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闻传播的要求

4.1 复习笔记

一、新闻传播的真实要求

1.新闻传播的真实性

(1)真实性的定义

新闻传播的基本要求有五个,即真实、客观、公正、全面、快捷。

新闻传播的真实性,指新闻报道与所反映客观事实的一致程度。新闻报道是客观事实在传播者头脑中的反映所形成的映象,并通过某种符号向受传者发布的物化产物。

(2)新闻传播必须真实的理由

传受双方都要求新闻传播的全过程实事求是,不增添任何附加的成分。

新闻传播基本规律要求,只有通过提供真实的新闻报道,才能实现新闻传播的使命。

如实报道新闻,是实事求是认识路线在新闻传播中的运用,也是这一科学方法论对新闻传播工作者的要求。

(2)新闻传播真实性的科学含义

要求做到事实真实,即新闻报道中每一项事实,都做到完全准确无误,持之有据。

要求做到总体真实,即不仅新闻传播的某一个事实,新闻媒介上的某一个报道是真实的,而且要求新闻报道的全部事实,新闻报道中的事实与实际生活中的同类事实,要完全一致。

要求能够通过事实的报道,揭示该事实发生、发展的原因及其本质。

2.防治失实新闻

从思想上认识新闻失实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懂得真实是新闻生命的意义,把新闻失实现象提到重要位置加以重视和切实防治。

从制度建设人手,建立健全严格的防止失实报道出笼和严惩造假的规章制度。

做好新闻报道队伍的组织整顿工作,把品行不端、弄虚作假者从中清除出去。

推动新闻立法,运用法律武器,同通过假新闻谋私的不良现象作斗争,制裁造假者。

整顿党风,淳化民风,要求领导机关和主要领导人带头提倡真实新闻,反对虚假报道。

3.坚持真实性要把握的各项关系

对社会生活中的真善美和假恶丑要有辩证认识,既不以俊遮丑,又不以偏概全。

正确处理主流和支流、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

对各种事物及其信息量的新闻传播要有适当的科学调控。

对新闻传播的事实要有相应的道德标准考量。

对新闻传播效果要权衡利弊、全面把握。

二、新闻传播的客观要求

1.新闻传播的客观性

(1)客观性的定义

新闻传播的客观性,指新闻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如实报道的特性。

(2)新闻传播必须客观的原因

新闻所报道的是新近发生的事实。事实可以是丰富多彩、多种多样的,但它们都是客观实在物,都是人们可以感知的。

只有客观传播的新闻才有力量。

通过客观报道而显示的新闻倾向性,易于与乐于被收受者接受,从而实现传播者的功利目的。

客观地报道新闻,是新闻工作者的一项基本功,是新闻记者成熟的标志之一。

(3)新闻客观性的含义

从内容上看,新闻传播的客观性是指新闻传播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或客观上正在发生与发展的事实。

从形式上看,新闻的客观性要求通过新闻事实的客观叙述等手段,运用事实自身的逻辑力量显现新闻传播的倾向性,即作者的立场观点不是通过作者自己的直接讲话,而是依靠事实的客观陈述表达出来的。报道者应善于寓褒贬于客观叙述之中,而不随意加以主观的解释。

(4)客观性与立场、客观主义的关系

客观与立场并不矛盾,新闻报道者的立场与倾向,通过客观报道,即通过对事实的精心选择与组织,通过对事实的忠实而具体的陈述和分析,完全可以甚至更加出色地表达出来,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

客观主义原则,是主张新闻只记录发生的事实,有闻必录,不主张对新闻事实进行选择与组织。客观报道原则同客观主义是有根本区别的。客观主义的做法,或者是不负责任,对受众不加正确引导;或者是别有他图,在所谓“不党不私”、“不偏不倚”的口号下,传播错误的信息与主张。

