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耿直成性的陆丹林

陆丹林在南社中,秉性是较率直的。我在《南社丛谈》中,曾为他撰一小传,当时匆促为之,颇多遗漏,兹在这儿补记一些,以资谈助。

他参加南社,在我之前。他曾向柳亚子提议,把南社的种种,编写一部史料性质的书册,可是亚子认为社事太繁琐,成员太庞杂,不容易搞。愿把所有的资料和图片,供给丹林,请丹林一挥椽笔。可是丹林却谨谢不敏,默尔而息,实则他对于社事和社友是相当熟悉,当时他没有争取撰写,是很可惜的。

他是广东三水人,旅沪数十年,还是乡音末改。记得冒鹤亭前辈,生于广东,因名广生,某年粤省修志,请鹤亭参加辑政。这时鹤亭误以为丹林已作古,把他列入儒林中。丹林知之,引为生入儒林传,这是破例的光荣。他叩门往谢,鹤亭向之道歉,遂为订交之始。

丹林一目失明,装一瓷目,宛然天成,人罕知之。他一足微蹇,我问了他,才知他早年遇盗时因奋勇抵抗,被盗枪击中踝,幸未丧生,但影响步履罢了。

他喜搜罗书画,有出于遗老的,也有出于革命人士的,遗老和革命人士,截然两个阶级,是处于敌对地位,他却从艺术角度来看,无分轩轾。在民初,顺德有位书画家温其球,丹林慕其名,便托同社蔡哲夫代求一画,温慨然为绘红树室图,丹林从此以红树室为其斋名。此后又请人为绘红树丛中自在身图,又因红树而衍为枫园,别有枫园读史图、枫园忆凤图,题咏纷纷,蔚为大观。他又喜搜罗印章,宜兴储南强得一明人所刻的瓷印,恰为“丹林”二字,即寄赠丹林,他大为得意。又红树室印,有吴朴堂简琴斋、杨千里、王个簃、邓粪翁、朱其石刻的,其石所刻,且有好多字的边款,如云:“人是丹林室红树,为冒鹤亭题红树室图句,丹林吾兄属刻,庚子秋日,朱其石并记。”又吴仲垌、顾青瑶、单孝天,李涤、冯康侯等,也都为之奏刀。他又自己试刻“自在长老”四字朱文印,颇饶古意,原来他的别署为“自在”。总之,他的名章和闲意,凡百余方,最小者仅二分,出陈巨来手,最大者高四寸,出易大庵手。他于女子刻印,说顾青瑶胜于谈月色,赵含英又胜过顾青瑶。(按柳亚子的“青兕”别署印,即顾青瑶刻)

丹林和张大千为莫逆交,藏大千画一百多幅。有大千为书的六尺巨联,句云:“无忧唯著述,有道即功勋。”集屈大均句,浑成自然,书法大气磅礴,见者无不称为大手笔。他又有大千所绘六尺巨幅的荷花,中华书局印《张大千画集》,收入集中,丹林为该集撰一白话长序,时为抗战胜利后。

他编辑的刊物,有好多种,《中国美术年鉴》,他是编审委员会的编审委员。若干年前,香港把这书翻印一下,称之为《中国现代艺术家像传》,竟列丹林为主编,实则主编为王扆昌,非陆丹林。他主编的有《人之初》,那是吕白华助他编的。有《逸经》,那是和简又文(号大华烈士)、谢兴尧合编的,他所征求到的稿件,一经发表,便将该稿复印一二十份,寄给作者,俾作者保存。续有所作,即续为复印,积多了装订一下,俨然为一单行本。这个办法很博得作者的欢迎。他首先获得瞿秋白的《多余的话》,载该刊上,顿增销数。共出三十六期,第三十七期已见到校样,因抗战军兴,没有刊行,所以他所藏,比外间多一册,引为珍稀之品。《逸经》停刊,不久,丹林赴香港,继辑《大风》。这时郁达夫和王映霞闹离婚,郁作了《毁家诗纪》,每诗附有注释。登载于《大风》。王映霞以诋语太多,很不甘服,也如法炮制,做了许多诗,附着注释,反唇相讥,交给丹林。丹林登载了诗,注释却被删除,王对此认为不公允,颇有意见。丹林编《道路月刊》,为时最久。它是上海道路协会发行的,隔邻恰为沪市公用局局长徐佩璜的私邸,私邸没有电话,徐以局长身份,经常到协会借打。一次适被丹林遇见,徐也不打招呼,傲然拨机,丹林立即面斥,徐忿然作色,诉诸市长吴铁城,吴谓“借打电话,扰人办公,确不合理”。从此徐自装电话,不再借打。

