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教师职业道德问题
本章重点
随着科教兴国、尊师重教新风尚的日趋形成,教师的地位也明显得到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为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师德垂范,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教师职业道德受到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冲击,当代教师群体中有许多人职业道德素养方面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这对教师职业道德健康发展带来了极大影响。本章重点探讨中小学教师常见的道德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师德困惑等。
第一节 中小学教师常见的道德问题
一、中小学教师常见的道德问题
教师职业道德问题指的是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人际交往领域与教育科研领域中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伤害学生身心健康、损害教师形象的行为或状态,是“教师职业道德范畴内的非正常行为。”[42]目前,中小学教师在教师道德方面常见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现在教师在工作中承受到很大的压力,包括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生存的压力、安全的压力、升学的压力等,这些压力导致部分教师的情绪调节力、心理承受力、环境适应力等出现了问题。在这种情形下,有些教师把自身的压力转移到学生身上。近年来,随着我国对教育内涵认识的深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尊重学生人格,特别是辱骂、体罚学生等现象已经明显减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再关注这一问题了。不尊重学生的现象在各地依然时有发生,有时表现得还很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体罚和变相体罚。在实际教育工作中,教师对教育惩罚的适度性和内涵的认识不清导致惩罚过度。教育惩罚是教育者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予以否定,使其经受不愉快的情感体验以影响其行为或发展的教育方法。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合理的教育惩罚是一种正常的教育手段,是国家赋予教师管理学生的应有职权,是教师的专业权力之一,它能够强化学生的道德认知,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培养学生的道德意志,并能够达到说服教育所不能达到的教育效果。一般来说,评价教师惩罚合理性采用两个标准:第一,不伤害学生的身体,也不伤害学生心理;第二,通过惩罚可以矫正学生的某些不好的行为或者促进学生的学习。
体罚主要是指教师对学生的一种有意识的、造成学生身体或者心理上的痛苦来制止和预防学生某些问题行为的惩罚方式。体罚分为直接体罚和变相体罚。直接体罚就是教师或教师指使他人伤害学生身体的体罚行为。目前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相对比较常见。据调查,教师直接体罚学生的手段花样百出,包括罚站、罚跑、打手心、揪耳朵、抽耳光、脱裤子、打屁股、踢学生、逼学生下跪、嫌孩子太吵在其嘴上贴透明胶条、发动学生轮流抽耳光、强迫学生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在学生脸上或身体的其他地方刻写字等。变相体罚就是教师利用其他手段,名义上是教育学生,实际上对学生身体尤其心理产生严重伤害的行为,它具有较大的蒙蔽性和危害性。变相体罚的表现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辱骂学生,这种体罚尽管没有直接伤害到学生的身体,但有时候对学生心理的伤害却大大超过身体的伤害;另一种是过度处罚,包括罚做清洁、罚留校、赶出教室不让听课、罚抄课文和作业等超过学生正常承受能力的处罚行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形式和方法已达几十种之多。
(2)对待学生漠不关心。对于一些调皮捣蛋或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有的教师逐渐失去了耐心,早早给这些学生贴上了“差生”“后进生”的标签,以冷漠无情取代了循循善诱,以简单粗暴取代了诲人不倦。其实,再顽劣的学生身上也会有闪光点,他们的内心也充满着美好的追求和向往。少数教师对学生生活和心理健康漠不关心,特别是对家庭生活困难学生和留守儿童不能细致入微地感受他们的情绪变化、生活冷暖,在学生需要关怀和帮助时不能及时地伸出援手。
(3)不关心学生人身和生命安全。有的教师只是在班会上强调学生安全的重要性,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对学生人身安全的关注。比如校外人员进校寻衅滋事或者校内学生打架斗殴,有的教师害怕报复或者危险而坐视不管;有的学生翻越围墙、玩弄危险品、进行危险游戏、上下楼推搡冲挤,有的教师缺乏安全责任感,或者麻木不仁,或者视若不见,没有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教育和制止。尤其是在面临突发事件时,有的教师抛下自己的学生只顾自己的安全。强化教师安全责任,保护中小学生的安全不仅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要求,也是教师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都有相关的规定。教育部2002年制定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人身安全也做了具体规定,明确教师相应的教育责任。2008年教育部首次将“保护学生安全”写进《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强化教师对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4)讽刺、挖苦学生。讽刺、挖苦是对学生人格的侵犯和侮辱,是对学生尊严的侵害,是对学生的软暴力。有的教师不能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学生,爱使用鄙视、侮辱性的语言;有的老师对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时常会脱口而说:“这个题都不会做,真是笨蛋!”“笨得像猪一样!”;有的教师对学生的一些举止看不惯,就用一些讽刺、嘲弄的语言;有些教师看到班级里个别学生穿着破衣烂衫、脏兮兮的,并没有及时去嘘寒问暖,更不会去问清楚这其中的原因,不体谅、关心学生遇到的困难,反而大声呵斥:“瞧你那副样子,脏兮兮的,既影响我的心情还影响班级形象。”各种伤害学生自尊心的行为,使学生产生严重的厌学情绪和心理问题,甚至会导致学生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5)侵犯学生隐私。现在的中小学生比较早熟,尤其是中学生处于青春期,对异性容易产生朦胧的爱意,导致“早恋”现象比较普遍。有的中小学教师在教育这些学生时往往采取监控其信件、日记、短信、微信等做法,一旦发现就公布信件、日记、短信、微信等内容,希望以此作为教育批评的榜样,并引起当事人的耻辱感,以杜绝“早恋”现象的发生。但是,教师却忘记了,这是学生的隐私,这样做严重伤害其自尊心,给学生留下无法愈合的心理创伤,一些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学生因为觉得丢脸甚至会做出自杀的极端行为。
