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解读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
- 120字
- 2020-08-27 17:31:10
立法背景
1994年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利用五种媒体(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和四种场所(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此次修改广告法,进一步对烟草广告进行了限制。
1994年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利用五种媒体(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和四种场所(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此次修改广告法,进一步对烟草广告进行了限制。