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大学英语教学要求与四、六级考试的改革

我国大学英语教学自1985年理工科大纲和1986年文理科大纲颁布实施至今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步。当时的大学英语大纲主要是针对全国重点大学而定的。其中许多指标当时在一般院校看来是不可企及的,对许多重点大学来说也是很难达到的。例如,阅读速度从1980年大纲的每分钟不到10个词(每小时2500~3000印刷符号)一下提高到每分钟50词(快速阅读的要求为每分钟70词),入学词汇量从700~800词提高到1600词。基础阶段学完应掌握的总词汇量从2200~2600词提高到学完四级(基础阶段要求)3800~4000词。听力语速从没有要求到定为每分钟120词。这些指标在当时的大学英语教学界中的大部分教师看来是近乎“大跃进”式的天文数字,对大学英语教学带来的冲击之大非亲身经历者不能体会。但是仅仅过了10多年,这一切就已成为历史。比如听力语速在1993年的《中学英语教学大纲》中就已成为高二的指标。四级的阅读速度到1999年的大纲已调整为每分钟70词(快速阅读的要求提高到每分钟100词)。我国大学英语教学的发展之神速和我国大学生英语水平变化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那么这一切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呢?可以说,1987年出台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和随后出台的六级考试功不可没。全国范围内施行的四、六级考试对大纲的贯彻实施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也可以说,没有四、六级考试,就没有我国大学英语教学今天令人瞩目的成就。1987年第一次举行四级考试时主要是重点院校学生参加,非重点院校学生很少参加。但是不到20年,每年参加四、六级考试的学生人数已由最初的数十万人增加到900多万人。参加考试的学生早已不限于重点高校的学生,非重点高校、专科院校、成人高校甚至有些省市的高中生和社会考生也加入到四、六级考试的队伍当中来了。正是这样庞大的考生队伍推动了四、六级考试的发展,也正是这支越来越庞大的考生队伍使四、六级考试逐渐为社会所认可,其成绩成为众多用人单位评价大学生英语水平的标杆。这又进一步扩大了四、六级考试的影响。尽管十几年来人们对四、六级考试有种种看法,但是在广大大学生的积极参与下,在全社会的积极关注中,通过题型和分值计算的改变,四、六级考试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为我国的英语考试走向世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使这一考试受到了国际考试界和英语教育界的关注。

但也正是这样超大规模的考生队伍和社会对四、六级成绩的过分关注,使得四、六级考试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有些院校过分强调四、六级考试的通过率,甚至把四、六级考试成绩与毕业或学位证书直接挂钩,或把通过率作为衡量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生们刚从高考的应试中解放出来,又为了通过四、六级考试,再次陷入了应试怪圈。这给学生造成了极大压力,也使得大纲所提出的对英语综合能力的培养成为一句空话。四、六级考试成为众矢之的就不足为奇了。

根据我国大学英语教学的现状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对大学生英语能力的要求,2004年2月颁布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要求》)提出:大学英语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1985年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提出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听和译的能力以及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使学生能以英语为工具,获取专业所需要的信息,并为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打下较好的基础。1999年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修订本)》提出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和一定的听、说、写、译能力,使他们能用英语交流信息。大学英语教学应帮助学生打下扎实的语言基础,掌握良好的语言学习方法,提高文化素养,以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

对比可知,1999年的大纲提高了说、写的地位,增加了对学习方法和文化素养的要求,而新的要求则进一步突出了听、说的重要性。大纲或《要求》是教学安排、教材编写、教学质量检查的依据。那么,四、六级考试是不是和大纲与时俱进的呢?从近几次四、六级考试题型可知,四、六级考试的改革已经大大滞后于大纲要求的变化。例如,2003年6月的四级考试,阅读题的分值高达50%,2002年12月的复合式听写是一篇科技性较强的书面语文章,要求考生记下的一些词,超出了绝大多数考生的知识范围,如catch用作名词,含义为“捕鱼量”。实际上,尽管四、六级考试增加了一些题型,但其主要题型仍在沿用16年前的模式:听力20分,阅读40分,词汇和结构15分,完形或简答(阅读类)或翻译或听写(但有听写就一定有完形,从而去掉听力选择10分)10分,写作15分。选择题至少占75%,主观题至多占25%。这样的比例,作为考生,如果他不重视阅读和语言知识,显然他是在拿自己的成绩(甚至学位或毕业)开玩笑;作为老师,如果他不重视阅读和语言知识的教学,他就是对学生的将来不负责任。考试指挥棒的副作用由此暴露无遗。

测试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环节。关键问题是怎么考,考什么。科学合理的测试将有利于促进教学改革和学生能力的培养;反之则会扭曲测试的目的,冲击正常的教学,阻碍教学改革的进程,误导学习的方向。由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大学英语四、六级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刻了。

那么,四、六级考试究竟应该怎样改才能适应新的《要求》和新的形势呢?对大多数非英语专业的大学生来说,学习英语的目的不是学习英语知识,而是把英语作为交际的工具,为了能听、能说、能读、能写、能译,因此知识性的内容在今后的考试中不应该再占主导地位,必须改变阅读+语言知识为主的考试模式。新的《要求》对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四、六级考试应该对此有所反映。