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诱使个别中小学教师也像某些商人一样“重利轻义”乃至“见利忘义”。教师虽然不像政府官员那样掌握国家权力,但拥有教育和管理学生的“便利条件”。于是一些中小学教师便充分利用这个“便利条件”来为自己谋取私利,这也是当前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诟病最多的一个方面。教师利用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有偿推荐购买教辅资料。家庭作业、课外作业是要做的,否则如何巩固所学知识?如若是为了巩固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无可厚非,问题是一些老师早就打起了主意开始“创收”。最初是直接收费把购买的教辅资料搬进教室发给学生,自己留下不菲的“手续费”或“回扣”。再后来,出现了一些非常隐蔽的手段,如老师定好了一种教辅资料,指定学生到自己联系好了的书店购买,再由书商把“回扣”返还老师。后来,更为隐蔽的手法应运而生:老师先与书商商量好所需教辅资料,这种书是该书商独家专卖。老师布置学生购买时,也不透露何店有卖。学生及家长跑遍全城,发现只此一家,书商把该班几十个学生悉数“拿下”,老师不但拿到丰厚的“回扣”,而且无“违纪”之嫌。
二是有偿推荐参加各种校外辅导班。现在许多城市都有着专门针对中小学生(尤其是小学生)的辅导班:奥数班、作文班、书法班、舞蹈班……这些班的学员中确实有一部分是家长、学生自愿参加的,但据说大多数是辅导班主办者采取措施“招”来的。这个“招”的具体手法很多,如主办者给掌握丰富“资源”的在岗教师开出条件,“卖”学生给他收取“劳务费”,并按推荐的学生数而开出“劳务费”。主办者还给“招”来的学生诱以“奖品”“纪念品”和“奖金”之类,要他们为自己的“班”介绍同学朋友,很有“传销”的味道。还有的主办者业务越做越大,干脆邀请教师给他上课,收入分成。大势所趋之下,家长们生怕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老老实实”地把孩子送进各种班“加油”。
三是收受礼金或者索要财物。在人们的印象中,校园是一方净土。然而,在“拜金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学校也变得浮躁不安。请客送礼之风吹进校园,迅速蔓延,并悄然变质。每年9月10日的教师节,设立之本义是从精神层面上提倡全社会尊师重教,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但在现实中,节日却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预设的意义,演变为学生家长的“送礼节”和教师的“收礼节”。小到贺卡大到高档烟酒、化妆品等,送礼对象主要是班主任或者是语数外等主课老师。在越来越盛的校园送礼表象下,“送”与“收”成为支配学生家长及教师双方观念和行动上的“潜规则”。因为请客送礼,学习不努力、表现乏善可陈的学生竟被评为“三好学生”,使教育公正的天平失衡,竞争向上的气氛荡然无存;因为请客送礼,使得孩子攀比心理加重,虚荣心剧增,“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思想在孩子心中扎根……这些无疑将污染孩子纯洁的心灵,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的中小学教师利用各种名目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直接、间接索要财物,收受贿赂。逢年过节,就暗示学生给教师送东西,更有甚者,开出买单,要求班上学生你买这个,他买那个;学生在校表现差,家长要来“拜访”,以期关照。有的教师甚至把“排座位”这一点权力也发挥得淋漓尽致,小小的座次表也可反映出一些“师生关系”,甚至反映出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有些教师热衷于与有权势或管钱管物的家长的交往,你给我实惠,我给你子女以各种方便和各种特殊关照,投桃报李,相互利用,谁有利就对谁好。一些教师每接手一个新的班级着急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了解每一位学生家长的工作单位、职务,目的就是为了日后找家长为自己办事。
四是有偿补课。补课作为学校课堂教学的一种补充手段,是每位中小学任课教师工作职责之内的事,完全是教师出于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而进行的一种额外劳动。但是,一部分中小学教师却利用学生求知欲及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扮演了一个商人的角色,将自己的知识作为待价而沽的商品,按质论价,明码标价,搞起了有偿补课,借补课之名行创收之实。在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下,学校公开补课的现象虽然少了,但老师家里的“小灶式”补课之风却愈演愈烈。不仅双休日补、节假日补、寒暑假补,部分教师在下班之余还会利用晚上的时间进行补课。这些教师往往对本职工作草草了事,备课、讲课都匆匆而过,而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办班“创收”。甚至有的老师为了保证自己补习的质量,有意在课堂教学中“偷工减料”,故意在正常上课时对其讲课内容有所保留,对重点、难点一笔带过,以增加补习班的“吸引力”。“课上留一手,课外去创收”的教学方式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在这种利益的驱使下,教师的作风严重影响学生课堂上学习的集中力与听课质量。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学生尝过补课的“甜头”后容易产生依赖心理。有补课在,即使上课走神漏听知识点也不用怕。当前在职老师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问题在我国基础教育阶段普遍存在,已经成为教育领域不可回避的问题。有偿补课引起了社会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明确规定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2014年,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明确,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属于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专门发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列举了有偿家教的形式并明令禁止,即“六条禁令”: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地也纷纷出台意见、措施整治有偿家教。很多地方性法规对有偿家教做出了禁止性规定。2015年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重者或受到行政处分,严重违规学校或取消评奖资格;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广东省教育部门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采取“零容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等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每个学生是教育公正的最基本的要求。