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机构药学工作质量管理规范》操作手册
- 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
- 10650字
- 2020-08-29 05:24:42
第一章 总则
【原文】
第一条 药学部门是药品供应和使用的重要环节,必须提供符合伦理和职业标准的药事服务,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释义与操作】
一、政策背景
贯彻执行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于2011年1月30日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其中: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十二条:药学部门具体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二、管理要点
1.管理目标
(1)明确药学部门职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
(2)明确药学部门和药学人员的职责,保障药事服务质量,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2.组织机构建立
(1)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下设药学部门(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
(3)药学部门根据自身功能、任务、规模,可设置药库、调剂部门(门诊中、西药房,急诊药房,住院药房,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制剂室、临床药学、药学信息室、质量监控室、药学研究室等部门。
3.制度建立
建立健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工作制度、药品保障供应相关制度、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
三、操作要点
1.作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常设机构,药学部应具体组织实施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履行职责(参见第十八章)。
2.药学部门的基本职能是保障药品供应。药学部门应建立相应制度保障该职能的发挥,包括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购入检查、验收制度、药品储存保管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高风险药物管理制度、中药饮片管理制度、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参见第八章、第九章、第十二章)。
3.药学部门的重要职能是开展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药学部门应建立相应制度,保障该职能的发挥,包括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药学工作制度等。
四、词语释义
药事服务:指与药品的安全、有效和经济、合理、方便、及时使用相关的药学服务。包括处方调剂、制剂、临床药物治疗、治疗药物监测、药物利用研究与评价、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药学信息服务、患者健康教育等。
【原文】
第二条 药学部门的从业人员应是经过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药师是临床治疗团队的成员之一,具备提供临床诊疗中正确使用药品知识的技能;要主动与其他医务工作者合作,成为患者和公众正确选择和使用药品的指导者,以满足临床和消费者防治疾病的需要。
【释义与操作】
一、政策背景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二条第四款规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建立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增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二、管理要点
1.管理目标
明确药师职能,保证药学部门从业人员符合相应资质,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履行职责,为患者和公众提供合理用药指导。
2.制度建立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制度。
三、操作要点
明确药师的职业定位,树立药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例如:
1.药师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对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2.药师应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3.药师应与医师、护士组成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例如,参与临床药物治疗,进行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开展药学查房,为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参加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和疑难、危重患者的医疗救治,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对临床药物治疗提出意见或调整建议,与医师共同对药物治疗负责。
4.药师应开展药物安全监测与超常预警,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实施处方点评与超常预警;开展药品质量监测,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和药品损害的收集、整理、报告等工作。
5.药师应掌握与临床用药相关的药物信息,提供用药信息与药学咨询服务,向公众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6.药师应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进行药学临床应用研究;开展药物利用评价和药物临床应用研究;参与新药临床试验和新药上市后安全性与有效性监测。
