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时期
大约从60万年以前开始至公元前21世纪止,经历了漫长的时光。在原始社会中,人类曾经历过原始人群、母系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三个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以来大量的考古发掘工作,已经揭示出了这三个社会发展阶段的基本面貌。当时的人类过着共同劳动、共同分配和消费的原始共产的社会生活。初期的社会生产为采集野生植物,以后发展为进行渔猎以及原始农业。使用的生产工具为石器,并经过了旧石器(打击形成的石器)和新石器(磨制出来的石器)两个阶段,有石斧、石凿、石锛、石刀、石箭镞等类型的工具。同时也有少量骨器。生活用具主要为陶器。
原始人群时期,人类尚不能大规模地改造自然,只能利用自然条件解决居住问题,多选择近水、近猎场的山洞居住。例如,50万~40万年前生活在北京周口店一带的北京猿人,即曾集体居住在天然山洞里(图1)。原始人群居住的山洞在河南、辽宁、湖北、浙江等地皆有发现,说明洞居是一种普遍现象。据文献记载,在南方潮湿、多猛兽的地区,原始人群也可能居住在树上。
图1:北京周口店原始人洞穴
距今四万年左右,中国原始社会逐渐进入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到了六七千年前,中国母系氏族公社发展到了兴盛阶段,农业生产使人们定居下来,选择土层丰厚的黄土地区挖掘横穴或竖穴,用木材构筑简单的屋顶,作为居住的地方,并且形成村落。从此开始了人类有目的的营造活动,再也不受天然洞窟的局限,穴居提高了原始人群择居的自由度。由于黄河流域所处的有利自然条件,原始氏族村落大量地在这些地方涌现出来。例如陕西西安市附近的半坡遗址(图2)、陕西临潼的姜寨遗址等,都是典型的原始氏族村落。
图2:陕西西安半坡遗址
约在5000年前,中国黄河、长江流域一带的母系氏族公社先后进入父系氏族公社。居住建筑有的已经完全建立在地面上,形成了真正意义的居住建筑。除了圆形、方形以外,还有“吕”字形平面以及三至五间房连在一起的形式。在中国的其他地区,由于地理和气候条件的不同,也出现了许多不同结构的房屋。如南方湖滨地区有在密集的木桩上构筑的房屋,江西一带有脊长檐短、呈倒梯形屋顶的房屋,内蒙古地区有用石块砌成的圆形小房等。
中国北部地区房屋的结构,基本上是采用木构件互相搭接,以绳或藤条绑扎方法固定的。屋顶为草泥顶,墙壁多为木骨泥墙。南方地区也出现了原始的榫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