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体格检查方法

体格检查方法

体格检查的基本检查方法包括视诊、触诊、叩诊、听诊、嗅诊5种。

(一)视诊

视诊是医师通过视觉来观察病人全身或局部表现的诊断方法。视诊可以了解病人全身状态及发现某些体征,为诊断提供资料,如发育、营养、意识状态、面容、体位、步态、姿势以及全身各部位的视觉特征。

(二)触诊

触诊是检查者通过手的感觉对病人肌体状况进行判断的方法。触诊时,病人应取适当的体位,检查者用手指掌面进行触诊。

1.触诊内容:触诊可发现某些体征,如体温、湿度、震颤、波动、摩擦感、移动度、压痛等,还可对肿块病变大小、位置、轮廓、表面性质、硬度等进行检查。

2.触诊方法:可分为浅部触诊法、深部触诊法、双手触诊法和冲击触诊法等。

(1)浅部触诊法:检查者轻触检查部位,不使病人产生痛苦和紧张(图4-1)。

图4-1 浅部触诊法

(2)深部触诊法:触压深度应在2cm以上,适用于腹腔病变和脏器检查,如检查腹部压痛及反跳痛等(图4-2)。

图4-2 深部触诊法

(3)双手触诊法:适用于肝、脾、肾和腹腔肿物检查(图4-3)。

图4-3 双手触诊法

(4)冲击触诊法:又称浮沉触诊法,是一种常用的触诊方法。用2~4个并拢的指端,稍用力急促地反复向下冲击被检查局部,通过指端感触有无浮动的肿块或脏器。(图4-4)

图4-4 冲击触诊法

(三)叩诊

叩诊是用手指叩击体表部位,使之发生音响,根据音响的特点判断脏器有无异常。

1.叩诊方法:分为直接叩诊法和间接叩诊法。

(1)直接叩诊法:用并拢的右手中间3个手指掌面拍击检查的部位。此法叩诊产生的音响弱,难于精确定位,适用于面积较广的检查,如胸腔积液、腹水等检查。(图4-5)

图4-5 直接叩诊法

(2)间接叩诊法:常用中指叩诊法。叩诊时以左手中指第2指节前端紧贴叩诊部位,其余手指稍微抬起;右手自然弯曲,以右手中指垂直叩击左手中指第2指节上。叩诊时要以腕关节及掌指关节运动进行叩打,叩击方向应与被叩部位垂直,叩击后右手中指应立即抬起。为建立起听觉印象,同一部位应连续叩击2~3次,便于判断。叩击力量大小应视检查部位情况决定,范围小、部位浅处宜轻叩,称微力叩诊(如心界叩诊);面积大、部位深的病灶可重叩,称为强力叩诊。(图4-6、图4-7)

图4-6 间接叩诊法

图4-7 微力叩诊与强力叩诊

2.叩诊音:叩诊音包括清音、浊音、实音、鼓音、过清音(表4-1)。

表4-1 叩诊音种类、特点与分布

(1)清音:即叩击正常含气肺组织产生的声音,是音响较高、音调低、振动持续时间较长的非乐性音。

(2)浊音:即叩击被少量含气组织覆盖的实质脏器时产生的声音,其音响较清音弱,音调较高,振动持续时间较短,如叩心、肝、肾与肺重叠处或肺部炎症含气量减少部位出现的声音。

(3)实音:又称重浊音或绝对浊音,为音调较浊、音响更弱、振动持续时间更短的非乐音,如叩击实质脏器或大量胸腔积液、肺实变所产生的声音。

(4)鼓音:是和谐的乐音,音响比清音强,持续时间也较长,叩击大量含气的空腔器官如气胸、气腹、肺内大空洞等时,即为鼓音。

(5)过清音:是音响强、音调低、带有鼓音调的叩诊音,介于鼓音与清音之间。叩击含气量增多、弹性减弱的肺组织时产生过清音,如肺气肿。

(四)听诊

听诊是用听觉听取身体各部位发出来的声音,并判断其正常与否的诊断方法。常用的听诊方法,包括直接听诊法与间接听诊法。

1.直接听诊法:以耳直接贴附于听诊部位进行听诊,此法目前少用。

2.间接听诊法:用听诊器进行听诊。注意听诊器耳件要与医师的外耳相适应,听诊时要使弯曲管的凹面向前。听取低调声音时宜用钟型体件(如听心脏隆隆样杂音),听高调声音时应选用膜型体件(如听肺部哮鸣音)。(图4-8)

图4-8 听诊器与间接听诊法

(五)嗅诊

嗅诊是以嗅觉辨别发自病人的异常气味,以提供诊断线索的诊断方法。嗅诊可检查皮肤、黏膜、脓液、血液以及呼吸道、消化道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发出的气味,如肝臭(肝性脑病)、尿臭(尿毒症)、大蒜臭(有机磷杀虫药中毒)、腋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