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安全疏散

2.4.1 疏散安全分区

当建筑物内某一房间发生火灾,并达到轰燃时,沿走廊的门窗被破坏,导致浓烟、火焰涌向走廊。若走廊的吊顶上或墙壁上未设有效的阻烟、排烟设施,则烟气就会继续向前室蔓延,进而流向楼梯间。另一方面,发生火灾时,人员的疏散行动路线也基本上和烟气的流动路线相同,即:房间→走廊→前室→楼梯间。因此,烟气的蔓延扩散将对火灾层人员的安全疏散形成很大的威胁。为了保障人员疏散安全,最好能够使疏散路线上各个空间的防烟、防火性能逐步提高,而楼梯间的安全性达到最高。为了阐明疏散路线的安全可靠,需要把疏散路线上的各个空间划分为不同的区间,称为疏散安全分区,简称安全分区,并依次称之为第一安全分区、第二安全分区等。离开火灾房间后先要进入走廊,走廊的安全性就高于火灾房间,故称走廊为第一安全区;依此类推,前室为第二安全分区,楼梯间为第三安全分区。一般说来,当进入第三安全分区,即疏散楼梯间,即可认为达到了相当安全的空间。安全分区的划分如图2-4所示。

图2-4 安全分区示意

如前所述,进行安全分区设计,主要目的是为了人员疏散时的安全可靠,而安全分区的设计,也可以减少火灾烟气进入楼梯间,并防止烟火向上层扩大蔓延。进一步讲,安全分区也为消防灭火活动提供了场地和进攻路线。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层厂房等要设防烟楼梯间。这样,建筑物的走廊为第一安全分区,防烟前室为第二安全分区,楼梯间为第三安全分区。由于楼梯间不能进入烟气,所以,人员疏散进入防烟楼梯间,便认为到达安全之地。

为了保障各个安全分区在疏散过程中的防烟、防火性能,一般可采用外走廊,或在走廊的吊顶上和墙壁上设置与感烟探测器联动的防排烟设施,设防烟前室和防烟楼梯间。同时,还要考虑各个安全分区的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等,为火灾中的人员创造一条求生的安全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