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理危机干预(第2版)
- 孙宏伟等
- 4223字
- 2020-08-29 08:38:26
第二节 应激相关障碍
应激相关障碍(stress related disorders),旧称反应性精神障碍或心因性精神障碍,指一组主要由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引起异常心理反应而导致的精神障碍。《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hinese Classification of Mental Disorder-3,CCMD-3)将应激相关障碍分为急性应激障碍、急性应激性精神病、创伤后应激障碍、适应障碍、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等。
参照CCMD-3可以发现影响应激相关障碍发生、发展、病程及临床表现的因素有:①生活事件和生活处境,如剧烈的超强精神创伤或生活事件,或持续困难处境;②社会文化背景;③人格特点、教育程度、智力水平及生活态度和信念等;④不包括癔症、神经症、心理因素所致生理障碍及各种非心因性精神病性障碍。
一、适应障碍
适应障碍(adjustment disorder)是指在明显的生活改变或环境变化时所产生的短期的和轻度的烦恼状态和情绪失调,常有一定程度的行为变化,但并不出现精神病性症状。
(一)病因
适应障碍的发病往往与生活事件的严重程度、个体心理素质、心理应对方式等有关。①生活事件。引发适应障碍的典型生活事件有居丧、离婚、失业或变换岗位、迁居、转学、患重病、经济危机、退休等,某些因素还带有特定的时期,如新婚期、毕业生求职期、离退休期等均需适应新的生活规律。②人格因素。对于同样的应激源,有的人能够顺利处置,无任何异常反应,而有的人却出现适应障碍,说明个体的易感性对适应障碍的发生有重要作用;另外,个体的社会适应能力、应对方式及遭受应激时的生理状况也会影响适应障碍的产生。③应对方式。面对应激源,每个人的心理应对方式不尽相同。有的人通过运动、阅读、倾诉等方法顺利地度过危机,有的人则会采取酗酒、嗜睡、封闭自己等方法来处理危机事件,这样则会出现适应性障碍。
一般认为,适应障碍是因个体长期存在应激源或困难处境加上个体的人格特点,产生烦恼、抑郁等情感障碍以及适应不良行为(如退缩、不注意卫生、生活无规律等)和生理功能障碍(如睡眠不好、食欲缺乏等),并使社会功能受损的一种慢性心因性障碍。适应障碍的发生是心理社会应激因素与个体素质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临床表现
适应障碍多在应激性生活事件发生后的1~3个月内出现,临床表现多种多样,包括抑郁心境、焦虑或烦恼,感到不能应对当前的生活或无从计划未来,失眠、应激相关的躯体功能障碍(头痛、腹部不适、胸闷、心慌),社会功能或工作受到损害。有的个体会出现暴力行为,儿童则可能表现为尿床、吸吮手指等。
以抑郁情绪体验为主者,主要表现为情绪低落、对日常生活丧失兴趣、自责、无望无助感,伴有睡眠障碍、食欲降低和体重减轻,有激越行为。以焦虑情绪体验为主者,则常表现为焦虑不安、担心害怕、神经过敏、心慌、呼吸急促,窒息感等。以品行障碍情绪体验为主者,常见于青少年,主要表现为逃学、斗殴、盗窃、说谎、物质滥用、离家出走、性滥交等。儿童适应性障碍情绪体验者主要表现为尿床、吸吮手指等退行性行为,以及无故腹部不适等含糊的躯体症状。
(三)诊断标准
在美国精神病协会出版的《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DSM-Ⅴ)中,适应障碍的诊断标准如下:
1.症状标准
(1)有明显的生活事件为诱因,尤其是生活环境或社会地位的改变(如移民、出国、入伍、退休等)。
(2)有理由推断生活事件和人格基础对导致精神障碍均起着重要作用。
(3)以忧虑、烦恼、抑郁、焦虑、害怕等情感症状为主,并至少有下列一项:①适应不良的行为障碍,如退缩、不注意卫生、生活无规律等;②生理功能障碍,如睡眠不好、食欲缺乏等。
