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物治疗专家共识与指导原则2015
- 付小兵 魏于全
- 675字
- 2020-08-28 10:16:28
三、干细胞移植临床应用实施条件
(一)医院要求
实施自体干细胞移植治疗心血管病的临床单位必须是三级甲等医院,并具有与开展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相适应的诊疗科目和(或)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3月22日后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二)人员要求
1.实施干细胞治疗心血管病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医师资格,在心内科或心外科工作10年或以上,必须有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的专业资质和经验。
2.实施治疗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自体干细胞移植的专业培训,并能熟练掌握移植技术。
3.实施治疗的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4.细胞制备负责人必须具备医师资格,并具有5年或以上的细胞生物学相关工作经验。
5.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干细胞相关知识和工作基础,必须具有相关专业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
(三)技术要求
实施自体干细胞移植治疗心血管病的医院应具备与干细胞采集、制备和临床应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和保障能力。虽然自体干细胞移植不存在免疫排斥问题,也不存在伦理道德问题,但作为一种新的临床生物治疗措施,必须取得所在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或新技术委员会或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实验室设施和条件
1.万级净化实验室。
2.实验室和实验设备必须达到我国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规范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和 《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所提出的要求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