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外关于经济圈经济效率评价与治理的研究现状

经济圈相关理论和实践大多源自西方市场经济相对成熟的国家,国外学者对区域经济发展及其实践模式研究的出发点集中在“经济”与“效率”上,基于不同的视角,逐渐形成了包括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地理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等不同流派构成的区域经济理论体系以及府际关系、政府合作研究、区划研究等内容,这些有关经济圈的理论和方法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

一、府际关系研究

在西方,府际关系是公共行政学和政治学等学者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1937年克莱德•施耐德的文章《1935—1936年的乡村和城镇政府》中。后来,在学术界得到广泛使用。20世纪80年代,登哈特在《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中认为:“政府间关系是为了发展及执行公共计划而产生的政府各层间所有繁杂而又相互依赖的关系。”其中,横向府际关系是政府合作关系以及区域经济学研究的主要方向。直到20世纪80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横向府际关系逐渐成为研究热点,相应的研究方向也有所变化:“从关注宪政规范转为研究动态运作,这使得府际关系研究出现新方向”,“并提出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网络化的发展趋势”。多梅尔在其著作《政府间关系》中对美国地方政府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研究,认为“横向府际关系是同级地方政府形成的分散关系,此类政府被竞争与协商的动力所驱动”。库珀在其著作《二十一世纪的公共行政:挑战与改革》中阐释了横向府际关系问题,认为“最常见的一种政府间关系结构,是允许两个或多个政府达成合作安排的结构”,“一个辖区的政府可能会因一个问题而与其他各级政府发生联系”,“地方政府是政府间合作中最具活力的因素”,“尽管还存在法律和政治方面的限制,但这类合作协议迅猛增长的势头迄今还没有出现减弱的迹象”。

二、政府合作研究

国外学者常把交易成本理论和网络理论作为研究政府合作的基础。美国学者阿格拉诺夫、麦圭尔以网络理论为基础提出“地方政府新战略:协作性公共管理”,认为“地方政府在横向协作关系中,可以通过联合制定政策、协定付费服务或联合服务、通过融资项目从其他地方获取资源,以及基于项目的工作方式解决问题”。克鲁格通过构建城市政府合作选择模型,以交易成本为研究视角,认为“合作是交易成本的函数,随着城市间不同制度取向和竞争程度而变化。当城市面临高交易成本和高强度的竞争时,城市政府参与合作的可能性小,合作程度较浅。在各种因素中,资源是最重要的因素,它为城市提供了合作的动力,对城市间是否选择合作以及合作的深度都有深远影响”。沙利文和斯凯尔彻在著作《跨越边界的治理:公共服务中的合作》中,对合作的形式、合作的领域、合作的驱动者、公私部门合作、合作能力建设、合作动力、合作治理、公民参与,以及合作评估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三、区域经济理论

(一)区域经济空间发展理论

区域经济空间发展理论主要研究生产要素的空间配置和城镇的空间布局等,国外学者研究时间较长,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体系,其中对区域经济问题研究和实践活动贡献最大的国外学者及其理论有: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W. Christaller)于1933年提出的中心地理论,英籍经济学家保罗•罗森斯坦•罗丹(Paul Rosenstein-Rodan)于1943年提出的均衡增长理论,法国经济学家佩鲁(F. Perroux)于1956年提出的增长极理论,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J. Gottmann)于1957年提出的城市群理论,美国经济学家阿尔伯特•赫希曼(Albert Otto Hirschman)于1958年提出的不均衡发展理论,美国经济学家克鲁默和海特(G. Krumm and R. Hator)于1975年提出的梯度转移理论等。

1. 中心地理论

中心地理论是区域经济学研究的理论基础,也是城市地理学和商业地理学的理论基础。解释中心地与市场区域(也可看作腹地)间的关系,对研究区域结构具有重要意义。该理论阐述了区域城镇体系中有关城镇数量结构、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的规律。该理论通过数学模型合理规划、分工各级别城镇的社会经济功能、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思路,对地理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和区位理论研究的贡献很大。但是,该理论关于区域是“人口均匀分布,居民收入、需求和消费方式相同”等基本假设在现实中很难满足,且没有说明各中心地之间空间距离参数设置合理值范围。因此,其实用价值远低于理论价值。

