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弹簧钢(GB/T 1222—2016)

1.品种规格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直径或边长不大于120mm的弹簧钢圆钢和方钢、公称宽度不大于160mm且公称厚度不大于60mm的弹簧钢扁钢、公称直径不大于40mm的弹簧钢盘条。

热轧棒材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2—2017中有关规定。

锻制棒材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08—2008中有关规定。

热轧盘条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14981—2009中有关规定。

热轧扁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有关规定。

冷拉棒材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05—1994中有关规定。

银亮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3207—2008中有关规定。

钢材按实际重量交货。

2.力学性能

表3-23 交货硬度

表3-24 力学性能

表3-24所列力学性能适用于直径或边长不大于80mm的棒材以及厚度不大于40mm的扁钢。直径或边长大于80mm的棒材、厚度大于40mm的扁钢,允许其断后伸长率、断面收缩率较表中的规定分别降低1%(绝对值)及5%(绝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