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鹅及其产品的销售渠道

(1)成立或加入养鹅专业合作社,或采取“公司+养殖户”的模式,与其签订销售合同,由其回收,最后由企业或合作社统一销售。

(2)与鹅经纪人或收购商建立联系,将其销往全国各地。

(3)鹅肉、鹅蛋可以与酒店、学校食堂、工矿企业、超市等大型消费场所进行合同销售,少部分经批发零售供给当地消费者。也可以自己创办鹅肉、鹅蛋专卖店。

(4)专门生产仔鹅的种鹅场可以将仔鹅直接销售给本地或周边养鹅场。

(5)网络销售,如淘宝、天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