7.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和管理,制订培训计划,组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将完成培训及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情况作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专业岗位聘任的条件之一。
【原文】
第三条 药学部门要以患者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服务理念和模式;要方便患者取药,开展用药教育和咨询,促进安全、合理用药。
【释义与操作】
一、管理要点
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服务理念和模式,提升药学服务的品质和内涵。通过专业药学服务,药师应对患者的治疗结果负责。
二、操作要点
1.医疗机构门急诊药品调剂室应实行大窗口或者柜台式发药。必要的设施与设备参见第五章。
2.药师向患者发放药品时,应当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并对患者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等。详细内容参见第十九章。
3.应开展用药咨询服务,通常采用柜台式面对面咨询,如咨询窗口、药学门诊等方式进行。详细内容参见第十九章。
4.患者用药教育需根据药物咨询情况确定教育重点。
(1)对门诊患者的用药教育重点在于使患者正确理解所患疾病与所使用药物之间的关系,参见第六章。
(2)对住院患者的用药教育重点在于帮助患者遵医嘱用药,及时识别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参见第七章。
5.可以根据不同对象和具体情况,采用展板、科普出版物、面对面(发药台、咨询台、床旁)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词语释义
1.用药咨询
药师应用所掌握的药学知识和药品信息,包括药理学、药效学、药动学、毒理学、商品学、药品不良反应安全信息等承接公众对药物治疗和合理用药的咨询服务。根据药物咨询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患者、医师、护士和公众的用药咨询。
2.用药教育
通过直接与患者及其家属及公众交流,针对不同人群主动开展用药教育和合理用药宣传,介绍药物和疾病知识,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原文】
第四条 药学部门要建立合理的管理体制,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持续改进的激励机制。
【释义与操作】
一、管理要点
1.管理目标
建立完善的管理系统,以制度建设引领科室全面、科学发展。
2.组织机构建立
设立由药学部门主任、各组(室)负责人共同构成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制定以及监督实施。
3.制度建立
药学管理及辅助岗位职责、药学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以及针对各部门或各岗位的质控考核指标、考核细则和量化评分标准。
二、操作要点
1.明确药学管理及辅助岗位职责,详见第二章。
2.药学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包括调剂岗位职责、制剂岗位职责、药品采购岗位职责、药品库管职责、临床药师职责。
3.药学部质量管理组织应根据质控考核指标、考核细则和量化评分标准,每月一次对各部门或各岗位的工作进行督察,对存在问题的部门或个人限期整改。做到有检查、有反馈、有落实、有改进。详见第十三章。
4.药学部质量管理组织应本着持续改进的方针,对考核标准进行持续修订与调整。可通过PDCA循环,应用“品管圈”等形式,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方法,加强环节质量控制,推动科室工作全面进步。
5.药学部门应坚持“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行服务创新和制度流程创新,使药学服务内涵不断深化和发展、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词语释义
管理体制:指管理系统的结构和组成方式,即采用怎样的组织形式以及如何将这些组织形式结合成为一个合理的有机系统,并以怎样的手段、方法来实现管理的任务和目的。药学部门管理体制是指药学部门主任、各下设部门负责人在各自方面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利益及其相互关系的准则。它的核心是管理机构的设置、各管理机构职权的分配以及各机构间的相互协调。
【原文】
第五条 药学部门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不断采用新技术、信息化共享技术等,提高工作效率。
【释义与操作】
一、管理要点
管理目标:利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工具,借助自动化、信息化技术,提高药学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操作要点
1.通过应用自动化调剂设备,如全自动发药设备、全自动药品分包机、智能药柜等硬件设备,实现药品信息与医院信息系统的嵌合和无缝衔接,使调剂工作更专注于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实现药品调剂各环节的质量和安全监控。
2.应用信息化系统实现闭环药品管理(5R,即正确的患者、正确的药物、正确的剂量、正确的给药和正确的时间),消除或减少用药差错,提升患者用药安全水平。从传统的事后管理走向过程管理,并最终实现医院药房由以往的粗放式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
3.医院药学信息化系统应包括或具备以下功能:电子病历系统,住院患者的CPOE(计算机化医生医嘱录入系统),门诊患者的CPOE,整合CPOE的临床决策支持功能,基于药物治疗管理服务所提供的医嘱管理和回顾功能,具有回顾和干预功能的患者实时监控系统,适用于药物治疗管理服务的记录功能,当血药浓度或其他重要的实验室指标不在有效范围内时系统自动识别并提醒药师的功能,在药品贮存、准备、调剂和发放过程中使用条形码扫描技术,患者用药全程的条形码使用,5R闭环药品管理,需要药师干预信息的自动捕获等。
4.通过医院药学信息化平台的建设:①为患者提供自动、实时、连续的药品使用评价分析报告;②药师可利用电子病历信息,优化患者的治疗方案和作为更新治疗指南的参考;③信息化系统可自动监测药物不良事件并能及时通知治疗团队进行临床干预;④通过信息化平台对可量化的药物相互作用指标(如患者的关键生命体征、实验室测定值等)进行实时检测,用于预测药物是否发生相互作用;⑤对于未根据药敏试验结果的抗菌药物经验用药(例如肺炎和尿路感染),信息化平台可在全面分析患者患病因素、医院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及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史的基础上,为医师、药师制订抗菌药物用药方案提供有价值的参考;⑥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的自动化识别方法,药师可发现从以药学干预手段为基础的治疗中受益的患者,如治疗药物监测;⑦医疗机构及药学部门责任人可通过信息化系统评价参与新开展药学服务项目患者的治疗收益。
