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毕业后医学教育

2014年教育部等6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要求医教协同,深化改革,强化标准,加强建设,全面提高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院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一、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现状
世界各国普遍把医学教育分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三个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阶段。目前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和香港等地区,已经有一套完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中国是为数不多尚未建立这一制度的国家之一。
1993年原卫生部颁发《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培训。由于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全国性的统一、规范的培训计划和要求,医生只是在自己工作单位接受院内培训,而各家医院的培训制度、内容、水平等差异悬殊。既缺乏严格的培训制度,也缺乏统一的考核认证,因此各家培训出来的医师水平参差不齐。
二、上海市“四证合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
上海市自2010年起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相衔接的改革,施行住院医师招录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录相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相结合、临床医师准入标准与专业学位授予标准相结合。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学习,通过各项考核,最后取得“四个证书”,即《医师资格证》、《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及《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医学本科毕业生通过研究生招生后,住院医师、培训医院、高校三方共同签订协议,以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先决条件,录取为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的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的共同管理。在培训学习期间,按照住院医师身份享受工资、各项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在学期间具有研究生学籍,但不纳入高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不享受国家和高校的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补助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专业硕士培养方案由各家高校制订,课程部分实行学分制,由政治理论课、外语、基础理论及专业课三部分组成。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学术论文发表、学位论文,同时按照《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完成3年的临床轮转培训,通过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经审核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学位论文必须体现临床医学领域的职业特点,不是搞纯粹的学术研究,应密切结合实际,能够体现分析与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体现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临床医学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研究结果应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及管理
2010年上海市正式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市统一准入、统一模式、统一考核,从事临床工作的本科、硕士、博士分别至少培训3、2、1年后,才可以参加全市统一的住院医师培训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才有资格接受各级医疗机构的聘用。培训期间,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由政府和培训医院分担这些费用。各家医院给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待遇不尽相同,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之分,这些学员的待遇基本等同于医疗机构同学历、资历人员的待遇。
从上海模式运行情况可以看到,通过规范化培训,提高了包括基层医生在内的整体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并通过政策导向,加大对全科医生等短缺人才的培养。2014年1月,国家卫计委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15年,各省(区、市)须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全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启动,使医疗教育形成了从在校教育到终身教育的完整链条。
(一)制度建设
依据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拟定医院层面的系列规章制度,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结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度》、《研究生毕业住院医师临床技能评估制度》、《培训期间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办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轮转学科出科考核标准》、《住院医师考勤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主任职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秘书职责》、《住院医师带教医师职责》、《住院医师带教医师评议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学员评选及奖励办法》等。
(二)学员招录
依据上级文件要求,按照床位数、带教老师数量、业务量等制订招录计划,上报上海市卫计委,经核定后启动招录程序。在招录过程中,完成对应聘人员的理论笔试及临床技能测评,考核结果决定录取与否、研究生学历住院医师的轮转年限。招录由院领导、人力资源处、教学管理部门、各培训基地共同完成。
(三)制订培训方案
依据《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的要求,结合医院学科设置、各住院医师的轮转年限,由教学管理部门和培训基地共同制订每位住院医师的培训轮转方案。住院医师进入培训基地时,对培训轮转方案予以签字确认。个别住院医师依据既往工作学习经历等,可适当对轮转方案进行微调。培训方案一经确认,向各培训基地、临床科室、住院医师公布,共同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四)实施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按照《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的要求,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接受临床实践技能训练。
