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查性纪录片研究(新闻传播学文库)
- 莫常红
- 2850字
- 2020-08-29 19:34:29
一、调查性纪录片的定义
(一)纪录片的概念
存在先于本质。本质与意义不是事物出现的时候就生而具有,而是在人类个体的社会化以及人类总体的发展进程中逐渐生成和建构起来的。因之,征诸人类认识与文化的发展,总是先期存在一些事物和现象,人类的理性随之展开认识、归类、分析、定位,或科学或艺术地掌握人类外部的世界和人类内部的世界。
信息传播如此,报刊、广播、电影这些媒介的诞生与传播也复如此。在人类还没有充分认识某一类现象和事物之前,这一类现象和事物已经自在地存在着了。在“故事片”和“纪录片”的概念还没有出现之前,先行者们以他们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开始用活动影像记录人们的感官经验和对世界的认识。
卢米埃尔拍摄《火车到站》和《工厂大门》,记录的是摄影机前的物理现实,是对当前事物的忠实的记录。因此,电影诞生初期,最方便摄影机摄录的是真实的生活,而不是虚构的安排的故事。法国电影史家乔治·萨杜尔认为,电影戏剧的真正诞生直到乔治·梅里爱手中方才实现。“他系统地将绝大部分戏剧上的方法如剧本、演员、服装、化妆、布景、机关设置,以及景或幕的划分等等,应用到电影上来。”[1]梅里爱拍摄的《贵妇人的失踪》(1896)、《灰姑娘》(1899)、《月球旅行记》(1902),明显不再拘泥于现实的生活,而是通向充满想象的艺术的世界。
1922年,北极探险家罗伯特·弗拉哈迪(Robert Flaherty)用这种方法拍摄了一部完整的长片《北方纳努克》。1926年,英国人约翰·格里尔逊(John Grierson)在《太阳报》上发表了一篇评论《摩阿拿》(弗拉哈迪拍摄的另一部影片)的文章,其中使用了“documentary”一词,认为影片“是对一位波利西亚青年的日常生活所做的视觉描述,具有文献资料价值(记录性)”。根据词源学,“具有文献资料价值”的文档或资料,是原始的、最初的或官方提供的信息,可以用作证据,它兼具“记录性”和“记忆性”。也就是说,当拍摄者记录下摄影机前的物理现实时,这些视觉的资料就可以封存起来,成为国家或民族甚至人类的记忆,成为他日可供考证与征信的历史。
格里尔逊虽然对《摩阿拿》推崇有加,对弗拉哈迪也尊敬有礼,但他对纪录电影的观念与弗拉哈迪并不相同。在《纪录电影的首要原则》一文中,格里尔逊发表了自己独特的观点:“对现实的创造性处理。”他认为,那些在遥远的国度因猎奇而拍摄的影片不足为训,那种浪漫的新卢梭主义是在逃避现实,因此,他主张要把投向遥远世界的镜头对准门前台阶的石头;之所以要进行“创造性处理”,是因为艺术不是一面镜子,而是一把锤子:拍摄者要超越对日常生活、表象世界的肤浅描述,凭借崇高的社会责任感,用诗意的、意象主义的处理手法,通过讲述故事来阐明主题。[2]纪录片拍摄者首先是宣传员,其次才是影片摄制者。格里尔逊视纪录片为“讲坛”,谆谆告诫他的学员不要成为唯美主义者,而要不断启蒙人们,教育公民追求美好的生活。
从弗拉哈迪(《北方纳努克》)到格里尔逊(《漂网渔船》),从维尔托夫(Dziga Vertov,《持摄影机的人》)到伊文思(Joris Ivens,《雨》《桥》),从帕尔·劳伦斯(Pare Lorentz,《开垦平原的犁》)到莱尼·里芬斯塔尔(Le-ni Riefenstahl,《意志的胜利》《奥林匹亚》),早期的纪录片先驱在开垦着纪录片的领地,他们开创了不同的语言、风格与表达方式,而物质的进步、技术的革新又推动着纪录片克服早年的障碍和局限,因而纪录片的内涵在不断丰富,纪录片的概念和定义也在不断变动之中。