三、词语释义
信息共享:指不同终端(客户端)通过网络(包括局域网、internet)共同管理、分享服务器(数据库)的数据信息。
【原文】
第六条 提倡药师深入临床一线,加入临床治疗团队。参与患者药物治疗的各个环节,不断加强药学监护,提升药师的社会价值。
【释义与操作】
一、政策背景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任务、规模配备适当数量临床药师,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
二、管理要点
1.管理目标
促进药师职能转变,促进以药学监护为核心的医院药学发展。
2.制度建立
建立临床药师工作制度,包括临床药师工作职责与任务、临床药师工作指标、临床药师绩效考核等内容,逐步推行临床药师制。
三、操作要点
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搭建多学科合作平台,详见第十七章。
1.药师进行药学监护的途径包括:①与医师一起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进行药物治疗,明确治疗目标,为这一目标设计药物治疗方案(即个体化用药);②监测患者用药全过程,对药物治疗作出综合评价,发现和报告药物过敏反应及副作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及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
2.药师应综合管理所有的药学监护所必需的资源(包括人和药品),其内容包括:①药物使用管理,如药品采购、储存、供应及药物使用评价;②对医师、护士进行药学指导,提供有关药物的信息咨询服务;③对患者采取直接服务,包括用药教育、临床治疗会诊等。
3.药师应建立患者用药档案,对患者的生活质量进行评价。根据WHO对健康的定义,采用通用量表和特殊量表、健康问卷和健康效用测量方法、健康效用指数等对患者的生活质量作出客观和主观的评价。
四、词语释义
药学监护:是指提供负责的药物治疗,目的在于实现改善患者生活质量的既定结果。这些结果包括:①治愈疾病;②消除或减轻症状;③阻止或延缓疾病进程;④防止疾病或症状发生。
【原文】
第七条 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应扩展和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二)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药事服务模式:
1.安全用药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共享。
2.加强对公众、患者的安全用药和健康教育。
3.进行处方和用药医嘱点评与干预,开展药物临床使用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监测、分析、评估。
4.药品不良事件(含药品不良反应、用药差错)监测和报告,建立安全用药风险预警。
5.促进科学、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三)对药事服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评估。
(四)确保药品质量,提供治疗需要的药品及其正确使用药品的全面信息。
(五)开展药物应用研究,参与药物治疗学的临床研究。
(六)承担教学任务,开展继续教育与学术交流。
(七)建立药事服务的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
(八)逐步建立和完善临床药师制度。
(九)改善药师的执业环境。
【释义与操作】
一、政策背景
药学部门开展科学、有效的医院药学工作,须有效适应现代医学模式。医学模式是人们关于健康和疾病的基本观点,是医学临床实践活动和医学科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和理论框架。现代医学模式正由“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以人为本”是其核心的服务理念。应在这一理念指导下,以患者的利益为重,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药事服务模式。为此,药学部门应依据《药品管理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反兴奋剂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开展以患者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二、管理要点
1.管理目标
以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合理用药为目标,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药事服务模式,科学、规范的药事服务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并持续改进。
2.管理组织
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药品质量管理组织。
3.管理制度
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
三、操作要点
1.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就医途径、尊重患者的价值观和偏好、沟通和患者教育、医疗服务的协调、情感及心理上的支持、生理上的舒适感、家人和亲友的参与、出院和后续治疗转换的准备。
2.安全用药信息系统 具体操作参见“第二十章 药学信息服务”中的相应操作要点。
3.公众、患者的安全用药和健康教育 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合理用药健康教育核心信息释义总结了安全用药十大指南:①合理用药是指安全、有效、经济地使用药物。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是合理用药的重要措施。不合理用药会影响健康,甚至危及生命。②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内注射、能肌内注射不输液的原则。③购买药品要到合法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注意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购买。④阅读药品说明书是正确用药的前提,特别要注意药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等事项。如有疑问要及时咨询药师或医师。⑤处方药要严格遵医嘱,切勿擅自使用。特别是抗菌药物和激素类药物,不能自行调整用量或停用。⑥任何药物都有不良反应,非处方药长期、大量使用也会导致不良后果。用药过程中如有不适要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⑦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要注意禁忌;儿童、老人和有肝脏、肾脏等方面疾病的患者用药应谨慎,用药后要注意观察;从事驾驶、高空作业等特殊职业者要注意药物对工作的影响。⑧药品存放要科学、妥善,防止因存放不当导致药物变质或失效;谨防儿童及精神异常者接触,一旦误服、误用,及时携带药品及包装就医。⑨接种疫苗是预防一些传染病的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国家免费提供一类疫苗。⑩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
