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铸钢

4.1 中国铸钢标准

4.1.1 铸钢牌号和化学成分

表4-1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牌号和化学成分(质量分数≤)(GB/T 11352—2009)  单位: %

注:1.对上限减少0.01%的碳,允许增加0.04%的锰,对ZG 200-400的锰最高至1.00%,其余四个牌号锰最高至1.20%。

2.除另有规定外,残余元素不作为验收依据。

表4-2 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的化学成分(GB/T 7659—2010)  单位: %

注:1.实际碳含量比表中碳上限每减少0.01%,允许实际锰含量超出表中锰上限0.04%,但总超出量不得大于0.2%。

2.残余元素一般不做分析,如需方有要求时,可做残余元素的分析。

表4-3 一般工程与结构用低合金钢铸件牌号、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GB/T 14408—2014)

注:1.表中力学性能值取自28mm厚标准试块。

2.若以冲击作为检验指标可代替断面收缩率。冲击试样应采用V形裂口,具体数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4-4 合金钢铸件牌号和化学成分(JB/ZQ 4297—86)

注:残余元素含量(质量分析)wNi≤0.30%,wCr≤0.30%,wCu≤0.25%,wMo≤0.15%,wV≤0.05%。

4.1.2 力学性能及用途

表4-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的力学性能(GB/T 11352—2009)

注:1.表中所列的各牌号性能,适用于厚度为100mm以下的铸件。当铸件厚度超过100mm时,表中规定的ReHRp0.2)屈服强度仅供设计使用。

2.表中冲击吸收功AKU的试样缺口为2mm。

3.如需方无要求时,供方可在断面收缩率与冲击吸收功选择其一。

4.表中数据均为最小值。

表4-10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的特性及用途

表4-11 单铸试块室温力学性能(GB/T 7659—2010)

注:当无明显屈服时,测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

表4-12 碳当量(GB/T 7659—2010)

注:碳当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CMnCrMoNiVCu分别为各元素的质量分数,%。

各牌号钢碳当量应符合表中规定,当需方对碳当量有要求时。

表4-13 合金钢铸件的力学性能(JB/ZQ 4297—86)

表4-14 合金钢铸件的应用

表4-15 经水韧处理的奥氏体锰钢及其铸件的力学性能(GB/T 5680—2010)

表4-16 一般用途耐蚀钢铸件的热处理规范及力学性能(GB/T 2100—2002)

注:1.在确切的屈服点(σs)不能测出时,允许用屈服强度(σ0.2)代替,但需注明为屈服强度。

2.需要稳定化的ZG0Cr18Ni9Ti和ZG1Cr18Ni9Ti铸件,其稳定化处理的工艺和处理后的力学性能由双方商定。

3.马氏体牌号的铸件需要在退火状态交货,可在双方协议中商定。

表4-17 一般用途耐蚀钢铸件应用举例

表4-18 工程结构用中、高强度不锈钢铸件的力学性能(GB/T 6967—2009)

①回火温度应在600~650℃。

②回火温度应在500~550℃。

注:1.表中牌号为ZG15Cr13、ZG20Cr13、ZG15Cr13Ni1铸钢的力学性能适用于壁厚小于或等于150mm的铸件。牌号为ZG10Cr13Ni1Mo、ZG06Cr13Ni4Mo、ZG06Cr13Ni5Mo、ZG06Cr16Ni5Mo、ZG04Cr13Ni4Mo、ZG04Cr13Ni5Mo的铸钢适用于壁厚小于或等于300mm的铸件。

2. ZG04Cr13Ni4Mo(HT2)、ZG04Cr13Ni5Mo(HT2)用于大中型铸焊结构铸件时,供需双方应另行商定。

3.需方要求做低温冲击试验时,其技术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其中ZG06Cr16Ni5Mo、ZG06Cr13Ni4Mo、ZG04Cr13Ni4Mo、ZG06Cr13Ni5Mo和ZG04Cr13Ni5Mo。温度为0℃的冲击吸收功应符合表中规定。

4.如需做冷弯试验,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表4-19 工程结构用中高强度不锈钢铸件的应用(GB/T 6967—2009)

表4-20 一般用途耐热钢和合金铸件的力学性能(GB/T 8492—2002)

表4-21 一般用途耐热钢和合金铸件的特性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