2. 均衡发展理论与非均衡发展理论

国外有关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早。西方发展经济学家在梳理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脉络时,提出了两种相对立的理论方法:均衡发展理论(Balanced Growth Theory)与非均衡发展理论(Uneven Development Theory)。

均衡发展理论以英国发展经济学家保罗•罗森斯坦•罗丹(Paul-Rosenstein-Rodan)为代表,他于1943年在《东欧和东南欧国家工业化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提出,为了克服供给和需求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必须以最小临界投资规模对互补的产业部门同时进行投资,以产生“外部经济效果”,促进这些部门的平均增长,才能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全面发展。美国经济学家拉格那•纳克斯(Ragna Nurkse)于1953年在《不发达国家的资本形成问题》一文中提出,低收入导致了供给和需求的疲软,从而导致“贫困的恶性循环”。为了走出这一恶性循环,必须对国民经济各部门进行大规模投资,使经济增长速度和国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达到一定水平,才能摆脱低收入陷阱,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综上所述,均衡发展理论力求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间、区域间及区域内各地区基本保持同步、协调,生产力部署相对平衡,从而实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与均衡发展理论相对应的是非均衡发展理论。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F. Perroux)认为,经济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的地方,它应首先出现在具有优势条件的地区,即增长极(Growth Pole)。增长极通过多种渠道向外扩展,从而带动国民经济的增长。同时,增长极依托自身极化效应与扩散效应影响生产要素在空间上的分布。发展经济学家阿尔伯特•赫希曼(Albert Otto Hirschman)进一步指出,经济进步并不同时发生在每一处,经济进步的巨大推动力将使经济增长围绕最初的出发点集中。增长极的出现,必然意味着区域间增长的不平等是经济增长不可避免的伴生品,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总而言之,非均衡发展理论主张集中有限资本和资源,优先发展部分产业或区域,以此带动和扩大其他产业或区域经济的发展。

以上两种理论代表了国外学术界对于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公平”与“效率”关系截然相反的选择。均衡发展理论强调公平发展目标,非均衡发展理论强调效率最优目标,前者以计划机制为主导,后者以市场机制自发调节为主导。

3. 城市群理论

城市群理论又称大都市圈理论,是区域发展的基础理论之一,通常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该理论是指在一定地理或行政区域内,以一两个大城市或特大城市为核心,辐射并带动周边一定范围内的一批中小城市,使其成为在世界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区域城市群或城市带。同时,该理论认为:区域经济发展进程中,城市群发挥着交通、信息枢纽和科技创新孵化功能;城市圈域内的各城市通过分工,达到资源共享;城市群的集聚不仅产生规模经济效益,创新活动不断涌现,促进区域经济更快发展,还拥有集聚效应的制造业产业链和集约化的永久性城市社区居民群体。

4. 梯度转移理论

梯度转移理论是克鲁默和海特将源于弗农提出的工业生产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引入区域经济学,并借鉴弗朗索瓦•佩鲁的增长极理论和阿尔伯特•赫希曼的非均衡增长理论相关观点而产生的,日本学者小岛清(K. Kojima)将理论应用于亚洲,提出了梯度转移的“雁行模式(Flying Geese Model)”。梯度转移理论认为:区域经济发展取决于产业结构的状况,而产业结构状况又取决于地区经济部门,特别是区域主导产业在工业生命周期中所处的阶段。创新活动是决定区域发展梯度层次的决定性因素,创新活动主要发生在高梯度地区,如果该区域主导产业处于创新发展阶段,则说明该区域具有发展潜力,应将该区域列入高梯度区域。随着时间的推移及生命周期阶段的变化,生产活动逐渐从高梯度地区向低梯度地区转移,这种梯度转移主要以多层次的城市系统扩展为载体进行发展。也就是在区域空间内,层次结构、数量结构布局合理的城市网络体系是实现梯度转移的先决条件,否则只会拉大差距。因此,梯度转移理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科学划分梯度,实践中容易拉大地区间的发展差距。由于应用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国内区域内城市空间层次结构和数量结构不合理,也就注定了我国实施梯度转移理论效果不理想。同时,梯度转移理论忽略了区域间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互动性,因而不能作为我国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化的理论依据。