4.处方与医嘱审核 具体操作参见“第十八章 促进合理用药”。
5.不良反应监测 具体操作参见“第十六章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
四、词语释义
1.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2.用药错误
是指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原文】
第八条 培养敬业爱岗,具有创新和改革精神的高素质的药师和药师队伍。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临床药师制度。
【释义与操作】
一、政策背景
药师作为指导公众合理用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技术力量,在医院药事管理和临床药物治疗的各个环节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国《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加强药师规范化培训,完善药师岗位培训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以及医院和药店等配备药师的相关政策”,体现了对培养高素质药师和药师队伍的重视。
2004年,第6届“中国药师周”大会发布了《药师宗旨,承诺、誓言、职业道德》,明确提出了药师的宗旨:以人为本,全力维护人民健康。药师的承诺:关爱人民健康,药师在您身边。规范了药师的职业道德:以人为本、一视同仁、尊重患者、保护权益、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崇尚科学、开拓创新。承诺了药师的誓言:实事求是,忠实于科学;全心全意,服务于社会;忠于职守,献身于药学;尽职尽责,承诺于人民。同时,中国药学会发布了《中国药学会职业道德公约》。
2012年7月,原卫生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其中“第六章 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明确了医疗机构的药师行为。
二、管理要点
1.药师应具备“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尊重患者、维护患者尊严和公众的健康利益。
2.药师应具备的主要素质包括优良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扎实的药学专业知识与技能、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医学伦理与人文关怀素养、有效的团队协作能力、持续学习与提高能力。
3.临床药师应当全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应当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三、操作要点
明确药师的职责和礼仪,参见第二章;明确药师的职业道德,参见第三章。
1.药师应树立法制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不但要认真学习相关药事法律法规,还要学习其他如民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业,严格执行药学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规范药学行为。
2.药师应践行“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感,对工作认真负责,承担起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药物的责任。
3.药师应具备扎实的药学专业知识、理论与技能;同时,重视对临床医学知识的学习,掌握必要的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注重药学与医学相结合。
4.开展以患者为中心的沟通。维护患者尊严和尊重患者,听取患者及家属的观点和并尊重患者及患者家属的选择;应与患者本人和患者家属共享完整的、无偏倚的信息;鼓励患者和患者家属参与到整个治疗过程中。
5.药师要通过团队协作,充分发挥在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方面的骨干与核心作用。通过开展医嘱审核,降低用药风险和优化给药方案;积极参与“医、护、药”治疗团队工作,有的放矢地提供药学服务,降低临床用药风险和优化给药方案;应积极宣传与倡导用药安全文化,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意识。
6.规范继续教育。通过规范的继续教育,使药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发展和提高,为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优质药学服务提供保障。
【原文】
第九条 药师要主动执行和认真落实主管部门的相关法规、条例、办法、规范等。
【释义与操作】
一、政策背景
药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特殊物质,依法依规执业是患者权益与安全的基本保障,是医疗安全、药师职业生涯和医疗机构药学发展的基本保证;药师应主动执行和认真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
医疗机构药学实践相关法律法规涉及组织建制、人员资质准入、工作内容、药品供应保障、药品管理、药品调剂、医院制剂、临床药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临床试验、药学人员继续教育等,并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包括《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等。
二、管理要点
药师应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减少执业风险为目的,主动执行和认真落实主管部门的相关法规、条例、办法、规范。
1.以法律法规为根本、制度规范为核心,按照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基本要求,形成完整、系统、配套、协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工作体系。