何谓纪录片,因此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对于格里尔逊之“创造性处理”中的“创造性”,人们也有不同的理解和阐释。在理查德·巴萨姆看来,纪录片制作者“以尽可能忠实于实际的形式呈现实在的物理现实……(他或她)创造性地记录并阐释这个世界,而在实质上又不对其做任何改动”。美国学者比尔·尼可尔斯(Bill Nichols)则把电影分成达成心愿、再现社会这两类。他认为,每部电影都是一部纪录片,达成心愿的影片是通常所说的故事片,再现社会的影片则是非虚构的影片。虚构的故事片将人们带入虚拟的情景,让人们自动地缴械投降放弃怀疑;而非虚构的纪录影片,因为和观众达成默契,人们信任地认为影片的声音、影像和它们记录的对象之间有一种可靠的索引关系。这种“索引关系”,是从观众的观影经验出发确定下来的一种认识,一种情感纽带。从生产到传播的整个链条来说,人们都在确保、确认、确信这样一种“索引关系”:无论现实还是历史,都和构建起来的影像世界一一对应起来。因此,在创造它、感知它的人心目中,和虚构的文艺创造不同,纪录片真实地再现和反映了过去、现在,乃至将来的世界。
(二)“调查”的内涵
调查,就是调查者主动地参与行动,投身其中,沿着事物或事件留下的蛛丝马迹,追本溯源,寻找答案或真相。这里有调查者、调查对象、调查方法和调查结果。无疑,作为结果的答案或真相并不自发、自动地敞开与呈现,它需要调查者克服重重困难,利用各种调查手段,以期接近、揭开、达成最终的调查结果。人们对调查性报道的理解各有侧重,但总的来说,调查性报道一般需要满足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第一,与公共利益相关。调查性报道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归纳起来,它所针对、处理的题材和现象与公众的利益相关。诸如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污染问题等,影响着千家万户,自然关系公众的利益;即便只是一桩牵涉个人的案件,由于它与司法公正、法律体制、公民的权益保护相关,处理不当也会人人自危。同时,在日常生活之中,人们不假思索理所当然地予以接受的事物,或者麻木不仁地忍受的不正常现象,若细查深究,可能存在隐匿的风险,深藏巨大的利益,涌动着病态的社会心理。这些被忽视被遮蔽的事物,也往往成为敏锐的调查记者关注、分析和批判的对象。
第二,是独立的调查。调查性报道需要调查记者创造性地发现问题,展开并不依傍其他机构的独立调查,因此具有独立性和原创性。一般来说,从寻找线索到确定选题,从展开调查到核实信息,从新闻写作到最终呈现,这一系列过程都要由调查记者独立完成,而不能依赖他人或组织的调查结果(调查记者间在竞争之外的合作另当别论)。在实际操作中,他人和组织的调查结果,只是一个起点、一条证据、一个航标,必须超越它,获得更多的信息;甚至需要质疑那些既有的信息,反向挖掘,顺藤摸瓜,发现其漏洞与矛盾,找出不合理的地方。因为它是自行展开的调查,所获得的信息也就不是人云亦云的,而是独家发现的独家报道。
第三,旨在揭开被遮掩的真相。调查性报道所要获取的信息是一些个人或组织有意掩盖的信息,调查的目标就是要揭开社会问题深层的真相,揭开隐瞒的不当行为中包含的不道德与违法犯罪的因素。一方处心积虑意欲掩盖,一方千方百计争取揭露,调查就是双方的博弈,调查过程也就充满障碍和艰辛,需要调查记者经过系统、科学、认真的调查研究才能拨云见日。不少调查性报道还将调查对象掩盖隐藏的方法、阻挠调查的手段也都报道出来,从而显示对方欺诈蒙骗的行为和做贼心虚的心理。
注释
[1]萨杜尔.世界电影史[M].徐昭,胡承伟,译.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82:27.
[2]格里尔逊.纪录电影的首要原则[M]//单万里.纪录电影文献.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5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