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朗格情绪说

从前的人都以智的状态——知觉或观念——例如听见恶劣消息、看见鬼怪、身体受伤等为情绪的起点,其次为情绪本身,最后为机体状态及由情绪产生的动作。据此,情绪不过是一个假定——假定它是一抽象,介乎知觉(或观念)及生理的变迁中间。詹姆斯认为这种假定不能解释一切事实。他违反一般人承认的次序说:首先有知的状态,其次有机体及运动的扰乱,最后才有扰乱的感觉。这感觉便是我们所谓情绪。换句话说,身体的变迁可直接随刺激的知觉而起,情绪正是这种变迁的感觉。一般人常说:因为悲哀所以哭啼,因为愤怒所以殴打,因为畏惧所以战栗;詹姆斯则反其次序说:因为哭啼所以悲哀,因为殴打所以愤怒,因为战栗所以畏惧。当畏惧的时候,试压迫心的乱跳、呼吸的急促、筋肉的开展、四肢的战栗,以及脏腑的特殊状态,看畏惧还能存在否。当愤怒的时候,试免去胸膛的鼓胀、面部的血盈、鼻孔的扩张、牙齿的紧闭、声音的不连贯,以及各种冲动的倾向,看还能感觉愤怒否。当忧愁的时候,试停止眼泪、叹息、呜咽、气塞、痛苦,看所剩是一种什么状态。都不过是纯粹知的状态——暗淡、无色、冷静的状态。脱离肉体的情绪永远不能存在。

无论在常态或变态生活中,情绪往往不由任何观念产生。快乐可不由好消息而由饮酒产生。勇气可由酒精产生,饮酒以壮胆。吐根(南美热带植物,其根可作呕吐药)使人丧气。古有“合欢蠲忿,萱草忘忧”的话,想必也是实录。疯人往往“无故”(指不经过知觉或想象)而怒、忧,大起烦恼。其真正原因乃在身体以内。

詹姆斯的假定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但究难用试验证实。理想的被试者须内外感觉全失,唯运动力存在。然后觉察这人仍能经验情绪否。如能,则其说不攻自破。惜事实上寻不出这样理想的人。詹姆斯只能找出近乎理想的三人。三人都是寡情的,但情绪的生活不完全缺乏。其中一人曾发生极明显的惊讶、畏惧及愤怒数次。

自从詹姆斯学说公布后,有某医师报告他经手的病人中,有两人曾经丧失其周身感觉。两人也同是寡情的,但仍保存他们的羞耻、忧愁、惊讶、畏惧、憎恶(怒的代替)诸情绪。见《大脑》(Brain)杂志第四卷Berkeley的报告。

那末情绪发生以前,知觉直接影响身体一说就没有方法证明么?这又不然。诵诗,读英雄传记,听音乐,可立刻使全身战栗,心头乱跳、堕泪。听钢铁刮擦声,全身神经系受震动。有人看见血就可以晕倒。这都是知觉直接影响身体的证据。孟子记艺术的情绪说:“乐则生矣……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不知”二字妙,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活动的。换句话说,活动已有一会,我才发觉。使舞蹈发于乐生以后,哪有不知的道理。必是同时发生,所以注意不能兼到。近人陈蝶衣的歌词有“笑是愉快的前奏”一句,令人叹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