三、新闻传播的公正要求

1.新闻传播的公正性

(1)公正性的定义

新闻传播的公正性,指新闻媒介为争议双方提供平等利用媒介的机会。公正性也叫“公平原则”或“平等原则”,公正性也包括传播者对新闻事实持不偏不倚的中立立场。

(2)新闻传播必须公正的原因

传播者与媒介的社会责任,是向受众提供客观存在的事实和时人对它的种种评价的客观情况。

媒介是全体公民嘹望社会的公共管道,传播者应向公众提供平等的机会,使公众以同样的交换条件取得传媒的使用权。

(3)公正性的含义

新闻传播者不以一己之立场,片面地报道事实,只提供自己赞成一方的意见,压制、不报道或歪曲另一方的事实或意见。

传播者不以一己之立场选择、报道与评价、解释事实,并且通过这种选择与解释误导受众,造成对部分不同意见者的压力与损伤。

新闻传播者不以一己之立场,剥夺部分人利用媒介传播自己赞同的事实与意见的权利与机会,使媒介的性质由“社会公器”蜕变为“个人私器”。

(4)不公正报道的表现

偏袒一方,压制另一方。

强扭事实,片面报道。

主观武断,强加于人。

不给更正,难以申辩。

作者有权,读者无权。

四、新闻传播的全面要求

1.新闻传播的全面性

(1)全面性的定义

新闻传播的全面性,指新闻传播中提供各方面的事实、情况、意见,不片面报道和隐匿事实与信息。

(2)新闻传播必须全面的原因

只有向受众全面地提供事实与情况,尤其是看法对立的事实与情况,才能保证新闻传播的宏观真实与客观公正。

全面报道事实,全面提供各方面情况与意见,有助于受众了解全局,认识事物整体,知晓事件全过程,从而从根本上实现新闻报道的最终目的。

全面报道与评论事实,是传播工作者的社会责任。

(3)全面性的含义

对一件新闻事实(事件)的报道过程要完整,情节要详尽,尤其是对不可或缺的重要过程与情节,必须作出细致的报道,实在无法提供有关情况者,要作出交代或说明。

对一种社会现象的报道,要提供纵向与横向的全方位材料与分析,既不隐恶显善,也不隐善显恶,使公众毫无障碍地获得关于这些社会现象的整体资讯和全部看法,以便通过独立的观察与思考,得出他们自己的印象与结论。

对有争议的问题的报道,要全面顾及和充分报道各种情况、意见与看法,即使是少数人的意见,或者在传播者看来是错误而不加认同的意见,也应无保留地向公众公开报道,而不是将自己的看法强加于社会公众。

(4)新闻报道不全面的表现

报道事实,只顾一部分事实,忽略另一部分事实。

评论事实,只讲一面,无视另一面。

分析报道社会现象,只注意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

(5)全面性与典型报道

典型的选择,同全面把握整体情况,将各方面事实进行反复细致的比较分析是分不开的。重视典型不等于不要综合。综合报道可以为受众提供广泛的、全方位的情况,也是不可缺少的报道形式。

五、新闻传播的快捷要求

1.新闻传播的快捷性

(1)快捷性的定义

新闻传播的快捷性是指新闻传播必须迅速及时。快捷性可以用时间性与时效性来概括。时间性指新闻发布与新闻事实发生之间的时间差。时距越小,传播效果越好。时效性指事实发生与作为新闻事实予以报道的时间差,同新闻面世以后激起的社会效果的相关量,即新闻产生应有社会效果的时距限度。

(2)新闻传播必须快捷的原因

新闻报道是瞬间的变动的事实,这瞬间的变动不及时抓住,时过境迁,事实就会不再依旧。

新闻事实是层出不穷的,追求更新的事实,是新闻传播工作者的天职。只有快捷,才有可能抓住新近变动的事实。

受众要求及时获知外界刚刚发生的变动。受众只有及时了解外界的变动,才能尽快地认识和适应甚至利用这种变动。

4.2 课后习题详解

1.新闻传播真实要求的含义与操作举措。

答:(1)新闻传播真实要求的含义

新闻传播的真实性,是指新闻报道与所反映客观事实的一致程度。其科学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要求做到事实真实,即每一个具体分析的新闻报道中的每一项事实,都做到完全准确无误,持之有据。

要求做到总体真实,即不仅新闻传播的某一个事实,新闻媒介上的某一个报道是真实的,而且要求新闻报道的全部事实,新闻报道中的事实与实际生活中的同类事实,要完全一致。

要求能够通过事实的报道而揭示该事实发生、发展的原因及其本质。

(2)在具体操作中,要坚持新闻传播的真实性就应避免发生新闻失实的现象

针对造成失实新闻的成因,在防治上可以从下列几项着手:

从思想上认识新闻失实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懂得真实是新闻生命的意义,把新闻失实现象提到重要位置加以重视和切实克服。

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严格的防止失实报道出笼和严惩造假的规章制度。

做好新闻报道队伍的组织整顿工作,把品质不良、弄虚作假者从中清除出去。

推动新闻立法,运用法律武器,同通过假新闻谋私的不良现象作斗争,制裁造假者。

整顿党风,淳化民风,领导机关和主要领导人带头,提倡真实新闻,反对虚假报道。

2.新闻传播客观要求的含义与操作举措。

答:(1)新闻传播客观要求的含义

新闻传播客观的客观性是指新闻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如实报道的特性,包括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

内容上的“客观”指新闻所报道的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人物或事件。

形式上的“客观”,是指新闻所显示的倾向性,不是通过作者自己的直接讲话,而是依靠事实的客观陈述表达出来,是通过其所报道的事实的逻辑力量实现的,即作者采用的是“客观陈述”的方法。

(2)在具体操作中,客观报道在操作上有这样的规范:

以倒金字塔方式在第一段简述基本事实;

以五个W报道;

以第三人称语气报道;

引述当事人的话;

强调可以证实的事实;

不采取立场;

