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 平面工具

创建基准平面,主要有以下3种方式。

菜单:选择“菜单”→“插入”→“基准/点”→“基准平面”命令。

功能区:单击“主页”选项卡“特征”组中的“基准平面”按钮

对话框:在相关对话框中单击“平面”按钮

执行上述操作后,系统打开如图2-36所示的“基准平面”对话框。

图2-36 “基准平面”对话框

“基准平面”对话框中的选项说明如下。

类型:各选项说明如下。

自动判断:系统根据所选对象创建基准平面。

点和方向:通过选择一个参考点和一个参考矢量来创建基准平面,如图2-37所示。

图2-37 “点和方向”示意图

在曲线上:通过已存在的曲线,创建在该曲线某点处和该曲线垂直的基准平面,如图2-38所示。

图2-38 “在曲线上”示意图

按某一距离:通过和已存在的参考平面或基准面进行偏置得到新的基准平面,如图2-39所示。

图2-39 “按某一距离”示意图

成一角度:通过与一个平面或基准面成指定角度来创建基本平面,如图2-40所示。

图2-40 “成一角度”示意图

二等分:在两个相互平行的平面或基准平面的对称中心处创建基准平面,如图2-41所示。

图2-41 “二等分”示意图

曲线和点:通过选择曲线和点来创建基准平面,如图2-42所示。

图2-42 “曲线和点”示意图

两直线:选择两条直线,若两条直线在同一平面内,则以这两条直线所在平面为基准平面;若两条直线不在同一平面内,那么基准平面通过一条直线且和另一条直线平行,如图2-43所示。

图2-43 “两直线”示意图

相切:通过和一曲面相切,且通过该曲面上点、线或平面来创建基准平面,如图2-44所示。

图2-44 “相切”示意图

通过对象:以对象平面为基准平面,如图2-45所示。

图2-45 “通过对象”示意图

系统还提供了YC-ZC平面、XC-ZC平面、XC-YC平面和按系数4种方法。

平面方位:使平面法向反向。

偏置:选中“偏置”复选框,可以按指定的方向和距离创建与所定义平面偏置的基准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