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课程导入
知识链接一 环境及环境污染
一、环境
1. 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本法所称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这一定义把环境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天然的自然因素”,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自然环境,其特点是天然形成,无人工干预;另一类是“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即在天然的自然因素的基础上,人类经过有意识的劳动而构造出的有别于原有自然环境的新环境。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称,即阳光、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的稳定性等自然因素的总和。社会环境是指人类的社会制度等上层建筑条件,包括居住环境、生产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其他社会环境。
2. 环境问题
全球环境或区域环境中出现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现象,称为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按成因的不同分为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即由自然力引发的问题,也称第一类环境问题,如火山喷发、地震、洪灾等。次生环境问题,即由于人类生产、生活引起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反过来危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现象,也称第二类环境问题。环境科学着重研究的不是自然灾害问题,而是人为的环境问题,即次生环境问题。
人类与环境之间是一个有着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依存关系的对立统一体。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作用于环境,会对环境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引起环境质量的变化;反过来,变化了的环境也会对人类的身心健康和经济发展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如因人类活动而产生的次生环境问题往往加剧了原生环境问题的危害,原生环境问题的加剧又导致了次生环境问题的进一步恶化。
次生环境问题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两大类型。生态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类盲目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超出环境承载力,引起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平衡破坏或自然资源枯竭的现象。例如,畜牧业的高速发展、过度砍伐森林和开荒造田导致的草原退化、水土流失、物种灭绝以及沙漠化等。环境污染则是随着人口的过度膨胀、城市化的规模发展和经济的高速增长形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造成环境质量发生恶化,原有的生态系统被扰乱的现象。如水污染、大气污染、酸雨、臭氧层破坏、海洋污染等。
3. 全球环境问题
近代工业革命使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又一次发生巨大变化。从20世纪中叶开始,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世界经济的迅速增长,使人类“征服”自然的足迹踏遍全球,人类活动正在改变地球的生态系统。环境问题也逐渐从地区性问题发展成波及世界各国的全球性问题,出现了一系列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全球环境问题包括气候变化、臭氧层破坏、森林破坏与生物多样性减少、大气及酸雨污染、土地荒漠化、国际水域与海洋污染、有毒化学品污染和有害废物越境转移等。围绕这些问题,国际社会在经济、政治、科技、贸易等方面形成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并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国际环境条约体系,正在越来越大地影响着全球经济、政治和科技的未来走向。
4. 我国环境问题
2016年6月,环保部出台了《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在中央环保督察的推动下,各省相继关停了很多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的“小、散、乱、污”企业。石化、钢铁、有色、化工、煤炭、水泥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污染治理需求进一步释放。
十九大报告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也为环保产业明确了重点任务。环保产业发展,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应有之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十三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线,环境保护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
我国当前的环境形势从总体上看,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部分地区有所改善,但目前环境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不容乐观。
我国环境问题的主要表现如下:
①污染物排放总量还相当大,远远高于环境自净能力;
②工业污染治理任务仍相当繁重;
③不少地区农业水质、土质污染日渐突出,有些地方的农产品有害残留物严重超标,影响人体健康和产品出口;
④部分地区水土流失、荒漠化仍在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