听力考试的改革是重中之重。提高听力的目的是听懂交际中对方的意思。今后大学生工作中对听的要求主要是能听懂日常会话和与他们专业有关的内容。那么听力考试的改革就应以会话材料为主,而且应该是当代英语,尤其是美国英语的日常会话材料,而不应是某个专业的内容,因为四、六级考试针对的是学习不同专业的全国大学生,而不仅仅是历史、哲学、海洋科学、医学专业的大学生。这些大学生当然应该懂得许多与他们专业无关的科普知识,但那对只有4000多个英语单词词汇量的非英语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主要还是从中文书籍中获得这些科普知识。四、六级考试不必把自己根本无力承担的任务揽过来,至于与他们专业有关的知识,那是他们在高年级时从专业英语和专业教材中才能学到的。因此听力部分的内容应该是日常会话材料和演讲材料(也应是涉及非科技的、一般内容的材料)。会话材料可以选择长一点的,考生能听懂就行。听写题应该保留,因为它有助于培养记忆力和记笔记的能力。为了考试,学生当然会应试,但为了应付以当代英、美的日常会话为主要内容的考试,学生们自然会多听类似的材料,听得多了,日常会话时说的能力自然会有所提高,不会在出国时再让外国人觉得中国人的英语还是老掉牙的英语了。同时,听力的分值也应该有所提高。为出国人员设立的PETS-5中听力占30%,并规定达不到听力分数的60%(18分)就不发考试合格证(不管总分多高),为什么四、六级考试不能采用这一方式呢?考虑到四、六级考试的广泛性,听力分值可以占总分数的30%,但听力成绩应该达到听力分值的50%,且总分合格才发合格证书。仅这一项改革措施,就可以把学生的注意力从阅读和语言知识中解放出来,并将促进说的能力的提高。

阅读题的难度一直引起广泛争论,近年来阅读题的干扰度越来越大,四、六级的阅读测试考查的已经不单单是阅读技能,许多题的设计已经近乎文字游戏了。许多考生反映在考试时文章看了三四遍,内容都可以翻译出来了,但就是不知道该选什么,从他们对文章内容的复述中也可以知道他们确实看懂了。在考试时他们能读好几遍,说明他们的阅读速度已达到甚至超过了大纲的要求,看不懂的原因显然与干扰项过于刁钻有关。因此阅读题型的改革恐怕首先应该改变目前的两三百字的豆腐干式的短文,阅读题的总分值可以降低到30%,但文章长度却可以大大增加,不再设置过偏的干扰项。考生只要能抓住文章的中心大意和主要细节,通过应试提高阅读能力和阅读速度,考试的目的就达到了。

语法和词汇题在大规模的考试中应占一定比例,目前的分值基本合理,问题出在这些题所测试的语言点上。例如,2003年6月的四级卷中考了错综条件句,但是这一用法在学生现在和今后的工作中能碰到几次,真有必要经常考吗?六级考试中的改错题历年平均分都不高,难道真的是学生的水平不高吗?TOFEL也只采用四选一的指错题,我们的六级却要在篇章中采用无选择式的题型,不仅要指出还要改正错误,有必要吗?写作除了少数年份有图表式的,绝大多数为三段式的文章,学生为应考,根本不注意日常应用文的写作,结果考试指挥棒的作用明显束缚了学生写作能力的发展。连自考等考试都有应用文写作,四、六级却没有,说得过去吗?

四、六级考试一直强调信度,但是它却忽视了效度和难度的变化,如果让同一批学生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做不同年代的四、六级题和TOFEL题,结果会怎样?做四、六级题的分数差异显然无法和做TOFEL题的分数差异相比,做四、六级题的分差明显不合理,而做TOFEL题的分差在统计学上是可以接受的。为什么?四、六级题的难度随着时间的流逝提高了很多,而TOFEL题的难度并没有太大的变化。难道是四级的要求大大提高了吗?非也。词汇量从1985年到1999年仅提高了200词,其他指标的变化也不大。因此结论只能是:试题的难度提高了。对此变化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如果四、六级考试的难度总是随着学生英语水平的提高而提高,那么提高了难度的四、六级还能叫四、六级吗?恐怕应该另设八级、十级才更为合理。

目前的口语考试仅在全国部分中心城市另行举办。这对没有考点的考生是不公平的。但仅由考委会对如此众多的考生组织面对面的口试也是不可能的。那么可不可以把口试放权给各省份,甚至给各高校,考委会只需负责命题和定期的检查?另外,TOFEL、GRE等都有机考,面对每年大量的考生,四、六级考试是否可以走机考的路也是值得探讨的课题。

如此大规模的四、六级考试已经成了我国英语教育界值得自豪的品牌,因此在目前阶段坚持进行四、六级考试毋庸置疑是正确的。但是如果四、六级考试故步自封,沉醉于过去的辉煌,那就会妨碍我国大学英语教学蓬勃发展的进程。因此,只有与时俱进,四、六级考试才会有更大的发展,才能继续为我国大学英语教学做出贡献,才能在国际英语教育界产生更大的影响。

以上看法和意见只是一己之见,这里只想抛砖引玉,不当之处恳请专家、学者和广大教师批评指正。


(本文发表在《中国大学教学》,2004年第11期,作者:黄建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