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税务硕士(MT)[专业硕士]考试专用教材
- 圣才电子书
- 998字
- 2021-05-27 10:30:51
第四节 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
一、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
我国税收管理机构设置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依法设置,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依法、精简、效能、统一的要求,明确权限,严格遵循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的规律和现实需要,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各级机关机构设置,为强化税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组织保障。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的原则。按照有利于征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科学界定机构职责,明晰部门业务界限,做到职责分明,权责统一,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制约。
3.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依法规范的前提下,按照有利征管、降低成本、提高效能的要求,根据本地区经济、税源、地域等情况,合理设置机构。
二、我国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
我国在税务机构内设部门的设置上采取的方式是:在中央和省级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上采取按税种进行设置,在基层税务机构的设置上采取按职能设置的管理模式。
按照税收管理体制、税制体系和税收收入的归属,分为税务机构、海关和财政部门三大税收管理机构。关税、船舶吨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来履行管理职责;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财政部门来履行管理职责,目前,大部分地区已转为由税务机关管理;海关、财政部门管理以外的其他税收,均由税务机关来履行管理职责。
我国在中央设置国家税务总局,下设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大征收管理机构,分别履行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的管理职责。
1.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正部级直属机构,为中国最高税务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的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2.省级及省以下国家税务局
省级国家税务局是国家税务总局直属的正厅(局)级行政机构,是本地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局长、副局长均由国家税务总局任命。
省以下国家税务局根据垂直管理的原则,由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干部和经费实行直接管理。
3.省级及省以下地方税务局
省级地方税务局是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主管本地区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一般为正厅(局)级行政机构,实行地方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省以下地方税务局实行上级税务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