2.建立、落实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学习与培训制度,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业能力作为药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药师应主动、积极做到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4.督察与改进。监督检查是促进落实、持续改进的重要手段,应贯穿于各方面、各环节的始终。
三、操作要点
1.为有效促进药师主动执行、落实,需全面整理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条例、办法、规范等,梳理其中的重要内容与关键点,明确药师职责与义务。
2.建立与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办法、规范相适应,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评估的工作制度、流程、标准。
3.建立、落实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学习、培训与考试考核制度。结合药事管理要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制订学习、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业能力药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4.组织、建立专门的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管理部门(或小组),制订监督计划,对各项法规、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协调,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持续改进的方针、策略,确保各项法规、制度的有效贯彻与执行。
【原文】
第十条 药师队伍是医疗工作不可或缺的专业团队,拥护实施体现药师专业价值的药事服务费制度,积极参与提高医疗质量的医改工作。
【释义与操作】
一、政策背景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方式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将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国务院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中提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弥补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并指出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012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数据显示,我国居民的基本医疗素养(包括合理用药)仅为9.56%,能够正确阅读药品说明书的居民仅占15%;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查显示,60%以上的被调查者最希望获得合理用药知识;另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90%的居民不了解如何合理用药,甚至有严重误区。
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1月印发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出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其中,明确了加强合理用药,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的临床应用,加强临床使用干预,推行个体化用药,降低患者的用药损害。
二、管理要点
药师是医疗团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负有保障药品安全、促进合理用药的重要职责。
1.药师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关于医疗机构药师调配处方行为的规定。
2.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配备临床药师、建立临床药师制度。
三、操作要点
1.药师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医疗机构调配处方行为的规定,“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2.药师应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第五章 处方的调剂”规定,进行处方调剂。
3.药事服务费执行方式 按每人日或人次收取住院患者的药事服务费,可由医保部门通过核定医疗人次。计算药事服务费的收入总额,然后剔除超过标准部分,每月集中向医院拨付1次。非参保人员在结算住院费时一起结算。按每人次收取的门诊患者药事服务费,在患者看病时随着医药费缴纳。
4.药事服务费执行要求 明确药品收入的控制标准;明确收取药事费的比例;明确支付方式;明确考核制度。
四、词语释义
药事服务费 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取的一项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药品成本之外,医务人员提供的药物治疗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及其人力成本,其中包括药师的专业技术服务工作如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剂、发药交代和用药咨询、临床药学、药物警诫等。
【原文】
第十一条 药学部门要根据各项法规和规范,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并逐步完善制度,提高专业水平。
【释义与操作】
操作要点
随着时代发展、国际行业发展趋势,我国医院药学也会随之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详细内容参见第十三章。
【原文】
第十二条 本规范将根据需要,定期进行修订。
【释义与操作】
原规范里,特别设计了附录4“对本规范的反馈意见表”,旨在征集国内外同行们的意见和建议。
本书中,依然保留了“意见和建议表”,延续了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的务实、求是、持续改进的一贯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