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外社会治理研究报告(上集)
- 宋贵伦
- 5114字
- 2020-08-29 18:26:02
四、对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实践探索的基本分析
(一)我国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的总体态势
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管理,经历了认识上的不断深化、理论上的不断突破、实践上的不断探索、制度上的不断强化、法律上的不断健全,总体上看,基本实行了三方面的深刻转变。
(1)由重生产关系到重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深刻转变。随着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在认识上的不断深化和思想观念的不断解放,实行了由追求生产关系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经济向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转变,并将其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制度确立下来,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2)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深刻转变。非公经济组织发展的五个阶段,比较清晰地画出了这一转变的路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1979年4月,在国务院批转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要恢复和发展个体经济。该报告提出“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要,在征得有关业务部门同意后,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的个体劳动,但不准雇工。对他们要发给营业执照,会同街道和有关业务部门加强管理,并逐步引导他们走集体化道路”。由此可以看出,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当时非常谨慎,除严格规定经营范围外,明确要求加强管理。之后,随着对非公经济组织合法地位的确立,国家对非公经济组织在管理方面的表述也发生了变化。1988年、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分别表述为:“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由“加强管理”到“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再到“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凸显出国家对非公经济组织管理理念的转变。而2010年国务院关于民间投资的新36条,更多体现的是对非公经济组织发展的服务。
(3)由重“经济基础”向重“执政基础”的深刻转变。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刻地改变了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对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也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非公经济组织庞大的就业群体,对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事关重大。因此,国家高度重视非公经济组织中的从业群体,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职工的社会责任”。
国家高度重视非公经济组织庞大就业群体对巩固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非公经济组织的社会管理和党建工作,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特别提出,“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职工的社会责任”;同时,高度重视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201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这在中共历史上是首次,确保非公经济组织不偏离党的领导,不偏离科学发展的轨道,不偏离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重庆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的实践探索及成效
1.总体布局
重庆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非公经济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目标,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服务管理,积极构建政务服务、党建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三轮驱动的服务管理格局。
2.主要做法
第一,大力改进政务服务。一是出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1+3”政策,即《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及《关于促进民营经济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三个配套文件,全面放开、放宽、放活民营资本投资兴办市场主体。二是统一思想认识。隆重召开重庆市民营经济大会,统一全市干部的思想。三是创新发展微型企业。建立健全“1+3+3+3”政策扶持体系,即创业者“自己出一点”加上“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等3个一点,再加上搭建“微企培训、微企创业孵化、龙头企业对接”三个平台和“准入门槛管理分类指导、非银行金融融通、建立微企成长和退出机制”三项跟踪服务。四是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务服务。每年设立20亿元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大刀阔斧地减免收费,累计取消收费项目733项、调低收费标准220项。推行行政指导,实施柔性执法,坚持“惩大恶、戒小过”,实施“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人性执法制度,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商标权、商号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维护其合法权益。五是建立保障服务。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居住地就近入学机制,构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体系,解决其后顾之忧。
第二,切实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一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2006年重庆即成立中共重庆市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派出机构专门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二是准确定位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目标,明确提出,组建党组织是基础,发挥作用是关键,推动发展是目的,夯实执政基础是根本。三是坚持不懈地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对非公经济组织的全覆盖,2012年底,全市建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12798个,管理党员10.9万余人,基本实现应建全建。四是大力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提出党组织发挥作用的“1+6”评价体系,即党组织重点围绕政治核心、推动发展、培养人才、引建文化、服务职工、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新推出党建项目工作法。五是坚持党群共建,在非公经济组织组建党组织的同时,积极推动组建群团组织,在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积极推动先行组建群团组织。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委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督促“两新”组织认真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维护职工群众正当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三,积极推进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是成立专门工作组。2011年成立重庆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八个专项工作组,其中之一就是包括非公经济组织的“两新”组织专项组。由市政协副主席担任组长,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的分管领导为成员,其重要职责就是加强和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简称“两新”组织)的服务和管理。二是积极开展“综治进‘两新’组织”活动,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逐步覆盖在全市“两新”组织。三是强化对区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将“两新”组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区县和有关部门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3.主要成效
