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道探微:与国医大师一起守望中医
- 叶放
- 987字
- 2021-03-26 08:16:01
(二)中医为何要突出强调辨证论治
为了实现“治病求本”这一目标,必须进行“辨证论治”来实现,后者作为中医学一整套的理法方药诊疗体系,融汇在古今中医典籍之中。如清·叶天士《临证指南医案》中华岫云所说:“医道在乎识证、立法、用方,此为三大关键,一有草率,不堪司命。往往有证既识矣,却立不出好法者,或法既立矣,却用不出至当易好方者,此谓学业不全。然三者之中,识证尤为紧要。若法与方,只在平日看书多记,至于识证须多参古圣先贤之精义,由博反约,临证方能有卓然定见。若识证不明,开口动手便错矣。”吴仪洛《本草从新》则言:“夫医学之要,莫先于明理,其次则在辨证,其次则在用药。”所言道理皆一。
在笔者看来,首先是要着眼于“辨”,辨的内容是“证”,证的表征是“证候”而其内涵却是“病机”,辨证的目的是“论治”,辨证之后要着眼于“论”,也即通过病机分析,确立病机要素之间的标本主次、轻重缓急,为“治”(包括治法、选方、用药等环节)服务。
辨证的“辨”,源于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视“辨”、善于“辨”的东方思维。如《礼记·中庸》所谓“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之所以要“辨”,在于先哲们认识到万事万物不仅复杂而且多变,《老子》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孟子》所谓“观水有术,必观其澜”,强调的都是“活处观礼”。《素问》认为“神转不回,回则不转”,指出了时间和生命的不可逆性;《脉经》谓“百病根源,各以类从,声色证候,靡不赅备”,因此,面对疾病病机演变过程的复杂性,中医必须会辨、善辨。喻嘉言倡导“先议病,后用药”,“议病”的过程正是辨证的过程。
对于辨证的“证”的内涵,笔者认可《中医学概论》(1958年第一版、1985年第二版,周仲瑛主编)的定义:证是综合分析了各种症状,对疾病处于一定阶段的病因、病位、病变性质以及邪正双方力量的对比等各方面情况的病机概括。显然,这一表述指出了“证”当做依据证候(症状、体征)或证据所获得的病机而言,证与病机二者实为“一意两表”。
因此,所谓辨证,就是依据症状、证候、证据(包括微观的病理及实验室的理化检查结果)进行病机分析的过程,这与《素问・至真要大论》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必先五胜,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所指本质上是同一含义。目前学术界有不少人仅仅把“证”突出为证候或证型,遂令“证”的内涵歧义纷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