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现代室内设计的社会背景与时代特征

创造具有文化价值的生活环境是现代室内设计的出发点。因此,优秀的室内设计师必须了解社会、了解时代,应对现代人类生活环境及其文化艺术的发展趋势有一个总体认识。

任何时代的设计都带有明显的社会时代特征。西方现代城市化社会的特点大致可以归纳为:功能化、巨大化和情报化。这也是当前世界各国城市发展的趋势。

(1)功能化

高速、高效率的现代城市生活以大量使用汽车为特征。汽车社会的出现,在城市中夺走了人们的步行空间,减少了人的活动机会,以及排废气污染了空气,其临时性弥补办法是世界各国流行的开设“步行者天国”的做法。规定汽车某一段时间或某一区段道路禁止通行,给人们提供有限的步行环境和悠闲的活动交流机会。

(2)巨大化

高层、超高层建筑的出现与发展,占据了城市中一个又一个巨大空间,也扩大了建筑与入的尺度差。高大的楼群使人们感到窒息、压抑。当前的弥补办法是在高层建筑群之间整修开设广场和休息区段,以及设置人际交流服务设施等,以期减轻压抑感、窒息感,提供有限的人的活动空间。

(3)情报化

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情报传递即时、快速,城市信息传递装置的发达,使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感到既紧张又必要。情报信息装置破坏环境,造成对人的视觉污染是现代城市环境设计的难题之一。在城市商业竞争日益激烈发展的情况下,尽管不少大城市的管理部门对广告宣传和信息传递装置的设置有种种规定和限制,但仍挡不住危害日益严重的视觉污染的泛滥。

以上介绍的西方现代城市发展的趋势,带有根本性的破坏人类生存环境的倾向,那些临时性弥补办法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中国是否步西方先进工业国家过量工业化的后尘,发展类似“爆炸型”的现代城市呢?问题值得思索。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不少大中城市确有模仿西方发展城市的倾向,在那里具有现代城市化社会的特征已日见明显,需引起警惕,予以探讨。

21世纪以来,中国在“现代化”上的表现及进入工业文明的速度虽然比较缓慢,但是,从辩证的眼光看,在中国的这种迟滞发展的反面,由于前车之鉴,我们就可以得天独厚地享有着不可能走向过量工业化的优越性。就在世界即将进入“脱工业化阶段”之际(过量工业化的代价正在瓦解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先进工业国将因首先承受不了这种压力而进入脱工业化的阶段)。这却给了中国一种“特殊的机遇”,就是让我们在发展现代城市社会时避免形成西方“爆炸型”的生活方式,又非前工业化农业社会的“化石型”的生活方式,而是去探索一条中国自己的发展道路,走出一条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重,创造具有高文化价值的人类生活环境道路来。这是我国现代室内设计的指导思想。

进一步说,现代室内设计具有的现代艺术特征见表1-1。

表1-1 现代室内设计具有的现代艺术特征

而且现代艺术风格演变、手法变幻频繁,还将不断出现新的种类与特点。这些现代艺术的特点大多都反映了人的自主精神的强调以及物为人用的宗旨。此外,艺术种类共生共荣、艺术的抽象化倾向也日渐明显与昌盛。

环境艺术设计是综合艺术的整合协调,具体到现代室内设计,则应从以下几个要点进行探究与思考:

第一,现代室内设计审美意识的重心应从建筑空间转向时空环境(三度空间+时间=四度空间),以人为主体、强调人的参与与体验。

第二,现代室内设计的审美层次应从形式美感转向文化意识,从过去的为装饰而装饰或一般地创造气氛提高到对艺术风格、文化特色和美学价值的追求以及意境的创造。20世纪70年代之后,工业先进国家逐步达到了物质的极大丰富,人们在富裕之后价值观念开始变化,在人的生存价值受到重视的同时,人们从追求有形的财富(物)转变为追求无形的财富(精神),即各类文化艺术的精神享受,体育竞技活动与观赏,参与、旅游以及对高文化层次社会环境的要求。环境艺术设计师、建筑师、室内设计师们在有了众多的设计实践机会之后,开始大胆地把观念艺术的尝试用于环境设计上。在艺术形式上从具象向抽象转变,由直观具体联想的环境创造向着运用抽象化、符号化的启迪连带意识设计手法的尝试,在空间艺术上进行了把视觉空间升华为“听觉空间”的意境创造(“听觉空间”:在环境设计时运用单纯直线和几何形体,有节奏地反复地符号化图案,小波浪形、锯齿形边缘处理,细密格子或肋拱板面,结合素材的肌理效果以及色彩变幻效果,使这些板、线在垂直、水平交错的构成关系上产生出有音乐意境的空间效果。因此,又被称为“视觉配乐”。它创造出视觉的有节奏的“听觉空间”)。这些大胆的尝试和开拓对发展现代室内设计具有很好的启发意义。

第三,现代室内设计强调关系学与整体把握。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说:“美与关系俱生、俱长、俱灭”。这句至理名言应是每一位从事室内设计的工作者永远记住的格言。室内环境设计是整合艺术。它的诸要素之间关系的协调与把握是至关重要的。它应是功能组合关系的把握、空间、形体、色彩以及虚实关系的把握,意境创造的把握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协调。

第四,现代室内设计的创造手法为“一切皆为我用”。室内设计师又是艺术家,应当具有充分的想象力和造型能力,调动和使用各种艺术的、技术的手段,使设计达到最佳声、光、色、形的匹配效果,创造出理想的、值得人们赞叹的空间环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