至少表达新闻事实的两面。

3.新闻传播公正要求的含义与操作举措。

答:(1)新闻传播公正要求的含义

新闻传播的公正性,是指新闻媒介为争议双方提供平等利用媒介的机会,所以公正性也称“公平原则”或“平等原则”;公正性也包括传播者对新闻事实持不偏不倚的中立立场。

新闻传播公正性的含义,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要求:

新闻传播者不以一己之立场,片面地报道事实,只提供自己赞成一方的意见,却压制、不报道或歪曲另一方的事实或意见。

传播者不以一己立场与观点选择、报道与评价、解释事实,并且通过这种选择与解释误导受众,造成对部分不同意见者的压力与损伤。

新闻传播者不以一己之立场,剥夺部分人利用媒介传播自己赞同的事实与意见的权利与机会,使媒介的性质由“社会公器”蜕变为“个人私器”。

这三者也可换一种正面的叙述,即新闻传播公正性的含义:传播工作者负有社会责任与职业道义,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地从媒介获得资讯,发表意见,进行申辩和反对他人观点的权利与机会,传播工作者不享有传播自己个人意见与片面事实,并以个人意见与片面事实压制他人意见与其他事实公开传播的特权与自由。

(2)新闻传播公正要求的实际操作举措应做到避免以下几种具有代表性的不公正报道:

偏袒一方,压制另一方。

强扭事实,片面报道。

主观武断,强加于人。

不给更正,难以申辩。

作者有权,读者无权。

以上五个方面的不公正报道,均需引起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同时,还应注意处理好新闻的公正性与倾向性的关系,在坚持公正性的前提下,变现新闻传播的倾向性。

4.新闻传播全面要求的含义与操作举措。

答:(1)新闻传播全面要求的含义

新闻传播的全面性,就是向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整体的而不是零星的、正确的而不是歪曲的事实、情况和意见。从一般意义上看,全面是指从历时和共时两个向度上,提供各方面的事实、情况、意见,不片面报道和隐匿事实。具体而言包含以下几个要点:针对个体事实报道的全面性;针对同类事实报道的全面性;针对一定时空范围内所有事实报道的全面性。

(2)新闻传播全面性具体操作中的要求

对一件新闻事实(事件)的报道过程要完整,情节要详尽,尤其是对不可或缺的重要过程与情节,必须作出细致的报道,实在无法提供有关情况者,要作出交代或说明。

对一种社会现象的报道,提供纵向与横向的全方位材料与分析,既不隐恶显善,也不隐善显恶,使公众毫无障碍地获得关于这些社会现象的整体资讯和全部看法,以便通过独立的观察与思考,得出他们自己的印象与结论。

全面不能停留在对事实表面现象的全面罗列上,还应力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揭示事实的本质达到一定的深刻程度,使人们对新闻事实本身本质的多面性和多层次性达到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3)针对实际的新闻传播情况,全面要求还有两个需要特别强调的方面

全面必须是包含对负面新闻时事报道的全面,尽管“报喜不报忧”或“报忧不报喜”在全面原则面前都是不对的,但就中国的实际而言,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报喜不报忧的现象。

对有争议的问题的报道,全面顾及和充分报道各种情况、意见与看法,即使是少数人的意见,或者在传播者看来是错误而不如认同的意见,也应无保留地向公众公开报道,而不是将自己的看法强加于社会公众。

5.新闻传播快捷要求的含义与操作举措。

答:(1)新闻传播快捷要求的含义

新闻传播必须迅速及时,即新闻传播具有快捷的特点与要求。这种要求,可以用时间性(快捷性)与时效性来概括。

时间性是指新闻发布与新闻事实发生之间的时间差(时距),时距越小,传播效果越好,也就是该新闻传播越具价值。

时效性大致上也是这个意思,只不过侧重表达传播时间与传播效果的关系,其中还要考虑传播环境的外在因素,从理论上看,时效性指事实发生与作为新闻事实予以报道的时间差(时距),同新闻面世以后激起的社会效果的相关量,即新闻产生应有社会效果的时距限度。

(2)新闻传播快捷要求的操作举措

新闻传播要求快捷及时,抢新闻自然成为新闻运作中的题中应有之义。从字面上看,“抢新闻”的意思指传播工作者要尽量快捷地发现新事实,在第一时间报道新近发生的变动。

但是,新闻工作者对此有不同的操作。主张要抢,但又反对惟快主义,对于什么情况下要抢,什么情况下不抢,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注意报道时机。报道时机,是指现实生活中潜存着的有利于某项报道获得良好效果的机会。一项报道发表的时机得当,会引起受众的兴趣与重视,反之则可能使受众的兴趣减弱,甚至产生错觉、误解和反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传播实践告诉人们,选择报道时机,应注意发表时的环境与背景,受众的兴趣和注意的变化,此外还要考察是否与实际生活与重大政策等步骤相配合,既不要超越发展的阶段,也不要落后于工作的开展,更不能由于抢新闻而给实际工作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