实现了市场主体、经济总量、从业人员三个全面增长,非公经济组织内部和全市整个社会两个和谐稳定。2012年底,重庆非公经济总量达到7136.46亿元,增长16.9%,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2.3%。2013年上半年重庆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增加10万户,总数达到141万户,新增从业人员35.2万人,累计达到945.1万人。
(三)全国其他地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的实践探索及成效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各地都纷纷加大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的力度,并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创新和实践。下面以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安徽等省市为例,结合各地区域特点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特点,简要列举其服务管理的一些做法及成效。
1.北京市
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从优化政策环境、拓宽投融资渠道、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入手,通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新发展、高端发展、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切实提升持续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资源节约利用,营造良好体制环境。在各种政策效应的利趋下,加之悠久的历史文化基础,广播电视、艺术品交易、数字媒体等行业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文化创意产业成为首都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亮点。2005—2011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年均增速高达23.5%,增加值从674.4亿元增加到1938.6亿元,占全市GDP比重从9.7%提高到12.1%,领跑首都经济发展。截至2011年底,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创投企业对58家中小企业进行了股权投资,投资额约7.95亿元;引导基金以参股方式与国内优秀创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了4批子基金,基金总规模为26.5亿元。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明显,撬动近4倍社会资金投资于中小企业,所投企业全部为非公有制企业,其中投资于战略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项目占96%,有力地支持了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
2.上海市
立足打造国际化大都市,将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业务均衡发展,积极服务信息服务业、软件业、咨询业、航运业等新兴产业,打造了一系列知名品牌。同时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将经营要素和主要业务同国际市场紧密联系,加速了非公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和海外上市步伐,非公有制经济逐步成为“走出去”的一支重要力量。2011年上海私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达946.02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8.67%。
3.天津市
坚持“以党组织建设为龙头,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以调处矛盾纠纷为抓手”,大力加强政企互动交流、涉法危机化解、和谐劳动关系协调“三个平台”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并于2005年成立了天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成为全国省(市)级第一家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服务保障的专门机构。2009年又建立了“天津市民营企业危机管理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共办理民营企业涉法危机诉求3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900余万元。在服务发展上,把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推动其“多生快长”,取得突破性进展。2011年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发展到2.176万家,创造税收225亿元,工业产值约占全市工业产值的30%,专利申请约占全市企业的70%,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到1063家,3600多家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了全市整体经济科技含量的提升。
4.广东省
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把重点放在政府职能转变上,出台《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9项、转移事项55项、下放事项115项、委托事项5项,简化了办事流程。积极探索缓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融资难的有效途径,成立省、市两级信用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和再担保服务;加强对成长型企业上市辅导,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加强银企沟通联系,增加企业贷款规模等。并在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出台了56条有力措施,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至2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进一步减免中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190多项广货市场开拓活动减税等高含金量的财政政策等,大大提振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信心,激发了非公有制经济活力。2011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户均创造增加值49.8万元,户均上缴税收7.94万元。
5.浙江省
通过抓党组织覆盖、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服务平台建设,强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并依托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三大国家战略平台和14个产业集聚区,以龙头企业培育、空间平台优化、重大项目带动、创新平台推动、政策要素支撑等“五大工程”为主要内容,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转型升级,国内外融合度不断提升。2011年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9872亿元,上缴税金3500亿元,吸纳就业916.55万人。
6.福建省
着力强化政策引导、改善融资环境、鼓励技术创新、推动转型升级,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集群化、市场化、品牌化发展。目前全省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主体的产业集群有38个,其中7个入选“中国百佳产业集群”,位居全国第5位;建成了一批辐射面广的区域性、全国性专业市场,形成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全省247件中国驰名商标和2665件福建省著名商标中,90%以上为非公有制企业所有。
7.江苏省
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高成长型企业培育和创新成果转化“三大工程”,着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尤其是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整体水平,培育了3.6万余家科技企业的创新企业集群。在全省54家国家级技术中心、745家省级技术中心中,非公有制企业占60%以上。坚持依托重点产业集群和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延伸主导产业链,形成一批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带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011年全省超百亿元产业集聚区达到149个,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支撑的发展格局。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25800亿元,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4.8%。
8.安徽省
通过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等,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组织开展“光彩耀江淮”、“百家民企进皖北”、新徽商回报社会感恩行动、同心工程等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致富思源、回报社会,共帮助39.6万贫困人口解决温饱问题,安置就业人员10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