(4)存在见于情感性精神障碍(不包括妄想和幻觉)、神经症、应激障碍、躯体形式障碍、品行障碍的各种症状,但不符合上述障碍的诊断标准。
2.严重标准
社会功能受损。
3.病程标准
精神障碍开始于心理社会刺激(但不是灾难性的或异乎寻常的)发生后1个月内,符合诊断标准至少1个月。应激因素消除后,症状持续一般不超过6个月。
4.排除标准
排除情感性精神障碍、其他应激障碍、神经症、躯体形式障碍以及品行障碍等。
二、急性应激障碍
急性应激障碍(acute stress disorder,ASD)是指因遭受重大的刺激或者严重的精神打击,在受到刺激数小时内发病,产生一系列较强的生理和心理反应,如果处理不当容易转为创伤后应激障碍。
(一)急性应激障碍的持续时间
急性应激障碍通常在应激事件发生之后的数小时内出现,但时间要比急性应激反应的时间长得多,约一个月或者更长,对机体产生的危害及影响更为巨大。
(二)急性应激障碍的症状表现
急性应激障碍的持续时间较久。产生急性应激障碍的人会有过度的紧张、焦虑和恐慌、失眠多梦等反应;过于考虑刺激事件并收集有关信息,充满恐怖想象,采取过度防护措施;对外界事物或本身都极其敏感,严重影响个人的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社交能力均有下降。心理方面常表现为罪恶感、愤怒感、绝望感等;生理方面主要表现为多种胃肠道、心血管、呼吸系统、皮肤和泌尿系统的功能障碍。急性应激障碍者初期多表现为呆滞状态,不愿意与他人交流沟通,少言寡语,对外界刺激没有适度的反应,并且在事后会遗忘。尽管在应激事件后应激者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绝大多数幸存者都有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能够通过自我调整,最终理解和接受所经历的危机事件,逐渐恢复正常的心理社会功能。
(三)急性应激障碍的诊断标准
目前关于急性应激障碍的诊断标准有很多,本部分将会介绍以下几种诊断标准:
1.美国诊断标准(DSM-Ⅴ)
美国诊断标准是由美国精神病学会(American Psychiatry Association,APA)于1952年制订,2013年修订的《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缩写为DSM-Ⅴ。
在DSM-Ⅴ中,急性应激障碍的诊断标准如下:
(1)患者曾暴露于创伤性事件中,曾亲自体验、目睹或遭遇某一件或数件涉及真正的(或几乎会招致)死亡或严重损伤,或者涉及自己或他人躯体的完整性遭到威胁的事件。
(2)在体验这种令人痛苦事件之时或之后,患者往往会表现出下列三项以上的分离性症状:①反复出现侵入性的有关创伤事件的痛苦回忆。②反复做有关创伤事件的噩梦(闪回)。③现实解体(自发地诉说外部世界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因而显得不真实,如感到现实世界疏远、缺乏生气、似乎是假的或者像舞台,人们在上面表演着规定的角色,而不是自己的精神活动或身体的性质改变。患者一般知道这种改变是不真实的,否则为现实解体妄想)。④象征着类似于创伤性事件的内源性及外源性暗示导致的强烈的精神痛苦。⑤在经历类似事件时出现生理反应,如龙卷风袭击后的幸存者在遇到暴风雨天气时出现心悸、发抖等。
(3)持续回避如下刺激中的至少一项:①意图回避与创伤性事件有关的想法、对话及情感;②力求回避能引起创伤回忆的活动、人物和情景;③丧失对创伤性事件重要情节进行回忆的能力;④对有意义的活动失去兴趣;⑤感到孤独,断绝与他人的情感和社会联系;⑥情感阈值升高,变得木讷。
(4)患者长期处于神经系统的高度警觉状态,这在创伤之前是没有的,并表现出下列问题的至少两项:①入睡及睡眠困难;②易激惹或易怒;③注意力不集中;④对真实的威胁或毫无现实基础的想象出来的威胁经常保持戒备;⑤对微小的或没有威胁的刺激反应剧烈。
(5)创伤事件可能导致明显的临床痛苦,或社交、职业以及其他一些生活重要方面的功能受损。例如,不能维持工作,婚姻破裂以及成瘾。这些症状可能持续一个月以上。