(二)区域经济分工理论

在区域经济分工理论中,以李嘉图(D. Ricardo)于1817年提出的比较优势原理、赫克歇尔和奥林(Heckscher and B. Ohlin)于1933年提出的生产要素禀赋理论最具代表性。二者提出了区域经济分工基本原则,验证了区域间通过分工可以获得最大资源利用效率和社会福利。即不同区域间利用优势要素,通过分工,获得比较利益。这为统筹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调城乡发展,提供了普遍适用的理论依据。

1. 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是绝对成本理论外延的产物,它以单个生产要素生产效率的区域差异为比较基础。该理论认为:区域间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并不是在任何生产要素上都是一致的,贸易和分工的基础决定生产技术的相对差别,以及由此产生的成本差别。每个国家或地区都应以“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衡取其轻”为原则,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双方均可节省劳动力,获得专业化分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好处。

2. 生产要素禀赋理论

生产要素禀赋理论不是从成本差异上分析区域分工,而是从生产效率差异上加以分析。它是对比较优势理论的发展,也是现代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开端。该理论认为:该国的比较优势产品是应出口的产品,是它需要在生产上密集使用该国相对充裕而便宜的生产要素生产的产品,而进口的产品是它需在生产上密集使用该国相对稀缺而昂贵的生产要素生产的产品。简言之,劳动力丰富的国家出口劳动密集型商品,而进口资本密集型商品;相反,资本丰富的国家出口资本密集型商品,进口劳动密集型商品。

3. 比较优势原理和生产要素禀赋理论的缺陷

其一,比较优势原理和生产要素禀赋理论都未说明两国分工后的利益分配机制,即商品交换价格是如何决定的。

其二,比较优势原理和生产要素禀赋理论的前提是各国生产要素供给条件不发生变化,不发生自由流动,不存在技术进步。也就是说,其出发点是世界的、是静态的。然而随着经济发展的深入和时间的推移,世界各区域间要素禀赋、环境以及技术都在不断地变化,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后发展地区可能具有后发优势等潜在条件。总之,该假设合理性不足。

其三,按理论阐释的分工方式,必然造成经济欠发达地区始终生产低附加值的初加工产品,经济发达地区始终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产品附加值的差异将使发达地区获得更大的比较利益。同时,也为发达区域向欠发达区域攫取廉价资源、谋取高利润提供了借口。总而言之,理论实施将造成形式上分工协作公平,实质上收益分配不公的结局。

(三)区域经济周期发展理论

区域经济周期发展理论主要表现为随时间变化区域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模式。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有:美国经济学家亚历山大•格申克龙(Alexander Gerchenkron)于1962年提出的后发优势理论、美国经济学家西蒙•史密斯•库兹涅茨(Simon Smith Kuznets)于1955年提出的“倒U”理论和瑞典经济学家纲纳•缪达尔(Karl Gunnar Myrdal)于1957年提出的累积因果理论等。

1. 后发优势理论

后发优势理论首次从理论的高度阐述了作为后发地区存在着有别于先发地区的方式或途径来达到与先发地区同样发展水平或状态的可能性,即后发地区也存在着因其相对落后所拥有的特殊利益。这种益处既不是先发地区所能拥有的,也不是后发地区通过自身努力创造的,而完全是与其经济的相对落后性共生的,这种特殊利益既有技术性的,也有制度性的。但是这种后发优势是潜在的,不是现实的,只有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条件,才能使潜在变为现实。后发展国家或地区所具备的优势,使其可以更高的效率和更低的成本发展经济。从理论上弥补了区域分工理论中世界分工静态不变的问题,弥补了增长极理论及其衍生理论关于发达区域优先发展的偏好问题。