陶行知眼中的学生“只觉得各个不同,并找不出聪明人和愚笨人中间有什么鸿沟。”[43]教师在教育和评价学生的态度和行为上应公正平等,正直无私,对待不同相貌、不同性别、不同智力、不同个性、不同出身、不同亲疏关系的学生,都应从其特点出发,全心全意地去教育好他们。然而,受应试教育的影响,部分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却有失公正,对学生不能一视同仁,亲疏有别,因人而异从而产生教育歧视。有的教师关爱甚至偏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忽视学业困难学生;有的教师对学业困难学生和行为不良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缺乏耐心,有时甚至讽刺、挖苦这些学生,挫伤了学生学习的信心和积极性,造成师生情绪的对立。同样的错误,发生在班级里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和让老师头痛的学习后进生身上,教师处理的方式往往大相径庭。对于成绩好的学生,教师喜欢拿放大镜看他们的优点,对他们身上的缺点往往视而不见;而对于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差的学生则时时处处看不上眼。如某班的一位老师在批评一位“差生”时说:“你说学习委员也在睡觉,他是昨天晚上‘开夜车’睡晚了,你呢?昨晚到哪儿去野了?”同样犯有错误,教师对自己喜欢的学生批评惩罚得轻,而对自己不喜欢的学生批评惩罚得重。有的教师为了提高班级成绩甚至想方设法把所谓的“差生”赶走,有的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也把毕业班的“差生”提前“送”出校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些教师习惯于不平等、不民主的师生关系,常在学生面前盛气凌人,容易把出现的问题归结为学生自身的因素,而不考虑教师自身主观方面的因素。教师往往可以找出学生的能力、性格、家庭等方面的因素,而很少认为这与教师态度和教育教学方法有什么关系。如果一个教师对差生另眼相待、讽刺甚至挖苦、羞辱,对家境一般、家长无特权的学生冷眼相看,往往会使学生产生自卑、孤独的心理,甚至会对人生心灰意冷,生活上萎靡不振。歧视学生往往会导致学生失去自信心,容易产生暗示心理:“也许我真的不行,那也就算了吧”,感到自己一无是处,丧失上进心,自暴自弃,甚至产生心理障碍。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时,还要教会学生做人的道理,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在教育实践中,教师应当既当“经师”,又当“人师”。陶行知先生曾说:“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学生不应当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44]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要记住,你不仅是自己教课的老师,而且是学生的教育者,生活的导师和道德的引路人。”[45]教书和育人是教学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要培养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单靠教师拥有渊博的知识和耐心细致的教学工作是不够的,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高尚的品德、求实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这就要求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给学生以思想和品德上的熏陶。然而部分教师在教书育人问题上存在严重错误,把教书和育人割裂成两个不相关的部分,错误地把自己的职业角色看成是“教书匠”,在教育过程中片面地认为教书是教师的职业责任,而育人是“分外的事”。尤其是在我国应试教育的社会大环境下,很多学校教师认为,学生只要考试通过,就是完成任务,对于与课堂无关的事情一律采取反对和限制的态度。因此,在日常的教育工作中,教师只满足于课堂教学任务的完成,只向学生传授枯燥的书本知识,简单地将课本上的知识灌输给学生,缺乏与实际的结合,更没有从教学内容中挖掘教育因素,不关心学生的思想和道德品质,认为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与他们无关,是学校领导、思想品德课老师的职责,从而导致“育人”意识弱化,“全员德育”的理念只是停留在口头。有些教师与学生接触交流的时间很少,家访就更少了。不少学生承认自己除了上课时间,和老师根本没有任何交流,与老师的关系存在代沟。对于一些犯过错误的学生,有很多的教师把教育的责任推给班主任,以至于现在中小学存在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主观上愿意担任班主任的教师是越来越少。部分学校老师忽略了自己的榜样作用,不能够自觉地用自己的行动和人格去引导学生。他们会讽刺挖苦学生,在学生需要指导的时候袖手旁观,尤其对待学习成绩不是很好的学生更加严重。有些教师在课堂上对学校和社会上某些不良现象大肆渲染,甚至发表一些偏激乃至错误的观点。还有相当一部分老师会给学生起绰号……凡此种种,说明我们的一些教师还没有确立“每一个教师都应是德育工作者”的育人观。这都反映出只教书不育人的现象。教师育人意识的弱化,就很难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也无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
教师的辛勤劳动是一种群体性和个体性相结合的劳动,学生的成长主要是教师集体劳动的结果。因此,为了搞好教育工作,不仅要求教师处理好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还要正确处理与教师集体之间的关系。只有团结一致的教师集体,才能保证教育的一致性和完整性,才能使教育工作有序地进行,才能使教师集体给学生集体以良好的道德影响。在植物界有一种“共生效应”,即某种植物单独生长时会枯萎死亡,而与另一种植物一起生长时两者都会生机勃勃。教师之间合作的好也可以产生这种“共生效应”。教师应该试图满足自己需求的同时,也考虑其他教师的需要,肯定其他教师的能力、贡献,主动关心帮助其他教师,同时也获得其他教师的帮助。只有团结一致的教师集体,才能以团结一致、相互尊重的模范行为和良好的风范对学生施以影响,使学生在无声的教育中受到感染和熏陶,为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提供榜样。但目前教师之间存在很多问题。
某些中小学教师仍存在“同行是冤家”、文人相轻的旧的职业心理。这些教师不能尊重和信任其他教师,看问题缺乏全面、辩证的观点。总是觉得学生掌握自己传授的知识,完全是依靠个人的知识水平和教学技能,而看不到其他教师的配合作用,常常过高评价自己的贡献,忽视或否定其他教师的作用。有些教师为了片面追求个人的教育威信,无意或有意地贬低、损害其他教师的威信,同事之间相互拆台、相互贬低,甚至为了个人的名利,斤斤计较、见利忘义、挑拨离间,造成一部分教师之间关系对立,不团结。部分中小学教师不能从教育的大局出发在工作上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忽视依靠教师集体。相当一部分教师认为,教师间的关系以竞争为主,互相支持和合作的空间和范围很小。只顾完成自己承担的教学任务,而不顾其他教师教学任务的完成;对其他教师的工作采取不关心、不过问、不主动配合的态度,甚至常常心照不宣地较劲。如新教师不尊重老教师,老教师不接纳新教师;主科教师与副科教师之间、“名师”与其他教师之间抢课、占课、拖堂;班主任与科任教师之间不合作,互相埋怨等。