教学管理部门组织每两周一次的公共小讲课,内容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主,出席情况纳入住院医师日常考核。不定期组织住院医师参加院内外各项学术活动及临床业务培训。培训基地及轮转科室将住院医师纳入科室业务学习,针对住院医师开展教学活动,参与各项临床业务活动。
(五)考核要求
在轮转期间,住院医师必须完成以下考试考核:
1.公共科目考试
包含重点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循证医学、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每年由上海市统一组织和实施。
2.出科考核
住院医师完成每一科室轮转培训后,由各科室按照考核要求组织(其中理论部分考核由教学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教学管理部门组织督查。
3.年度考核
由教学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重点考核住院医师该年度的临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出勤时间等。住院医师在取得医师资格证,完成培训时间和内容,通过上述各项考核后,方可参加由上海市统一组织和实施结业综合考核。结业综合考核采取多站式考核方式(OSCE考核),分为临床思维考核和临床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设置综合知识、心电图及X线片结果判读、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例分析、临床操作六个考站。全科医学另设门诊病历书写、医患沟通两个考站。每站均通过视为结业综合考核通过。医院按照上级部署承担部分考务工作,如手术操作考核等。
(六)日常管理
由培训基地和轮转科室负责具体管理,包括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出勤、工作表现、管理病床数、值班等工作能力和工作量、参与科室业务学习情况等,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及管理
上海市继2010年首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结束之后,于2013年开始实施了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专科医师培训的目标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患者照护能力、人际沟通技巧和专业精神、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以及临床导向的学习与改善能力、能独立承担本专科常见疾病和某些疑难病症诊治以及为重患者抢救工作、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的临床医师。培训对象为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且已在上海市各级医疗机构就业的医师。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在带教医师指导下,重点加强专科相关临床实践技能训练,各培训内容按照《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的规定执行。
在医院毕业后教育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由教学管理部门具体落实管理职能,制订医院的相关管理制度,对专科医师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带教老师带教情况进行督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向毕业后教育指导委员会汇报。
各培训基地具体实施专科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制订落实培训计划,负责出科考核,协助完成年度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保障培训质量。
五、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及管理
新一轮医改要求“保基本、强基层”,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提出90%的病都能在县级医疗机构解决。然而目前患者普遍对基层医院信任感不足,同时由于基层医院与三级医院水平上的差距,也造成了患者聚集于大医院的情况。通过规范化培训,提高包括基层医生在内的整体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政策导向,加大对全科医生等短缺人才的培养,亦有利于缓解当前的就医难问题。
全科医学是一个面向社区与家庭,整合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及人文社会学科相关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临床二级专业学科,其范围涵盖了各种年龄、性别、各个器官系统的各类健康问题。
全科医学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的一个专业,培训同样遵循《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的原则。全科医师的临床轮转培训分为全科医学相关理论(2个月)、临床科室轮转(26个月)和社区实习(7个月)。因整个培训涉及部门、科室较多,因此教学管理部门与全科医学基地要更多加以关注。全科基地对每位全科住院医师采取导师制,由导师全面负责住院医师的学习、培训、考核与思想生活。基地定期组织导师与住院医师的教学活动,检查住院医师的培训学习收获,解决遇到的问题。住院医师的考核情况与导师个人的考核挂钩,全科基地学员的整体考核情况与培训基地考核挂钩,从而督促和确保培训质量。教学管理部门依据全科医学的学科特点,组织全科住院医师、带教老师参加相关院内外培训活动。定期走访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导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带教情况,及时反馈整改。
六、培训基地的培育和评定
建立医院、基地(科室)二级检查和考核制度,通过听取汇报或检查文档等方法定期对基地进行检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住院医师的考评结果、师资考评结果也作为基地的考核内容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对于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的临床科室,教学管理部门应对照上级的相关要求,梳理各项应具备的标准,告知科室并指出改进方向,条件成熟后及时申报。
七、培训基地师资管理
医院制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老师的相关制度,明确带教老师的任职资格和职责。明确带教老师在基地主任、科主任领导下,依据《培训细则》的要求,落实培养计划。指导住院医师参与各项医疗活动,培训锻炼住院医师的各项临床能力,协助完成住院医师的各项考核,确保带教质量。
对带教老师实施全方位的考核,由教学管理部门组织住院医师对带教老师进行评价,培训基地及科室定期也要对带教老师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能否继续聘任的依据,为评优评先等提供参考意见。考核不合格的带教老师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带教资格。每年组织优秀带教老师的评选,并予以表彰。教学管理部门、培训基地应制订师资培训计划,创造机会组织师资参加培训,努力提高带教的意识和带教质量。
八、规范化培训医师的奖惩
住院医师的考核实施院、科二级考核制度,由培训基地和教学管理部门共同完成,教学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培训基地和科室进行抽查,督查出科考核等。考核结果与住院医师的绩效挂钩。住院医师的月度奖金由教学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发放,其中一部分由科室考核后分配。
在综合各项考核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优秀住院医师评选。经过住院医师互评、带教老师推荐、培训基地初评,综合评选出院级优秀住院医师,再择优推荐申报优秀住院医师。
对于违反医院的规章制度、违反职业道德、有医疗差错事故者,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综合考核未通过者,按照制度规定,予以处罚。当出现培训暨劳动合同中终止条件时(如两次“执业医师考试不合格”等),上报医院毕业后教育指导委员会,停止其培训资格,终止培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