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玻璃、轻工产品、物流运输等包装捆扎用的钢带。
捆带的牌号由规定的最小抗拉强度值和“捆带”汉语拼音首字母“KD”组成,如830KD。
表4-36 捆带的宽度和厚度
注“·”表示常规生产供应的捆带。
表4-37 捆带的力学性能
注:对于牌号1150KD、1250KD、1350KD断后伸长率采用比例试样,比例系数k为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