教师不是“孤独的行者”,而是一个职能共同体。[46]不同教师之间在知识结构、教学风格、思维方式、认知水平、品德修养方面均存在差异。通过合作学习、研究,可以帮助教师在知识上取长补短,在情感上互相交融,在思想上互相碰撞,在行为上互相督促,最终有助于教师共同形成科学、适宜的专业理念和师德。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但是仅仅依靠某一位老师绝不可能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这需要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但是,由于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教师往往以学生的成绩的提高为最终目标,一心只想把自己学科教好,没有确立现代教育缺乏的合作团结精神和竞争意识,不能正确对待竞争,这样教师之间就缺乏交流与合作,造成了集体精神的缺失。特别是在同科目教师间的考核、考评中,某些教师为了保持自己在教学和研究中的“优势地位”,对同事搞资料封锁、专题保密,“留一手”。有的教师为了个人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诸如评先进、晋升职称等,而诋毁其他教师的人格和声誉,贬低其他教师的劳动成绩,或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或弄虚作假。有的教师在本班学生考试时,为了班上能取得好的名次,他们考前就将本班学生座位进行调整,好坏搭配,还启发学生考试要“互相帮助”,甚至在考试时,师生协同作弊。有的教师甚至在自己参加职称、业务考核等重大考试时,请人代考,或者考试时营私舞弊。有的教师在迎接检查、总结工作时,经常弄虚作假。有的教师在学术上弄虚作假,捞取名誉。
教师从事的教育事业是神圣而又崇高的,是要全身心地投入和奉献的事业需要为之奋斗。而一些教师由于对自己职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认识不足,没有把自己看成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也没有把教育工作看成是传承文化知识、传播科学真理、塑造美好心灵的“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而是把自己从事的工作作为一种谋生手段,从而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正因为如此,有的教师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无意对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方法进行探索和研究,存在着墨守成规、满足现状等现象;教育科研意识淡薄,治学态度不端正,比较急功近利、心浮气躁,不愿进行艰苦的探索,甚至还出现一些教师抄袭、剽窃别人读书心得和教育教学论文的行径;不读书、不思考、不重视业务素质的提高和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甚至教学活动存在随意性,不认真钻研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备课不充分,而是依赖从网络下载课件,上课照本宣科,使得课堂教学缺乏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业批改不认真,起不到信息反馈、巩固学习和检验学习效果的作用,课后辅导应付了事;只注重课时数量,不注重教学质量;有的教师思想不稳定,热衷于跳槽或搞兼职,将个人的主要精力放在了教学之外,而将本职工作看成了“第二职业”。总之,这些人对教师这一职业有无奈,有困惑,有轻蔑,缺乏起码的敬重感,因此,教师职业道德准则或规范在他们看来纯粹是一种令人感到去之而后快的约束,他们履行教师的职责和义务纯粹是出于外在的压力。[47]一些当初喜爱教师职业的人,在长期没有成就感、职业优越感后,也容易对当初的选择产生动摇、怀疑甚至后悔,由此导致对教师职业的倦怠,失去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现代教育中培养人的任务绝不是学校教育单方面就能完成的,需要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协作,共同努力。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家长越来越重视子女的教育,而家庭教育更是逐步地趋于正规化、科学化,它在教育发展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教师在进行教育教学的时候首先必须考虑的是与家长相互协作,特别是在学生生活上、学习上出现问题的时候,更应该及时的和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在家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从而更好地达到教育的目的。教师只有认真努力的处理好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做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的结合,才能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更有效的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优秀的接班人。但是现实中部分教师与家长之间缺少沟通和交流,他们很少与学生家长联系,从不主动向学生家长介绍学生在校的表现及学习情况,很多教师都是在学生出了问题后才与家长联系。在联系过程中不但不尊重学生家长,态度还相当的冷漠,甚至还有的教师指责谩骂学生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能够相互交流和沟通,互相了解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情况和在家里的生活情况,这样,无论是教师还是家长都能够比较全面具体的了解学生成长的状况和学习的具体表现,为培养学生共同努力。然而,大部分学校的家长会并没有真正地达到这一目的,而基本上成为教师的一言堂。在家长会上教师与家长之间很少交流,往往只是教师介绍班级的排名,表扬成绩好的学生,指责成绩差的学生,气氛非常严肃。有的学生家长虽然会主动找到教师了解自己孩子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但有的教师却爱理不理,甚至还有些不耐烦,态度相当冷漠冷淡,还有些教师因为学生成绩差或学生犯的错误而训斥、侮辱家长。显然,这样的家长会很难达到共同教育学生的目的。
陶行知说过,捧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教师的职业注定要讲奉献,但是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一些中小学教师把自己的工作商品化,过分看重个人利益,把教育教学工作仅仅当作一种谋生的手段,选择教育不是因为自己热爱教育事业,而仅仅是为了谋生。在有关调查中发现,有的人选择教师作为职业是因为“出于对就业压力过大”这方面的考虑,把教育当作一个避风港,如果有比教师更好的职业,有的教师“毫不犹豫选择改行”。奉献意识的缺乏,使得一些教师心有旁骛,对教育教学的精力投入不够,更有个别把教育教学工作当作“摇钱树”,热衷于搞“经济工作”,在校内、校外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教师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不甘于平淡的生活,想用额外的收入改善自己的家庭生活,却忽视了教师的积极向上的进取热情和敬业爱岗的奉献精神。
