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叶汤
太阳病,先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问曰:新产妇人有三病,一者病痉,二者病郁冒,三者大便难,何谓也?师曰:新产血虚,多汗出,喜中风,故令病痉;亡血复汗,寒多,故令郁冒;亡津液,胃燥,故大便难。
产妇郁冒,其脉微弱,不能食,大便反坚,但头汗出。所以然者,血虚而厥,厥而必冒,冒家欲解,必大汗出。以血虚下厥,孤阳上出,故头汗出。所以产妇喜汗出者,亡阴血虚,阳气独盛,故当汗出,阴阳乃复。
产后中风发热,面正赤,喘而头痛,竹叶汤主之。
竹叶汤方:
竹叶12克,葛根15克,桂枝5克,炮附子5克,防风5克,人参5克,桔梗5克,生姜25克,甘草5克,大枣5枚。
温覆使汗出。颈项强者,炮附子加至8克;呕者,加半夏21克。
太阳病至此,则太阳中风、太阳伤寒、太阳温病之证全矣。
竹叶汤证之病理,概而言之,内则血虚津伤,外则风寒表郁也。
本证与桂枝加葛根汤证相比,两者同为太阳温病,然桂枝加葛根汤证仅为津伤而已,本汤证则为血虚津伤也。其表证较桂枝加葛根汤证轻,彼尚有轻微之恶寒,故曰恶风,本汤证仅为头痛而已,即使有恶风寒之症,亦极轻微;然其血虚津伤较桂枝加葛根汤证更重,故发热更甚,而面正赤。因二证同为表闭不开,故可见喘也;血虚津伤者,则口燥渴自不在言下也。
血虚津伤之人,以其血虚,故里多虚寒。胃肠虚寒之人则喜汗出,其理已于桂枝汤证处详解也。喜汗之人则表虚津伤,故易受风而病痉,其理已于葛根汤证处详解之。喜汗之人多津伤,胃肠缺津液之濡润,故常可见便秘,此即太阳病便秘之理,于桂枝汤处亦有详解。临床有“调和营卫、止汗、治便秘”之法,其理亦根于此。
竹叶汤之药理如下。
因本汤之血虚津伤程度较重,故用葛根之余,更加竹叶以清热生津。竹叶能清胃热而除烦,又能行血运而解表,兼能通水运而利小便,故为主药。用桂枝之余,更加附子、人参、防风、桔梗以助血运而解表,用生姜以助胃阳,其甚者更加半夏以温胃止呕,用大枣以补胃液,用甘草以安肠补液也。
桂枝加葛根汤证为太阳温病之轻者,本汤证为太阳温病之重者。其条文言产后者,欲人更明其血虚津伤之理。其所以治者,原不限于产后也。
其方加减:颈项强则更加附子之量者,以颈项强、汗出而津伤更甚也,故更增附子之量以温阳止汗也。此与桂枝加附子汤中加附子以治汗遂漏不止者同理。其呕加半夏者,欲用半夏以温胃阳止呕也。
历代前贤注解《伤寒杂病论》时,多谓太阳病一篇仅有桂枝汤、麻黄汤二汤。至曹颖甫先生之高徒姜佐景先生,于《经方实验录》中谓太阳病篇当有三方,即增入太阳温病之葛根汤类方也。余则谓太阳病篇当有四方,即当更加竹叶汤也。竹叶汤为葛根汤之进一步,其反面为竹叶石膏汤也。纵观《伤寒论》《金匮要略》二书之全文,仅此四方要求药后温覆,盖皆欲其血运趋表也。由此可知,竹叶汤等四方皆属外有表证也。余等从上面竹叶汤之病理、药理分析也可明白,竹叶汤为太阳病篇之第四方,其理由是十分充分的。
附:名医医案选录
邓某,女,40岁。分娩四五日,忽然恶寒发热、头痛,其夫以产后不比常人,恐生恶变,急邀余治。患者面赤如妆,大汗淋漓,恶风发热,头痛气喘,语言滞钝,脉象虚浮多弦,舌苔淡白而润,询得口不渴,腹不痛,饮食二便俱无变化。已产数胎,皆无病难,向无喘疾,而素体欠强。仔细思量其发热恶风、头痛,是风邪在表之候;面赤、大汗、气喘,为虚阳上浮之征;语言滞钝,乃气液两亏。明系产后中风,虚阳上浮之征。幸喜发病不久,尚可施治,若稍迁延,法难图也。观其脉象虚浮而弦,已伏痉病之机矣。当温阳益气以调其内,搜风散邪以解其外,偏执一面,证必生变。《金匮要略》云:“产后中风发热,面正赤,喘而头痛,竹叶汤主之。”乃师其旨,书竹叶汤原方一剂与之。淡竹叶三钱,葛根三钱,桂枝一钱五分,防风一钱五分,桔梗一钱五分,西党三钱,附片二钱,甘草一钱五分,生姜三片,大枣三枚,煎服。翌日复诊,喘汗俱减,热亦渐退,仍以原方再进一剂,三诊病已痊矣。(《湖北中医医案选集》)
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之然?以荣气不足,血少故也。
本条明言:里虚者不可发汗也。以其人外虽有麻黄汤证,若血与津不足,不可强发其汗。此与后文“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之理相近。此时若强发其汗,则津血伤之更甚,恐有他变,故宜先用小建中汤加归芪之属补其津血,待尺脉实后,方可用麻黄汤解其表也。许叔微《普济本事方》中有详细记述,医案见前文麻黄汤条下之“名医医案选录五”。
咽中闭塞,不可发汗,发汗则吐血,气微绝,手足厥冷,欲得蜷卧,不能自温。
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紧急,直视不能眴,不得眠。
“必额上陷脉紧急”一句,原来多断为“必额上陷,脉紧急”,但是李今庸先生认为,这种断句是错误的。因为衄家发汗后,阴重伤而邪独盛,引起寸口之脉紧急固属可有,但导致额部陷塌则未见之,亦未闻之也,故当以“必额上陷脉紧急”为妥。“陷脉”者,指骨陷中脉。“额上陷脉”,即两额角陷中之动脉,亦是古人候脉部位之一,且临床所见邪实的急性发热病人每有两额陷中动脉紧急而显于目视中者。
眴者,瞬也。直视不能眴,即眼睛直视而不能动也。
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粟而振。
亡血家不可发汗者,盖亡血之人已血亏津伤,复发其汗则血亏津伤更甚,不能温煦全身,故可见寒粟而振也。
汗多者必亡阳,阳虚不得重发汗也。