丹林为人刚直,是他的一贯作风。有一次,旧王孙溥心畲(儒),假上海南京西路康乐酒家(即美术馆的前身)举行书画展,事前宴客,我和丹林同席。这天来客很多,那爱俪园的姬觉弥(姬氏得犹太巨商哈同、罗迦陵夫妇的信任,主管爱俪园。交识遗老,附庸风雅,遂为社会知名人士。)也在被邀之列。姬很高兴,持杯向各席敬酒,当然大家起立,共干一杯。既而持杯来到我席,丹林瞧不起姬氏,非但不起立为酬,并斥姬氏:“我不认识你,干什么杯!”姬氏讨着没趣,退席而去。又有一次,某举行画虎展。某庸才自夸,所作既乏负隅出柙之势,亦无啸谷震林之风,形和神两不具备,丹林鄙之。这时丹林适主某报笔政,某投寄一宣传稿,请丹林发表,丹林为之删易,且把“虎展”改为“猫展”,某为之啼笑皆非。又杭州有碧峰居士其人,办一书画社,为客代求当代名家书画,自诩任何不易求得的书画家作品,该社均能辗转请托,如愿以偿。实则该社雇得平素默默无闻的书画和篆刻作手,摹仿伪造,借此骗取润资罢了。这事给丹林知道了,他故意开一书画家名单,其中有健在的,也有已逝世的,假说受南洋华侨所托,按这名单,每人作一直幅,并附尺寸,寄给该社,询问能否办到?那位居士认为这是一注大宗收入,完全包办下来。丹林得此回信,在报上登一文章,带着讥讽说:“某社不惜人力物力,为爱好书画者服务,不仅能求当代名家的缣幅,并在天之灵,在地之魄,亦得通其声气,以应所求,为旷古所未有,敬告海内大雅,如此良机,幸弗坐失……”不久,该社也就自动停业。又某出版社刊有涉及邹容烈士一书,乃柬邀诸同文举行座谈会,每人各赠该书,请提意见,大家都认为内容丰富,史料性强,以及其他种种谀辞。丹林突然发言:“这真是活见鬼,年月有极大出入,事实上生死倒置,刊物宜向读者负责,岂容如此草率!”闻者为之愕然。主编在座,立即自我批评,谓:“我应当负失检和疏忽之责。”某出版社以丹林耿直敢言,持论正确,遂聘之为顾问。又《永安月刊》,我为编委之一,力主多载掌故一类的作品。丹林写了好多篇,我征求李鸿章后人李伯琦撰写晚清宫廷史迹,伯琦提到李鸿章,辄称“先文忠公”,丹林不以为然,谓:“在此民国时代,不应当再见封建性的旧谥法。”

丹林在浩劫中受到冲击,生活艰困,便预写遗嘱,略云:“人总是要去世的,自己做好身后的安排,那是必要的。我离世后,遗体送殡仪馆,不要再换衣服,也不要整容,这是愚蠢的人所做的笨事,切勿盲从,否则是糟掉物料,对死者无补,对生者有损。遗体送到殡仪馆,即行结账,定于何时火葬,不必管它。这样更加做得撇脱,省却许多无聊琐事。骨灰不要取回,交托殡仪馆可了,因为它没有一些用处,反成累赘的废物。黑纱、纸花和其他形式的东西,和虚伪庸俗的陋习,都应该彻底扫除。即朋友也不须你们通知,我已预托一人代为函知一些朋辈了。我生平集藏的文物,早已星散,现在没有什么,只剩几件破旧衣服,此外有一端砚,砚底刻有文字,可以留为纪念。至于所存的书,我在世时,还可以看看,其他可选择一些,给大光存阅,因为他爱好史料的。我平日生活俭朴,量入为出,素不负债,近年经济困难,百病丛生,才向友人挪借周转,我在生时,应由我设法归还,死后就不能清偿了,朋友是会体谅的。本件分写两份,一交朱杏如、陆少兰、陆大光收执,一交陆筱丹、余慧蒨、陆敬平、陆禹平收执。一九七二年三月五日。”这年七月三日,他便逝世。朱杏如是丹林的继室,大光、少兰,朱氏所出。筱丹是丹林前妻苏燕翩所出。所谓留存的端砚,乃黄宾虹遗物。丹林逝世后,被抄之文物书籍大都发还,随即平反。

丹林逝世后,香港某出版社,刊有《中国现代艺术家像传》一书,煌然列陆丹林主编。实则此书乃一九四七年,王端(扆昌)所主编,丹林仅为编审委员之一。书名《中国美术年鉴》,是屠诗聘刊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