高深,只要设身处地一想,“地球人都会明白”。

常言道“养儿防老”,抱养儿子更是这样。抱来的儿子能不能为他养老、会不会对他好,互相之间的感情很重要。而感情的培养,一要假以时日,二要有坚实的基础。具体到养子来说,他对亲生父母的感情越淡,对养父母的感情就可能越深,因为一张白纸才最好作画。路遥已经七岁,人又“百灵百怪”,要让他“忘记过去”,怎么可能?而不能“忘记过去”,培养感情的难度就大了许多。他大伯在如此重大的人生关口,怎么能舍轻就重?

说到这里,读者可能就要问了:这也不会,那也不会,那么路遥是怎么过继给他大伯的呢?

这正是我想说的问题。我认为,这是路遥自己的选择。为此,他很可能作了积极的争取,包括说服父母亲与大伯大妈。小小的路遥为什么会这样做呢?为了实现他自己的理想:上学。

有人也许会问:路遥是怎么努力的,他父母和大伯是怎么同意的呢?老实说,这一切我说不清,也不敢臆测,但我会反问一句:如果路遥不同意,他父亲怎么能把他送到延川呢?不要说像路遥这样有个性的人了,就是这个年龄的一般孩子,大人可能逼他干活,逼他把好吃的东西留给弟弟和妹妹,怎么可能把他逼出家门,给别人“为儿”呢?如果他死活不去,或者去了后天天往回跑,大人有什么办法呢?

有人也许还会问:当时路遥只有七岁,怎么会为了上学主动离开父母呢?他的感情依托又是什么呢?这正是我想补充说明的,当时路遥的奶奶还健在,和大伯一块儿在延川生活;更重要的是,路遥小时奶奶带过他一段,他对奶奶的感情很深,这可以弥补他因离开父母而造成的感情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