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疼,宜禹余粮丸(宜大承气汤)。
汗家,乃指阳明病多汗者也。以其时常胃热多汗,故谓之汗家。胃热多汗而复发其汗,则津伤更甚,故其人可见恍惚心乱、烦躁谵语、小便已、阴痛也。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汗出则四肢厥逆冷。
病人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
本条言胃肠素寒之人,若感外邪,则当先温其里,后解其表,或用少阴篇麻附细辛汤之属。若误发其汗,则更伤胃肠之阳,而致胃肠更为虚寒。若其人素有蛔虫寄生,因蛔虫有喜温避寒之特性,常因肠寒而上行扰动,故而吐蛔也。
诸脉得数动微弱者,不可发汗。发汗则大便难,腹中干,胃躁而烦,其形相象,根本异源。
厥,脉紧,不可发汗,发汗则声乱、咽嘶舌萎、声不得前。
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诸逆发汗,病微者难差;剧者言乱,目眩者死。
本节所言者,为血虚及津液内伤者禁汗之,盖汗与津血同源也。汗之则血与津更伤,可见种种血伤、津伤、津竭之变证也。其言身重与心悸同见者,乃气虚(即阳虚,动脉血运不畅也)。若兼见尺脉微,则为里虚寒不足也。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不在证治,拟欲攻之,犹当先解表,乃可下之。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病不除。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必死矣。
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自不同。而执迷用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实违。
寸口脉浮大,而医反下之,此为大逆。浮则无血,大则为寒,寒气相搏,则为肠鸣,医乃不知,而反饮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气,冷必相搏,其人即 。
趺阳脉浮,浮则为虚,浮虚相抟,故令气 ,言胃气虚竭也。脉滑则为哕,此为医咎,责虚取实,守空迫血。
成无己曰: 近于哕, 者但胸喉间气, 塞不得下通,然而无声也。若哕,则吃吃然有声者也,哕者成金也,胃受疾故哕。哕、 也,皆胃之疾,但轻重有差尔。虚寒相搏,反饮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气,冷必相搏,其人即 ,言其胃气虚竭也……然 者,正为水寒相搏,必曰小青龙汤去麻黄加附子而可矣。
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逆。
夫病阳多者热,下之则硬。
无阳阴强,大便硬者,下之则必清谷腹满。
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
太阳病,先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当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
本节所言者,乃治病最基本之三原则:
一、当其人表病而里亢时,当先解表,而后始能攻里,此乃顺其元气斡旋之序。若表证未罢而遽用苦寒之药以攻其里,则其人外则表热未罢,内则胃肠已寒,三焦津液内冷而外热,湿热交结而成结胸诸症,即为大陷胸汤证、小陷胸汤证,此其一也。又可见身体奋起抵抗,元气归里而见暴利之症,此即葛根芩连汤证、承气汤证也,此其二也。又或可见其人表证未罢,因误用清药抑制其抵抗力,且苦寒之药使三焦水运减缓而成水滞,则成外有表证、内有少阳水液积滞及肠部腑实之证,此所以小柴胡汤能治外感也,此其三也。故概而言之,即当先解表之后方可攻里。
二、若其人表病而里怯甚,即内见少阴证,外见太阳证。因其人里虚寒太甚,若仍循先表后里之顺序治之,恐人体不待表解而已亡也,故急当救里而用四逆汤。里温之后再用桂枝汤解表。若误下之,其救急者当白通汤或通脉四逆加葱白汤也。
三、若里虚寒不太甚而又受风寒所袭,则用表里同治之法。若其人里虚寒不甚而外为桂枝汤证,用桂枝加附子汤或桂枝汤治之,此其一也。此时若误下之,则协热而利,为桂枝人参汤证或附子泻心汤证也。若其人里怯不太甚,又外见麻黄汤证,则用麻黄附子甘草汤,甚或麻黄附子细辛汤治之,此其二也。若误下之,则里虚寒甚,而为白通汤证或通脉四逆加葱白汤证也。
以上治病之三原则,实教人治病之时当详察人之体气与证候,不可见证候而忘体气,只攻病而不顾人也。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本节所言者,乃判断太阳病经人体抵抗之后是否传变也。若脉静,则为表解热平而愈也;若欲吐、躁烦、脉数急者,皆里热之表现也,故曰其为传也;又若人抵抗力强,多能自愈而不传也。
其言“伤寒一日、伤寒二三日”之“日”者,为“候”也,即一个时间段。“一候”即七日也,故下文有“太阳病,头痛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一说。前文“病发于阳者,七日愈,病发于阴者,六日愈”所言,也是指病发于表者,以七日为一个时间段,病发于里者,以六日为一个时间段。此又可证之后文“黄疸病,当以十八日为期”一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