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食品标准局已经充分证明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它在决策中展现出的消费者参与及开放的程度已超越了其他任何一家监管机构,并避免了前任政府部门声名狼藉的境况。它之所以成功,特别重要的原因包括对外发布向部长提供的建议,召开公开会议并对利益相关者采取一种普遍接纳的态度,以及为监督机构执行和鼓励机构反思过去的经验而采用了一种具有高度消费者导向的独特且良好的安排。不过该机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围绕转基因食品的咨询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就体现了食品安全的科学分析和接受消费者观点背后的紧张关系。这些事件也表明了一些关于政府的困惑。

正如本章开头所强调的,食品标准局最突出的特点是,它处在复杂的监管空间之中。在上一章中重点强调的政府和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在这里并不必然是问题的源头,政府和监管机构在工作上可以相辅相成,监管机构可以激励和辅助政府决策。此外,在这样的背景下,食品标准局似乎有效地保持了独立性。而职责混淆显然是危险所在。食品标准局也许比本书介绍的其他监管机构更多地展现出了在涉及不同机构(不仅是监管机构和政府,还包括消费者群体和行业)时,如何以一种合作事业的方式实施监管。这一背景下,食品标准局的开放性尤为重要,需要确保不同主体之间有着明确的职责分配。职责的分配最初是由协约确定的,但是协约的约束力较弱。由地方当局实施的框架协议则更为完善,地方政府还在这一领域展开更具体的工作。在涉及与其他主体,特别是与政府之间关系的明确性问题时,食品标准局在以下两个方面最具潜力,一是将促进真正审议的完善安排作为这一合作事业的一部分,二是通过模糊的职责分配框架来抵消职责混淆导致的潜在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