2.国际诊断标准(ICD-10-E)
国际诊断标准是《国际疾病分类》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ICD),这是依据疾病的某些特征、按照规则将疾病分门别类,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目前全世界通用的是1990年在第四十三届世界卫生大会上通过的第10次修订本《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Related Health Problems),仍保留了ICD的简称,并被统称为ICD-10。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WHO)又数次进行了小范围的修订,目前的最新版本是世界卫生组织2007年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10版修订本》 (ICD-10-E)。
在ICD-10-E中,其定义及诊断标准如下:
(1)定义:
ASD为一过性障碍,指严重的躯体或精神应激反应发生于无其他明显精神障碍的个体,反应常在几小时或几天内消退。应激源可以是势不可挡的创伤体验,包括对个体本人或其所爱之人安全或躯体完整性的严重威胁(如自然灾害、事故、战争、受侵犯、被强奸);也可以是个体社会地位或社会关系网络发生急骤的威胁性改变,如同时丧失多位亲友或家中失火等。如果同时存在躯体状况衰竭或器质性因素(如老年人),发生精神障碍的危险性随之增加。
并非所有面临异乎寻常应激的人都会出现急性应激障碍,这就表明个体易感性和应付能力在急性应激反应的发生及表现的严重程度方面有一定作用。症状有很大变异性,但典型表现是最初出现“茫然”状态,表现为意识范围局限、注意面狭窄、不能领会外在刺激或定向错误。这种状态之后,是对周围环境进一步退缩(可达到分离性木僵的程度),或者是激越性活动过多(逃跑反应或神游),常存在惊恐性焦虑的自主神经症状(心动过速、出汗、面赤)。症状一般在受到应激性刺激或事件的影响后几分钟内出现,并在2~3天内消失(常在几小时内),对于发作可有部分或完全的遗忘。
(2)诊断要点:
在异乎寻常的应激源的影响与症状的出现之间必须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联系。症状即使没有立刻出现,一般也会在几分钟之内出现。此外,还应该有其他症状:①表现为混合性且常常是有变化的临床表现,除了初始阶段的“茫然”状态外,还可有抑郁、焦虑、愤怒、绝望、活动过度、退缩,且没有任何一类症状持续占优势;②如果应激性环境消除,症状迅速缓解;如果应激持续存在或具有不可逆转性,症状一般在24~48小时开始减轻,并且大约在3天后变得十分轻微。
本诊断不包括已符合其他精神科障碍标准的患者所出现的症状突然恶化。但是,既往有精神科障碍的病史不影响这一诊断的使用。
3.中国诊断标准
中国诊断标准是由中华精神科学会于2000年颁布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急性应激障碍的诊断标准如下:
以急剧、严重的精神打击作为直接原因。在受刺激后立刻(1小时之内)发病。表现为有强烈恐惧体验的精神运动性兴奋,行为有一定的盲目性;或者是精神运动性抑制,甚至木僵。如果应激源被消除,症状往往历时短暂,预后良好,缓解完全。
(1)症状标准:
以异乎寻常的和严重的精神刺激为诱因,并至少有下列一项:①有强烈恐惧体验的精神运动性兴奋,行为有一定盲目性;②有情感迟钝的精神运动性抑制(如反应性木僵),可有轻度意识模糊。
(2)严重标准:
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3)病程标准:
在受刺激后若干分钟至若干小时发病,病程短暂,一般持续数小时至1周,通常在1个月内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