教师是学生的楷模,教师的思想道德品质、言谈行为举止、业务水平、仪表行为等,对学生都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形象和人格往往在学生的心灵深处打下深刻的烙印,学生容易把教师当作榜样去崇拜、模仿和学习,它影响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文明行为的形成和发展。然而有一些教师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现实中却出现种种不能为人师表的行为,主要表现在:
(1)教师行为上:有的教师在课堂上随意接听电话,也有的教师在校园内当着学生的面吸烟,甚至在课堂上也吸烟;还有一些教师缺乏起码的社会公德,不讲公共卫生,乱吐、乱扔、乱倒,不遵守公共秩序,缺乏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貌;有些教师甚至当着学生的面与学生家长争吵,有些教师还出现赌博、斗殴、酗酒等不良行为;有的老师上课自由散散,纪律观念差,常常迟到早退、随意调课,有的将分数视为商品,与学生进行“成绩——金钱”交易。
(2)教师言语上:中小学教师言语上的道德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教师不能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学生,爱使用鄙视、侮辱性的语言,如“你怎么笨得像头猪”“你是弱智吧”……这样的话语不仅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更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成长;有的教师在学生面前有意无意地贬损其他教师,把一些个人成见、怨气带进课堂,不注意自己言行的影响;有的在课堂上讲课随心所欲,信口开河,发牢骚,观点偏激;有的教师过分渲染社会的阴暗面,以自己的片面知识对学生进行误导,不注意自己言论的导向性;有的教师说话随意、甚至不时爆出脏话。
(3)教师仪表上:有些教师衣冠不整,不注意自己的教师形象;还有的教师穿戴随意,仪表不端庄,服饰不得体,过于注重打扮;有些女教师浓妆艳抹,爱穿奇装异服,追求时尚,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把发型做得稀奇古怪,这些都会对学生的审美观、价值观造成不良误导。
这些都能反映出当前教师的为人师表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改善。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要处处事事注意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的心目中树立起完美的形象。在穿着上,做到衣着朴素得体,不标新立异,不格格不入,让学生感到可亲可敬;在举止上,端庄大方,不高高在上,尽量缩短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感;在班级开展的各种有益活动中,力争与学生融在一起;在授课时,循循善诱,耐心讲解,着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的欲望,让学生从内心感到老师既是师长又是知心朋友;在找学生谈话或走访学生家长时,不居高临下,不压制不同意见,也不采取告状的态势,指责学生,埋怨家长。
在信息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创新已是一个国家不断进步的动力和永葆生机的源泉,是提升国家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保证。创新主要靠人才,而教育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根本所在。随着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的的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要求教师群体紧跟时代的步伐,积极进取,努力学习,转变教育观念,不断汲取新的知识,进行知识的更新换代。为此,创新精神就成为对当代师德的最为鲜明的要求。叶澜教授指出,“没有教师的生命质量的提升,就很难有高的教育质量;没有教师的主动发展,就很难有学生的主动发展;没有教师的教育创造,就很难有学生的创造精神。”[48]当前新课程改革已步入深水区,教师的教学方式、课堂教学流程和学生学习的方式都发生近乎颠覆性的变化,教师旧有的教育观念、方法、工具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课程改革需要教师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提升。然而,目前有一些教师仍然抱着一种“学习—工作—退休”的旧观念,从走上工作岗位后,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不再接受新知识,不再注重自身能力素质的提高,一张嘴、一本教材、一套教案用一辈子。部分教师仍以旧的教育教学观念支配自己的工作,对新知识不闻不问,将新的教学方法及教育理论置于脑后。不创新不进取这一问题在新老教师身上都可能出现。新教师在学习老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积累自己的经验的时候,容易生搬硬套,不结合自己班级的特点形成创新的举措,容易墨守成规,主动性和创造性差。老教师得意于自己原先获得很多次成功经验的教育方法,认为自己可以一劳永逸,教学内容和教育手段几年甚至十几年一成不变,知识结构老化,也不深入学生群体了解学生学习和思想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只以自身经验解决问题,这样显然与当今时代呼唤教师的创新精神格格不入。“教育创新不是教育方法的局部改革或是教育内容的简单增删,而是教育功能的重新定位,是带有全局、整体性和结构性的教育革新和教育发展的价值追求。”[49]教师运用教学智慧,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掘和反思学生主体的情绪体验,保护学生的好奇心,鼓励学生的质疑和合理的批判,激发学生的想象,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从而整体提高学生的创新素质和教育质量。
二、中小学教师常见的道德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旧的体制被冲破了,新的体制尚未健全,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评价、行为选择、生活方式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教师的自我发展意识不断增强,对自身个人利益日益注重。在多元化的价值取向、选择机会面前,如何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往往让人感到困惑和迷茫。这使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面临严峻的形势。