该理论的缺陷在于没有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没有充分揭示后发优势理论的实质,以及后发优势在追赶发达经济区域上的内在机理,缺乏系统化、数学化的理论支撑;注重技术后发优势的研究,相对忽视了制度后发优势的研究;理论研究范围主要集中在国家宏观层面,在区域层面的中观研究较少。

2. “倒U”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西蒙•史密斯•库兹涅茨在1955年发表的论文《经济发展与收入不公平》中,指出区域经济发展的“倒U”曲线,认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创造”与“破坏”改变着社会经济结构,并影响着收入分配。该理论通过比较研究各国的资料后,得出结论:在经济未充分发展的阶段,收入分配将随同经济发展而趋于不平等。其后,经历收入分配暂时无大变化的时期,到达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收入分配将趋于平等。“倒U”理论被国内外很多区域经济学者认为是解释增长极及其衍生理论导致区域城乡、地区发展、收入等差距不断扩大的工具。但是有研究表明,在缺乏政府积极干预下,差距未必会出现顶点后趋于平等,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三大差距的变化并不服从“倒U”规律,而是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3. 累积因果理论

累积因果理论,又叫循环累积因果理论。该理论认为,在一个动态的社会过程中,社会经济各因素之间存在着循环累积的因果关系。某一社会经济因素的变化,会引起另一社会经济因素的变化,后一因素的变化,反过来又加强了前一个因素的变化,并导致社会经济过程沿着最初那个因素变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形成累积性的循环发展趋势。市场力量的作用一般趋向于强化而不是弱化区域间的不平衡,即如果某一地区由于初始的优势而比别的地区发展得快一些,那么它凭借已有优势,在今后会发展得更快。在经济循环累积过程中,这种累积效应有两种相反的效应,即回流效应和扩散效应。前者指落后地区的资金、劳动力向发达地区流动,导致落后地区要素不足,发展更慢;后者指发达地区的资金和劳动力向落后地区流动,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总之,循环累积因果论认为,经济发展过程首先是从一些较好的地区开始,一旦这些区域由于初始发展优势而比其他区域超前发展时,这些区域就通过累积因果过程,不断积累有利因素继续超前发展。

区域经济能否得到协调发展,关键取决于两种效应孰强孰弱。在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回流效应都要大于扩散效应,这是造成区域经济难以协调发展的重要原因。但是该理论没有说明经济发展到什么程度,发达地区的回流效应可以小于扩散效应,也没有说明运用累积因果理论达到什么程度,政府应采取干预措施。

四、区划变革研究

区划是国家为了适应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需要,对国土区域内的空间进行划分。美国区域经济学家胡佛(Edgar Malone Hoover)指出,“区划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一个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它可以按照内部的同质性功能一体化原则划分”。

区划可以分为经济区划和行政区划。经济区划是指以大中城市为核心,以交通运输为纽带,区域内产业和生产要素具有同质性或互补性空间区域的划分。行政区划是指对某一级行政权利力达区域的划分,它应该以经济区划为基础,随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各地区要素禀赋的变化,适时变革。英国地理学家福西特(C. B. Fawcett)于1999年提出的经济区划划分的基本原则认为,应尽量减少干扰、损害各区域间经济联系和社会关系的消极因素;各区域应维持最低人口数,要有中心城市,经济实力相对均衡;要尊重区域居民的民族特性、乡土情感和历史传统。通过区划变革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主要有三种模式可以借鉴,分别是西德的区域经济特性计量化确定模式、法国的“平衡大都市”模式和荷兰的生态城市圈模式。

目前,区划变革对区域经济发展影响的研究相对不是特别成熟,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但是学者们关于区划概念、区划变革对区域经济影响等,以及世界主要国家的区划变革实践证明:利用科学的经济区划,可以协调区域经济发展;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不断完善,行政区域经济增长倒逼行政区划适时调整的要求,具有向经济区域经济演化的必然性。此类探索性观点对于我国适时、合理调整现行行政区划,改革现行的行政区域管理体制,科学划分经济区划功能,制定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协调发展战略将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