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融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哪些基础性条件?

功能良好的金融体系需要健全的制度保障。明确了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条件,我们也就明确了金融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

图1.3显示了2000—2016年间中国、美国和欧盟三大经济体各自储蓄占全球的储蓄比例。2009年中国储蓄总量占全球的比重为18.1%,超过了美国的14.9%,2012年达到22%,超过了欧盟当年的19.2%。2016年中国的储蓄占比已经远超欧美,三者的储蓄占比分别为26.7%、16.1%和19.9%。但是从图中可以看到,中国储蓄占比在2015年达到顶峰(27.43%),并开始出现回落,这与人口老龄化过程中作为净储蓄人群的壮劳力开始减少有关。储蓄是一国产出扣除消费后的剩余产品,是可用于扩大生产能力的新增资本。如何有效利用目前尚名列全球第一但已处在衰减阶段的这部分社会资源实现中国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是我们面临的大课题。这需要先明确经济转型与产业发展方向,再探讨与经济增长新动能相适应的金融业态和市场的发展。图1.1下半部分显示,未来产业发展的重点是制造业的优化升级、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以及大文化、大健康等与家庭服务消费相关的轻资产行业。这些行业或者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或者没有抵押品,因此需要发展以市场信用为基础的、有利于风险分散的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才能提高资本配置的效率。

图1.3 中国、美国和欧盟的储蓄占全球的比重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

金融业是服务业,因此首先需要解决“为谁服务”的问题。当前金融业面临严重的“资产荒”,不知道资金往哪投,投给谁。“资产荒”首先是“好企业荒”,因此经济和金融改革需要在健全企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方面有实质性进展。重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培育有效率的企业组织

因为有效投资和有效率的生产都需要企业去组织落实。30余年来中国利用外资与其说是弥补储蓄和外汇不足,还不如说是弥补有效率企业组织的不足。[5]我们在成功利用外资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中国有效率企业组织的发育和成长,进而降低了内部投资和中资企业对外投资的有效性。培育好企业,需要两方面的制度变革:一是保护私有产权。只有有效保护私有产权,民营资本家和企业家才可放下包袱,做大做强实业,致力于创新、升级和经营“百年老店”。东北沦陷与“投资不过山海关”有关,而后者很大程度上又与缺乏尊重私有产权的制度环境有关。二是防范商业欺诈。融资企业信息的真实、充分和及时披露是市场透明度和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必要条件。如果分不清优劣,银行和市场就无法避免资源错配,只能依赖抵押和国有制背景。2010年以来股票市场IPO融资中,民企占比已超过70%,政府需要通过强势监管和严刑峻法保护中小投资者防范商业欺诈。唯有如此,才能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为好企业做大做强腾出空间。这也是美国近百年来的成功经验。

(二)拓宽产业投资渠道

未来产业发展的重心应该是与近14亿老百姓的最终需求相关的消费服务业,包括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娱乐、休闲旅游、教育培训等等。旅游休闲和文化娱乐需求已经出现井喷行情,目前供给侧在软件、硬件、经营理念方面都跟不上趟。消费服务业与制造业的本质区别在于生产、销售与消费同时发生,具有个性化和人性化要求。目前消费服务业面临三类发展瓶颈:市场准入管制,责任界定与纠纷处置机制的缺失,以及具有专业技能与职业操守的劳动者供给不足。政府需要在放宽对外资和民营资本市场准入的同时,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加快行业经营标准与行为准则的确立,同时需要加强市场监管,形成既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能保护服务企业合法经营的制度环境。

(三)实施代际平衡可续型的人力资源开发战略

各类专业人才是产业发展的核心生产力;人力资源开发,既是消费又是投资,对启动内需,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具有重大意义。建议政府调整人口政策;加大中央政府在义务教育和再就业培训中的公共支出;改革教育体制,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与创造力;实施专业技术评级制度,促进民间教育与培训产业的规范发展。就人力资本投资和消费的金融服务而言,中国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需要通过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手段加强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同时需要加快发展劳动和人才市场,促进人力资本的有效配置和价值的实现。

(四)为优秀企业家人才和金融投资家人才提供更宽松的发展环境

好的企业家人才有能力挖掘市场机会,能有效组织人、财、物和技术资源,并且具有锲而不舍的专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将企业做得“大而强”或“小而美”;而好的金融投资家对产业发展趋势、对人性都有深刻理解,能尽快找到好的企业家,与他们形成良好的战略联盟,支持他们的事业发展。政府应放宽投资机构平台建设,强化投资管理人才的资质要求和投资行为监管,放松投资服务市场的准入,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制,吸引国外高端投资服务机构进入,为中国产业投资提供高质量服务。

(五)转变政府职能,退出金融的第二财政功能与政府信用担保

自1985年“拨改贷”政策实施以来,银行信贷和股票市场融资曾先后作为国有企业解困和改制的财政工具。出于保增长和产业发展需要,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分别承担着国务院要求的货币和信贷扩张政策。又由于中央与地方在财权和事权关系上的不对称,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和土地批租将银行信贷作为第二财政资源使用,地方政府的软预算约束和中央政府的信贷担保一起导致信贷过度扩张和低效率使用,积累了很大的债务违约风险。当前需要加快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使其职能从地区经济经营者向市场秩序维护者转变,使其立场从帮助企业筹集廉价资金,转向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权益。为此需要改革税制,让地方政府税收从主要来源于企业转向更多依赖消费税和财产税;并通过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等公共服务事权上收中央政府,实现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的基本平衡;同时要加快推进财政的民主化进程,规范发展地方政府债务市场。加快确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的市场信用,促进人口和产业的集聚,提升城市化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