在各种利益格局的市场中,作为中小学老师,有权根据自己的现实需求做出最“理性”的选择,满足自身最大的利益需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给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新契机,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时代内容。但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新旧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市场经济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观念产生了许多不良的负面影响。
第一,对于市场经济竞争性的误解,导致个人主义的蔓延。市场经济主张竞争,但这种竞争是以公平、合理、合法等为基本原则,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但是,部分教师出于对竞争的误解,把报酬放在首位,自私自利,不讲义务,不讲奉献,造成了奉献精神的淡化,把社会上庸俗化的人际关系带进校园,严重影响了校风。
第二,对于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的误解。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对以“奉献”和“取义”为价值取向的师德形成了严重冲击。一些中小学教师偏重“自我设计”和“个人奋斗”,实用主义、功利主义有所抬头,只关注眼前利益,不考虑长远目标,只注重个人价值的实现和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而不在意社会责任和集体利益。
第三,对市场经济的效率意识的误解,造成了个别教师拜金主义思想的泛滥和敬业思想的淡化,过分强调金钱和物质享受,在本职工作和兼职、搞有偿家教等之间应接不暇,处理不当,在本职工作上投入精力不够,以至于荒废本职工作,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
教师是学校教育的直接执行者和学生心灵的开发者,教师的工作复杂繁重,只有不断激励、调动和强化,才能将教师的智慧与热情,探索与创新能力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有效的评价机制的建立不仅是培养优秀教师的保证,也是学校教育成功的保证。目前大多数学校在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评价上,教书与育人没有真正成为衡量教师教育行为的统一标准。一方面,我们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在评价教师的工作上坚持“唯成绩论”,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优劣的“唯一指标”,目前学校对教师的激励侧重教学工作奖励,轻职业道德奖励。从现行奖励机制看,学校重视对及格率、优秀率、升学率等量化教师教学成绩的表彰,忽略了师德水平和教学成绩之间的必然联系。而教师为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过程中所做的转变后进生等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则被分数所掩盖。学校在职称评定和晋职的主要依据是教学成绩、科研与班主任工作等,而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因缺乏严格、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往往采取人际关系与模糊处理的评价方式。这样的激励导致“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难以落到实处,从而使一些教师道德行为出现偏差。因此,教师职业的责任减弱,教师职业的荣誉淡化,无形中助长了教师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学校德育工作重点的错位,使得教师的思想教育成为学校的薄弱环节,教师的思想行为缺乏道德规范约束,从而造成教师师德水准的下降。因此,《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不少教师只是把教育当成一种职业应付,并没有把教育当成事业来执着地追求,更没有把教育当成一门艺术来全身心的投入。少数教师受到追名逐利、拈轻怕重的市井心理的干扰,缺乏高度的职业自觉性和工作主动精神,急功近利,不安心于自己的职业,平时工作三心二意,敷衍塞责。
长期以来受“师道尊严”的影响,大多数老师都在有意无意中以居高临下的姿态面对自己的学生,师生间缺乏交流和理解,学生畏惧老师,老师不了解学生的内心需要,教学也以升学为最终目的。
一些教师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不犯大错误,职业道德修养程度高低无所谓。他们不能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所担负的历史使命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对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客观地讲,有些教师不能以教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们虽然已经步入了教师行业,但思想仍处于学生时代,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弱;有的教师不能从自身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当发现自己在职业道德中犯错误的时候,不能从自身找原因,以各种借口逃避所犯的错误,不能正确地对待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愿进行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把所有的责任都归结为社会外部环境的影响。只有自觉地进行道德修养的教师才是一个师德高尚的教师。但是,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很少有中小学教师重视自身的师德修养,更不会将师德修养放在自己的工作日程之内,他们主观认为只要帮学生提高成绩,稳定好班级就是一个好教师,师德修养只是务虚的,是一种没有必要的形式主义。
我国中小学教师大多来自于师范院校,中小学教师在师范院校就读时心理上对教师工作产生了美好的憧憬与希望,可是从事了教师职业后,发现现实与理想有很大的差别,于是对自己的职业道德定位不准确。还有的教师不是因为个人意愿走上教师岗位,对教师角色不够认同,在从事教育工作后,就会感到力不从心、烦躁不安。有的教师认同教师角色,也有当好教师的主观意愿,但因为自身素质的种种缺陷,例如不善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不强、组织教学能力有限等,常会感到束手无策、忧心忡忡。这些角色转换的冲突现象,在工作中经常会造成教师的思想困惑和心理矛盾。
第二节 职业倦怠与师德困惑
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更新,新世纪的教育理论和实践面临着全新的挑战,从教育思想、教育体制到教学改革,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无不要求教师从思想观念到行为方式发生重大变化,这些变化既给教师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引发教师的诸多心理负面效应也是显而易见的,其突出问题之一就是教师的职业倦怠与师德困惑。探索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我们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一、教师职业倦怠
