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卡拉不OK

到歌厅里去唱歌实际上是很受罪的一桩事,我们被流行歌曲训练出来的精细耳朵,只装得下刘德华的“忘情水”或者张学友的“吻别”,别人要唱他们的歌,那种“酸度”就很难把握。在这里我说“酸度”绝不是一句坏话,在我看来“酸度”是爱情歌曲里的味精,不放不行,放多了却让我大倒胃口。罗大佑的《恋曲1990》就是一首酸得很有水平的歌。罗大佑的歌好,声音倒不见得有多么独特,像那种糙嗓门的汉子好像挺多的,我还喜欢那首《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他的歌是不受时空限制的,具有穿透心灵的魅力。

到歌厅去唱卡拉OK不像去听音乐会,可以从头到尾都听到“顺耳”的声音,卡拉OK“大家唱”,这“大家唱”三个字勾起了不知多少人的表现欲,原本不言不语的人,填写点歌单最积极,大伙儿一进歌厅,还没进入情绪,正在东拉西扯地闲聊天,这个说“上一笔稿费我还没收到”,那个说“这个月我又交了个女朋友”,一不留神就有人已经捷足先蹬了,那位朋友一言不发,直奔主题地填起点歌单来,其它人就逗他:“干嘛,可逮着机会了是吧?”爱唱歌的人从来不听这些冷嘲热讽,他们趴在烛光下填写点歌单时的样子就像在填写一份答卷,神情专注得很。

爱唱歌的人大致可分两种:极好的和极差的,水一般的人反而不多见。前一种是他实在唱得太好了,不露一手蹩得慌,十八般武艺烂在肚里也怪可惜的,他们拿麦克风的拿法都和平常人不同,大牌歌星的作派,小手腕一抖一抖的,唱得非常投入。有的简直就是以假乱真的罗大佑,从声音到神态都一样地苍凉。有的“爱如潮水”,一泻千里。唱得差的人声音像驴叫,但热情极高,他们一嚎起来就忘记了周围人的存在,如入无人之地。有人唱歌老是差着半个音,要不就是左嗓子左到黄河边上去了,他自己还不知道,一直抒情到底,最后还来个拖腔,一“啊”再“啊”,舍不得下台。更有抑扬顿挫者,声音忽高忽低,好像水底冒泡,你以为它完了,他又咝地钻出一声来,吓人一大跳。我朋友说此人一定是按照股市的行情在唱歌,起伏的幅度也太大了。于是大伙就哄笑,哄笑之后又唱歌,这几乎成为聚会的一种模式。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种不讲究排场的清谈已经很难找到了。我们聚会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聊天,说说心里话。可是几乎每回聚会都违背了我们的本意,我们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听见,灌了一肚子啤酒干嚎了几声“回来,我的爱”,聚会的目的仿佛只为证明这些朋友一没出国二还没死都还健在,仅此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