职业倦怠概念最早是由美国临床心理学家弗登伯格(Freudenberger)提出的。他在1974年发表的《职业倦怠》一文中认为,“职业倦怠”是一种耗竭与疲劳状态,是由于个体不能确立自己的需要而紧张工作造成的。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克里斯汀·马斯拉奇(Christina Maslach)于1981年对职业倦怠的定义,即“职业倦怠是在以人为服务对象的职业领域中,个体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情绪耗竭、去人性化和个人成就感降低的症状”。他认为职业倦怠由三个维度构成,即情绪衰竭、去人性化(也称为人格解体)和低个人成就感。其中,情绪衰竭(emotional exhaustion)是核心成分,是职业倦怠的压力维度,指个体的情绪和情感处于极度疲劳、极度消耗的状态;去人性化(deperson-alization)是职业倦怠的人际关系维度,指个体以一种否定的、消极的、冷漠的、麻木的、疏远的态度对待同事及工作对象;低个人成就感(reduced personal accomplishment)是职业倦怠的自我评价维度,指个体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给予负面评价及工作效能感降低。
一般情况认为,教师职业倦怠是指教师在不能顺利的应对教育教学工作压力时所产生的一种极端反应,是教师伴随于长时期压力体验下而产生的情感、态度和行为的衰竭状态。
出现职业倦怠的教师在工作中会表现出一些典型的症状,北京师范大学许燕教授根据多年的调查研究,归纳出教师职业倦怠的6大症状:
(1)生理耗竭。表现为精力不济,经常疲惫不堪,极度疲乏或衰弱,身体免疫力下降,易患感冒或其他流行疾病,继而出现腰酸、头痛、肠胃不适、失眠等一些症状。
(2)才智枯竭。表现为记忆力衰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有时神情恍惚,脑子一片空白。
(3)情绪衰竭。表现为工作提不起精神,懒懒散散。并经常伴随沮丧、焦虑、敏感、神经质、烦躁、抑郁、无助、无望、消沉等消极情绪。
(4)价值衰弱。表现为对教育工作的价值及意义评价较低,自我效能感低,自我评价不高,时常感到无法胜任工作,对教学丧失信心,工作变得没有意思,得过且过,出现消极怠工,甚至产生离职或转行的想法。
(5)情感冷漠。以冷漠、孤傲、麻木不仁、猜忌、否定的态度对待学生与同事。总是想方设法回避与学生接触,师生关系不融洽,同事关系紧张。
(6)行为攻击。一方面表现为对他人的攻击性行为增多,如采用侮辱性、贬损性的语言对待学生;另一方面表现为对自己的攻击,出现自残行为,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会选择自杀。
教师职业倦怠不仅影响教师个人的身心健康,而且会影响教师履行职责,影响教学质量和学生的身心发展。
提倡关怀学生、爱护学生和尊重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要求。而职业倦怠的教师易出现“行为攻击”的症状,有的会冷嘲热讽地“贬损”学生,有的则对学生惩戒过度。这些行为不仅很难让学生感受到爱,而且还可能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职业倦怠的教师在管理学生的时候,由于对自身情绪和行为的控制力相对较弱,教育方式有可能会侵害到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权、人格权等,严重的还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
出现职业倦怠的教师对教育工作的价值认同感和自我教学效能感都较低,长期体验不到价值感、成就感,对各项教学工作疲于应付。这与“发自内心地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并且愿意为自己从事的职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做出奉献”的职业要求相去甚远。
职业倦怠的教师不热爱本职工作,以敷衍的态度对待教学,用“言语暴力”刺伤学生的自尊心,缺乏钻研精神和创新意识,对学生、家长与同行情感冷漠,缺乏信任、理解和尊重,其上述行为实际上树立了不良的榜样,不利于学生良好品德的塑造。同时也不符合“为人师表”中对教师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尊重同事,尊重家长”的要求。
职业倦怠的教师由于“生理耗竭”“才智枯竭”及“情绪衰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为“厌学”,即更新知识、创新意识和提高能力的动力不足,也缺乏探索精神、求真务实精神和批判精神。无法实现“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教师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
二、师德困惑
师德问题从不同维度折射出了教师师德发展的“困境”。
在人类道德史上,教师职业道德往往处于当时社会道德的最高水准上,代表社会成员道德涵养的最高层次。在世人看来,教师应该去追求而且应该是德行完美的人,是“道德家”。人们常常标榜和追求师德崇高性,过于强调奉献精神,赞扬其默默无闻、牺牲自己。因此,教师头上就有了很多光环: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照亮了别人而燃烧了自己的“蜡烛”,教师是到死丝方尽的“春蚕”,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仿佛就是所有“奉献主义”和“自我牺牲”的化身。事实上,这种对教师职业的“圣化”行为,除了教书育人的重要性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某一社会的道德需要与人们对教育的特有观念。社会对教师给予了超高标准的道德期许,这一方面充分肯定了教师在社会中角色的重要和师德的高尚,另一方面也无形中让人们用一种理想化和“神圣化”目标去要求教师。教师就应该高尚,应该具有敬业精神,理当为学生奉献青春和智慧,不容许犯错误……再苦再累也要坚持。传统师德观过分强调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而忽视其一般性,实际上是对教师“禁欲”的非人性化要求。过度追求师德的预设“高标”其实忽视了教师的双重身份,着力刻画教师的奉献性,忽视了教师本身的需要,教师被异化为工具,使教师的职业缺乏生活性和主体性,限制了教师的个性发展与创造性发挥。在“伟大”的光环下,人们无法看清教师生命本体的幸福或痛苦。教师首先是一个平凡的有血有肉的人,其次才是教师。社会对于教师的评价和教师角色的思考应基于基本的人性,而不是外界所赋予教师的“神性”。作为普通人的教师,也有对基本生活资料的需求,当教师面临生存危机和市场经济的种种诱惑时,心理出现失衡以及追求正当的物质回报的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有许多无私奉献的教师,不计回报的无偿服务,在他们崇高精神和高尚人格被人们所赞美的同时,他们的生活却捉襟见肘,健康状况每况愈下,甚至屡屡被亲朋好友误解。有时候,我们听到有的人说:“老师也是人啊。”大概意思是说社会不要给教师太过分的要求和约束,即使在生活中犯点错误,完全是可以理解的。所有的人都会犯错误的,不能因为他是教师,就给他以过分于常人的谴责。“一个文明社会,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如果总是让教师处于政治上、经济上的弱势地位,不切实解决教师的待遇问题,却大张旗鼓地提倡教师奉献,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公平的。”[50]教师应该有道德,但教师的个人道德的教育性是有限的。一个品德高尚的教师,对于教育的意义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会过分。我们鼓励教师追求高尚道德,但不能期望教师个人道德的至高无上。很多学校用“耐得住清贫,经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来激励教师的工作,这或许是无奈之举。然而,这种漠视教师基本需要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没有任何回报的道德—行为,一般都不会持久。全社会都要关心教师的切身利益,解决教师生活与工作中的各种困难,让教师拥有健康的身体,帮助教师构建幸福的生活,这既是师德教育的前提,又是师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管理者决不能高高在上,空喊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而应多从教师的角度去关注教师的平常生活,了解并满足教师各种正当的需求。”[51]
在人们看来,作为一名教师,不但要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还要传授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启迪思维,培养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构筑坚实的基础,“教学生六年,为学生六十年着想”,似乎教师对学生的发展具有无限的责任。随着终身教育思想的深入人心,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兴趣、意志和思维品质,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也理所当然成为教师的责任。而一旦学生在学习上、道德上出了什么问题,教师更是成为社会各界“讨伐”的目标之一,成为影响学生发展的主要责任人。特别是随着我国一些学校的布局调整以及农村人口的大量涌入城市,许多中小学生和大量留守儿童离开家庭,寄宿于学校或私人开办的学生公寓等,教师除了承担必要的教育责任外,还不可避免地承担起部分养育、监护、管教的责任,无形中加重了教师的责任。社会和家长对教师期望和要求与教师自身发展的需求,使中小学教师常常处在“两难”境地:对学生要求高了,管严了,担心学生会出现各种问题,甚至自杀;管松了,学生成绩下降,家长不答应,学校也不允许,这常常令中小学教师感到无所适从。实际上,学生的发展需要社会、家庭和学校的合力,教师的责任毕竟是有限的,家庭和社会的教育责任转移无疑是导致教师责任过重的主要原因。基于此,国家应健全和完善教育立法,理清学校、家庭的教育责任,明确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责任分担。对于社会来说,创设有利于学生成长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社区教育资源等也是其义不容辞的使命。无疑,教育责任的明确归属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教师教育责任无限扩大且过重的问题。
在现代社会,教师职业还是一个平凡的岗位,教师本人也是社会中的普通成员,他们的道德形成既不能脱离经济基础,又不能脱离社会的道德基础。并不是每个教师的道德水平都能够成为表率,都能达到理想境界。因此,对当前我国师德师风内涵的界定不能搞简单的“一刀切”,而应该体现出师德水平的层次体系,既有仰望星空的理想,更要有脚踏实地的现实性。根据对教师工作认识、态度要求的不同,可以把师德师风的内涵分为三个层次:责任、情感、信仰。
第一,以责任为基础的层次。这个层次是为师者的职业道德底线,即做一名合格教师所要达到的要求,即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任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教师群体的形象。具体而言,这个层次强调教师的责任,教师可以不热爱教育工作,但不能玩忽职守、误人子弟;可以不热爱学生,但必须把个人的好恶排除在工作之外,尊重并公正地对待每个学生,对学生成长和进步负责。
第二,以情感为基础的层次。这个层次不仅要求教师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还强调教师对工作的热爱,即教师不是把教育工作只当成没有选择的谋生手段,而是一种需要投入个人感情的工作。教师的热情具体到其工作对象上,表现为对学生的爱。我国著名心理学家林崇德教授认为,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则是神圣。这是因为,“爱生,就是要全方位地关心每一个学生,不只是学习上,而是思想、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52]教师对学生的爱是一种没有血缘关系的爱,具体包含理解、宽容、关怀、给予、尊重、平等、责任等要素。这种爱不是无原则的宠人,也不是无目的的给予,而是为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了学生的成人与成才。所以,在原则上它是一种严慈相济的爱。“爱生并不排斥‘严’,某种程度上,严格要求学生是一种更为实在的爱”。
第三,以信仰为基础的层次。这是师德师风的最高境界。它要求教师不能简单地把教育教学看成是自己的职业或工作,而应该当成终身追求的神圣而光荣的事业;对教育事业不仅仅是有一定感情,而是有着宗教般的虔诚。要达到这个层次,教师不但要有孟子“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所体现的浓厚情感,还要有鲁迅先生“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献身精神。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能自觉地把个体的人生价值实现与为社会培养栋梁之材的教育目标牢牢联系在一起,甘于贫困,乐于奉献,真正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虽呕心沥血却不计得失,虽默默无闻仍能孜孜以求。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才”,要教育好学生,教师需要一定的管理自主权。对学生不良行为采取的否定性制裁,是一种合理的他律手段。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明确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将惩罚、变相惩罚与正常的批评教育加以区分,如何判断是否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无法加以明确区分。2013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应处理的师德失范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体罚学生的;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等十个类别。这十条被称为“师德红线”。这个处理办法对于师德失范行为处罚有具体的执行标准,但是十个类别的“越线”行为并不都是很好界定,比如不公平评价、变相体罚等。红线作为一种标准来约束师德,在一定程度上容易束缚教师的手脚,难以发挥师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果教师处在一个动辄得咎的环境中,他最有可能选择的是对学生不良行为的放任不管。因此,对师德红线的划定需在更大的范围来考虑问题。
本章小结
思考题
案例研究
“绿领巾”事件
案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